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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关于manson的private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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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这个人,你可以喜欢他,或者憎恨他,但无法无视他的存在。在玛丽莲.曼森(Marylyn Manson)的社会作用中,这种现实的耻辱如此露骨地表现了出来:它表明了愤怒和反叛所创造的不仅是社会进步,还有更加巨大的娱乐价值。当他砸烂舞台,把碎瓶子戳进自己胸口的时候,公众就会更疯狂地购买印着他头像的T恤衫和充满小道消息的报纸……这里面充满了玄妙有趣的过程。不,不要朝圣,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当它成为一种符号和象征时,它也在利益上获得了最大成功。说到这里想起个小说里的笑话:“罗老师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她说某个神话人物的嘴和鼻子是通着的。我们都很愤怒,神话人物怎么能和咱们一样。”抛开这些,在这个资本主导的娱乐工业中,被偶像化的人比比皆是。这种时候,真相总在暗地里被忽略掉了。假如在F4的歌迷会上我宣布周渝民的嘴和鼻子其实是通着的——虽然我们都知道这是真的,但我就显得未免有点欠揍。而在这个视反叛为职业,视愤怒为娱乐的摇滚圈里,我宣布其实玛丽莲.曼森的鼻子和嘴也是通着的,也显得我有那么点不识趣。于是,在这个时代,它的娱乐价值就突如其来地显现了出来。“绿洲”(Oasis)的哥们儿们这样说“收音机头”(Radiohead):“一个人可以花那么多钱来录音,出唱片,他心里决不仅仅是泣诉。” 这篇翻译的采访无关音乐、反叛、社会运动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只有娱乐。当然,我这样说并不代表我反对或者支持玛丽莲.曼森,至少我还可以选择沉默。而翻译这篇文章的动机也不在于我想要诱发你身上的激素——其实我只想告诉你,不管他身上套着什么样的光环或行头,玛丽莲.曼森的嘴和鼻子也是通着的。 在曼森家中的对话 如玛丽莲.曼森自己所说,如果你希望他家里到处都是病态的东西,你将会失望。咖啡桌上有一个蜡制的死脸面具还有一个曼森给它起名为Ludwig的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中的未成型胎儿。墙壁和地板上是曼森收集的动物标本,包括一只火鸡(曼森本人承认他并不很喜欢这只火鸡),还有一整只孔雀和一块完整的,包括头部的熊皮毯子。我就是踩着它进来的。 但这些歌特式的装饰并不是整个房间的所有主题。在大门旁边,经过一个古怪的,手被塑成鸡爪的孩童雕塑,厕所被涂成了令人愉快的蓝色,还挂着一幅曼森同居女友Dita Von Teese站在书架旁的照片。折叠好的,花朵状的厕纸洁白得令人感到奢侈。 现在是下午9点。曼森自午餐时间起床起已经在忙着搞《Mobscene》的MV,那是他的第五张专辑《歌特的黄金时代》(The Golden Age of Grotesque)的第一首单曲。一只叫Lily的白猫没命地从屋子里跑出来,它的主人说这是个好兆头,因为它从不进这间屋子。另外两条分别叫做Eva和Greta的狗已经回去睡觉了。曼森坐在墙角的棕色沙发上正在啜饮鸭臣鸡尾酒,听比莉.霍丽黛(Billy Holiday)。他把灰色的军帽摘下来梳理了下头发——这种发式像1920年的绅士一样,在边缘扫过长长一缕,而将两鬓和脑后修剪得整整齐齐。这种发式是为了与他目前在音乐与意像中所探索的主题所一致:虚无的达达艺术运动,还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前希特勒时期的魏玛共和国。今天,在好莱坞山庄遥远的一角的家里,他并没有很麻烦地把自己整个打扮起来,左眼中的隐形眼镜是他唯一的装扮。 曼森是个好客的主人,不仅立即打开了一瓶冰凉的科罗娜啤酒,还提供了一个沙发上紧挨着他的座位。但我还是感到胆怯。当我表示出这一点时,曼森困惑了,但随即满意地微笑着说:“就应该是这样。” Q(问):为了开始,请问我该怎么称呼你? A(答):基本上人们都叫我曼森,甚至我父亲现在也这么叫我。 Q:是否从来没有人叫你玛丽莲? A:虽然一般他们不这么叫我,但事实上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称呼我。人们似乎害怕因为叫了我的名字而让我对他们发疯。 Q:这么说来,你并不会因为别人称呼你布莱恩[注:曼森的原名为布莱恩.华纳(Brian Warner)]而恼怒?
作者: 割头 2004-10-5 20:05   回复此发言

2 关于一个盗尸者——与玛丽莲·曼森(Marylyn Manson)共享黑夜
A:是的,它并不和我有什么关系,但如果我的朋友们,乐队还有我同居的女孩不这么叫我,别人也没理由这么称呼我。 Q:这么说,你并不是回到家关上门,然后就变成了布莱恩.华纳了? A:不。 Q:你最喜欢的关于你自己的谣传是什么? A:我最不喜欢的谣传是关于那部《非凡年代》(Wonder Years)的。[一个名叫Josh Saviano的酷似Manson的演员在这部片子里出演了Kevin Arnold苯拙的伙计Paul Pfeiffer]如果有人再问我这件事情,我就会打他的牙了。我最喜欢的谣言……这很难说,你最近听说什么好的没有? Q:有人说你曾经把一只黄金鼠的腿给切掉了。 A:我来告诉你我最喜欢的谣言。我在意大利演出时因为一项真是莫名其妙的罪名而被捕。警方接到个“无辜的旁观者”的电话,说我在舞台上穿着主教的衣服,虽然我穿的那件是低一个等级的牧师服…… Q:红衣主教? A:对,红衣主教服。那人说我脱下了衣服,并把自己的私人用具割了下来抛到人群里。我试图告诉警方这很明显——我可以在厕所里私下给他们看——但很明显我没有割下自己的私人用具。如果我这么做他们该为我庆祝,但它还在。 Q:你喝鸭臣酒(注2:一种烈性法式鸡尾酒)吗?你不爱往里边放糖么? A:是的,我很喜欢它的法式做法。令人好笑的是现在法式不流行了。我喜欢法国因为他们给我们提供了精美的食物,好酒,而且他们还把我当作艺术家,这样很好。(大笑) Q:他们同样也爱Jerry Lewis和Mickey Rourke。 A:是的,这就是我干吗开这个玩笑,它应该被排成斜体的。你还应该写上“曼森偷偷笑了“。我只是在开玩笑。 Q:你在这里的邻居是谁? A:我不知道,实话。今天早上我在门口台阶上收到封邻居的来信,他在里边寻求帮助。因为他的房租被恶毒的房东给调高了。他们写道,收信人布莱恩,随后又用括号注明玛丽莲.曼森,对我来说这够好笑。他们一直在信里抱怨苛刻的房租,而且满篇的拼写错误。于是我就改正了这些错误然后把信寄还了他们。我只关心自己。对我来说,我并不是那种享受与邻居在一起或者参与到某个场景的人。如你所见,我住在一个非常幽静奇怪的地方。 Q:你最后一次到海边是什么时候? A:天哪,在夏威夷,大概是1998年。我呆了整晚然后决定要走遍火奴鲁鲁的海滩,不过后来并没有完成。 Q:你喜欢日光浴吗? A:不,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住在佛罗里达,人们告诉我那样有助于除掉脸上的粉刺,结果我只晒得皮肤黝黑。 Q:你在学校里最喜欢的课程是什么? A:艺术课是唯一能使我兴奋的课程。我也爱创造性的写作。我以为我在这方面很强但得到一个很低的分数,因为他们都说我写的故事狗屁不通。 Q:那么最不喜欢的是什么? A:数学。我的几何与代数都没有及格。但我知道我没理由学它。如果你能他妈的买到个计算器,干吗要费力学着把它们写出来? Q:你可能会在一间商店工作,因此会需要计算出是否找对了钱…… A:我知道这个,我也知道我不会去做这个!(大笑) Q:你年轻的时候很喜欢“龙与地下城”游戏(一种纸上游戏,后来移植成为电脑游戏,为一类游戏的统称),你喜欢玩什么角色? A:我喜欢做地下城主,因为没人试过我喜欢的那种方式去玩。所以我不喜欢去做里边的角色。他们从不把游戏搞得够恐怖够有挑战性。但我就把它变得很难,因为我没法从游戏中得到乐趣,也因为我是主宰,需要控制一切。可能这也形成了我做乐队的方式,虽然我并不觉得需要像在“龙与地下城”游戏里那样控制一切。这种恐惧和刺激就像在高速行驶时放开方向盘,或者在超市里顺手牵羊……不管怎么样,这就是我想在任何一件我做的事中所放入的东西,特别是现在。当你知道你在做一件错事时,这就尤其刺激。 Q:这总要有个程度…… A:这样说,把它和在父母房间里自渎相比比较妥当。随时被抓住的恐惧感总是最棒的。

Q:当你表演时,似乎总是要露出身体,你对自己身体感觉怎么样? A:我非常害羞,我拒绝裸体睡觉,除非我就这么裸着昏了过去。我有一种恐惧感,害怕醒来发现自己在警察或者我父母面前光着身子。或者这种不安全感常出现在裸露癖中。对每个人来说,这在心理学是上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Q:你喜欢用什么化妆品? A:我不觉得有什么品牌值得我赞扬。我常年使用Mac化妆品,这也是Rupaul的选择。(大笑) Q:你后悔做过哪个纹身吗? A:没有。那都是我某时在某处的标记。事实上,这么些年来我第一次想要来个纹身,所以我可能这星期就会去做一个。 Q:流言说你把自己的私处纹成了黑色,你会考虑这么做吗? A:不,那会很疼。 Q:如果你仍然是性爱之神的话,你觉得自己的责任是什么? A:你可不能就这么从一个神面前这么走过去(大笑)。我可真得满足我的信徒们的祈祷。 Q:你最后一次交还给商店的是什么东西? A:我从来不记得我有交还过什么。我最近退回去的一样东西是某个人为我做的铬黄色的腭骨,因为它不合我的头的尺寸。 Q:你仍然从旅馆里偷东西吗? A:我最近一次在旅馆……我在想我最后一件偷出来的东西。我喜欢不时地顺手牵羊,不像威诺娜.瑞德(Winona Ryder,好莱坞的著名女演员——编者注)…… Q:那么说来,都是些小东西吗? A:是的,但只是因为人们不会怀疑我会做这种事。我最喜欢的是在走进商店以后拍色情图片,把它们交给Blockbuster,然后它们就会出现在那些新发行的烂影片里。 Q:我不是很相信你…… A:我确实这么做了而且确实得到很多快感,(大笑)我得找到能让自己乐的法子。 Q:就像你去年的画展吗?它举行得好像相当成功。 A:我知道人们会说他只是想积累出名的资本并且卖出去这些烂东西,但好像他们确实喜欢这些画。当时我甚至派人去听人们对这些画的评论,如果有的话。 Q:这看起来似乎有点不太安全。 A:不。我在想……或者是有点不安全,我在想如果是另一个和我类似的人在搞艺术展览我会怎么说。如果它还没被评论过的话,我会第一个去做。 Q:你组乐队前曾经是个音乐记者,谁是你最喜欢的受访者? A:也许是那个让我学到最多东西的人,是马尔科姆.麦克拉伦(Malcolm McLaren)(“性手枪”的缔造者,传奇朋克教父——编者注)。我问了一些现在看来很大胆的问题:关于他的妻子维维恩.韦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这碰巧是我现在唯一穿的服装品牌;还有约翰.莱顿(John Lydon)(“性手枪”主唱),就是些像这样的问题。我真把他气坏了,所以我想这可真有趣。 Q:那么最糟糕的呢? A:是“红辣椒”(The Red Hot Chili Peppers)。他们简直是场灾难。 Q:如何发生的? A:我是那种会问不合时宜的问题的记者……现在我明白了,有些记者确实愚蠢到会问你一些足以激怒你的问题。我不确定我的目的是什么,但我的确把他们激怒了…… Q:你说了些什么? A:我不记得了,我有那盘录音带——现在听来它会很有趣——但他们的确对我很粗鲁。 Q:那是什么时候? A:那时吉他手约翰.弗鲁士恩特(John Frusciante)刚刚加入乐队,大概是1989年。后来我又见过他们,讽刺的是“跳蚤”(Flea,“红辣椒”的贝斯手——编者注)以三万美元的价格买走了我的一幅画。我和他讨论了一下那件事,他也注意到了他曾经对我很粗鲁。不过如果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记者来问我这些问题,我也会变得很粗暴,也会做出相同反应。 Q:一个百万富翁的摇滚明星付三万美元给另一个,这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 A:我很想成为百万富翁。(大笑) Q:那样的话就很富有了。 A:但经常被起诉。是这样,我的画的价格是按照我对它的感觉来制定的。最便宜的是一千美元,差不多几乎只是那画框的价钱。我想卖了它是因为它是关于一个我不再喜欢的女孩。
Q:这很像《圣经》所说,以眼还眼。 A:是的。如果你像我一样读《圣经》,它就不像人们所想的那样是不证自明的。有些规则就在你的DNA里,是一种像动物一样的丛林规则。你必须尊重你的所在并且保护你自己,这就是我信奉的。 Q:你有手机吗? A:有,但我从来没用过因为我不出门。可能每周一两次。 Q:你的铃声设置是什么? A:是我的那首狂吼的《吮吸者》(Cocksucker)!或者其他像这样恶毒的东西。有次我确实接了个电话,那是在一家酒店,并且非常安静的时候。一个人从玛丽莲.曼森这里还能期待些什么? 编译/screaming/le soir 进入《歌特的黄金时代》 “当我还在新奥尔良录制我的第二张专辑《反基督明星》(Antichrist Superstar)时,我每天一步步地把自己推向坟墓。完全丧失理智的嗑药,然后昏睡在鼠患泛滥的地下室里……并不是说成名救了我。我更愿意解释为,在意志的驱使下,我开始逐渐达到一些目的。这让我开始意识到去实践自己是比自毁更有些意义。” 从《反基督明星》用169万张销量叩开好莱坞的大门以来,玛丽莲.曼森一直乐此不疲地享受着他超级摇滚明星的狼籍声名。想像一下他的新专辑《歌特的黄金时代》(The Golden Age Of Grotesque)将再一次和“小甜甜”(Britney Spears)之流并列billboard的榜首。这就是美国文化令人兴奋之处:在过剩的选择下,“我们——每个人都会流行5分钟”。 《歌特的黄金时代》,玛丽莲.曼森的第五张专辑,距上一张《圣林》(Holy Wood)的发行以三年之隔。这个新世纪对玛丽莲.曼森显得并不是那么的欢迎。科隆比纳(Columbine)高中枪击事件招惹的哗然大喧;上张专辑失望的销量;被Eminem一帮饶舌小子夺去的往日风头。乐队也有了变更,曾被玛丽莲.曼森称为最得力的创作助手,Twiggy Ramirez因与新专辑理念不合而离队。“我已经花了8个月的时间把这支乐队转化为另一种全新的格式,令人惋惜的是,他无法跟进。……即使你永远都无法为Twiggy这样一个最好的朋友找到合适的替换”。接着来自法国工业班霸KMFDM的Tim Skold加入乐队,迅速和玛丽莲.曼森,吉他手John 5合作创作了大部分歌曲。很显然Tim Skold的电气品味为乐队注入了新血。他一道与玛丽莲.曼森两人独自录音和制作了整张专辑。 专辑的概念来自于纳粹前的德国,魏玛共和时期以及20世纪30年代奢醉糜烂的好莱坞。被认为是他所有专辑中最折衷的一张,玛丽莲.曼森的首次独立制作听起来较之以往少了份锋利,更多充斥的是令人窒息的颓靡气息。13首歌分量相当,更像是一盘单曲合集,《圣林》中一口气听下来读科幻小说般的感觉已荡然无存。玛丽莲.曼森招牌似的工业金属音色依然咆哮,可玛丽莲.曼森戏剧化的演唱渲染出一片歌舞杂耍的狂欢色彩而不再是恐怖。 开场曲《这是新的狗屎》(This Is The New Shit),立刻被收录在电影《骇客帝国2》(Matrix Reloaded)。专辑的第一句便唱道“物已道尽,再无甚好说,当一切都已相同,你就可依次点名将其呼唤”,恰恰吐露出了玛丽莲.曼森自己噱头耍尽的困境。标题曲《歌特的黄金时代》从创作到录制完成整整用了12个小时,喝干一瓶苦艾酒的时间。玛丽莲.曼森在脱离毒品之后就在借助这种古怪的法国饮料带给他灵感。在摇曳的采样噪音伴奏下,玛丽莲.曼森用沮丧的歌剧式唱腔描绘了一幅魏玛共和统治下的衰败景象。专辑里的演奏企图抛弃传统金属乐的格式,在很多时候听起来更像是在滑稽地刻意模仿一支电气化的老式管弦乐队。半数以上的歌曲都是在中慢板的速度,这给予了歌词更丰富的表现空间和演唱技巧的运用余地,不断出现的拟声加倍衬托出专辑主题的荒诞与猥亵。 玛丽莲.曼森——这样一个离经叛道到卡通化了的滑稽角色在当今主流流行音乐舞台的存在就是对好莱坞娱乐工业体制下最大的讽刺或是硕果。玛丽莲.曼森的事业成功并不在于他变态的扮相,反基督摇滚明星的噱头,而是他准确地洞悉到了文明进化中理智社会中的荒诞。并且不断将这种荒诞推向更极端。专辑的第一支单曲《m + 淫秽》(mOBSCENE)中玛丽莲.曼森试图打破人们对情色审美观中淫秽与美的界限。“我总是奇怪那些官员们是如何评定什么样的裸露是淫秽的,什么样的又是优美的。一幅同样的身体是如何被定义得如此对立?我想其中的界限是可被混淆的”。玛丽莲.曼森独自执导了此曲的MTV,他空手走进录影棚,没有任何分镜头剧本或手稿,如同他一向的作风:混乱就是我的向导。结果MTV里出现了好些怪异的超现实境像:身着纳粹盖世太保制服的女子啦啦队、一头奔走的印度象、一架巨大的老式留声机、被泡在苦艾酒酒杯里的曼森的新女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5 12:36: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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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歌还是不错的,虽然称不上是歌特摇滚的宗师.

对于那个评价他还是衬不上,而且他的表演中视觉的效果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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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歌特...若在中国绝对比芙蓉姐姐还要强...

那...推荐一下,他就是新兴起的MANSON哥哥,他很性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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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是本人恶搞出的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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