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中学生会近卫军事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青岛二中学生会军事社是隶属于青岛二中学生会的、以普及国防知识、增强班级间团结、军事信息交流、模型制作技术为目的的学生组织。
二、青岛二中学生会军事社坚决遵守学校、学生会的各项规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路线,坚决用户社会主义制度。
三、所有社员一律平等,鼓励女同学加入青岛二中学生会军事社。
四、社员所获得的、用来交流的军事信息一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五、社团组建之初,应对成员进行一次军事知识的测试。
第二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加入青岛二中学生会军事社:
1、热爱军事,有一定的军事知识;
2、有政治方面,尤其是国际政治方面的爱好;
3、希望学习、获得军事知识;
4、有其他有利于本社发展的特长(如宣传、组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谢绝进入青岛二中学生会军事社:
1、 盲目反日、反美及反对、仇视其他国家的;
2、 不具有青岛二中学籍的;
3、 有其他本社认为不应有的情况的。
三、本社社员具有以下权利:
1、 与其他社员交流军事信息的权利;
2、 从他人处获得军事信息的权利;
3、 选举社团领导人的权利;
4、 被选举为社团领导人的权利;
5、 自由退出社团的权利。
四、本社社员有以下义务:
1、 服从社团部领导人员的管理;
2、 遵守学校、学生会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积极参加社团讨论,不得无故缺勤。
4、为社团发展积极献计献策。
5、认真对待每一次投票,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本社领导人员为社长一人,副社长一至三人。
社长的权利:
解释章程、决定社员的加入与测试、提名副社长人选、主持领导人员会议和全体会议。
在全体2/3以上统一的情况下决定一切由社长认为他应该行使的社团行政权力。
监察社团活动,警告或开除社团成员。
副社长的权利:
协助社长工作,批准新成员旁听社团活动,处理日常事务,经社长授权主持社团讨论。
在社长的授权下行使社长的权利。
二、原则上每两周应有固定的时间进行社团活动。
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领导人员会议。
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三、领导人员的变动、章程的修改等重大事项应由全体会议决定。决议应有2/3以上多数通过。
第四章 附则
一、本章程应由第一次全体社员会议修改后投票通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