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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征文汇总帖

换条路来走

这条路我始终走不到头,用决心缔造一个交叉口,跳出没有结果的感情羁绊,踏上一次全新的征程。

8年了。

再过几个月之后,就真的足够8年了。

细心地呵护着这份感情,走过了7年多的日子,路途的艰辛让我疲倦了。对不起,纵然我尽全力跳跃,却再也达不到8年了。

开始,我喜欢把对你的感情叫做“崇拜”,但不久后就固执地称它为“爱”,即使当初那个懵懂的我并没有真正懂得什么是爱,还是任由自己义无返顾地走了下去。

一下子就过了将近8年的时间啊……

这段时间里,似乎自己的每一根神经都是为你而抽动,每一次心跳都是为你而搏动。

生日的时候,和大家一起给你庆祝了,即使你不知道;得奖的时候,欢呼雀跃了,即使你看不到;受伤的时候,痛哭流涕了,即使你听不到;……

心甘情愿地跳进你无意中设下的陷阱,毫无怨言。始终坚信: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曾经几度告诉自己,10年的差别不是距离,平行线也总会有交汇的一天。

然而,没有等到那一天的到来,却自己先要放弃了。

发生了很多事情,想了很多东西,辗转反侧,虽然不情愿,但还是下定了决心。

白日做梦始终是荒诞的,8年的时间已经让我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的孩子了,也让我知道,爱,不是随便说也玩的,更不是随意可以挥霍的。

我开始觉得,仅仅只是“崇拜”你的那段日子是很美好的,单纯,无暇,系满了一个孩子的梦。

但我也并不否认“爱”你的那些时光的美丽,深切,感动,充斥着一个少年的心。

是时候改变一下了么?又或者,这只是我自己给自己的一个无形的压力吧。但不管是什么,我还是决定,这个年龄,应该要对自己的感情负责了。

试着开始喊你“哥”,痛并快乐着。哥,真的是个很美的称呼呀。或者,或者真的很美吧。

爱,依然是存在的,只是换了种方式罢了……是这样的吧。。。

把头发剪得凌乱,来祭奠一下这次爱的转换吧……碎碎的断发,就弥留在交叉口的转换站。

这是我们永恒的纪念。

谨以此文献给SHINHWA组合的MINWOO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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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还记得……

写在前面

这些字,是我替我一个不太会写作文的朋友写的,记录的是他们的故事,不晓得符不符合这次征文的要求哦!~所以只好请评委见谅啊,毕竟这年头,好的故事,难找呢!

我 还记得……

NO.1

别怕,有我。 2.

只要你说,我就相信。

三.

我唯一不信的是,你会骗我。

FOUR

人生就是一个西西弗斯神话,那块石头终究要落下去的,而你,也终究要去推它。

如果有一天,我赶你走,那一定是我要离开你了。

快走吧,不要等我。

让我再等一会儿,我知道你会来。

你在哪里?为什么我找不到?在哪里……

<⒐>

可是我怕会来不及…… -10-

如果可以,我会放弃。

以上这些是我要叙述的故事中的几个场景。这个故事是我从别处听来的,所以有的细节记不清了,大致是这样吧。 我们的女主角叫夏夏,男主角是一个叫谦的男生。 关于他们的相遇,十分平凡,因为他们是同班同学。至于相知,也很普通,大家整天在同一间屋子里上课,很难不了解对方。   末了,是相恋。   那天班里有人恶作剧,不知是谁从夏夏好友琳的钱夹中看到一个男生的照片,就在班上大肆宣扬,琳一气之下哭着跑出教室。夏夏也很生气,她猜到那个小混混——刚是始作俑者,顾不上考虑刚极坏的为人,就骂了他几句,弄得刚很没面子。谁知这个小混混不但人品不好,而且还很计仇,一下课夏夏就收到他要报复的纸条。一向胆小的夏夏慌了神,她拿着纸条去找谦,因为谦是她在班里为数不多的男生好友之一。谦看了看纸条,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别怕,有我。”不知因为什么,夏夏突然觉得心里好踏实,也不怎么害怕了。   放学的时候,夏夏原本以为会被刚堵在门口,谁知一切如常,什么也没有发生。   后来有一天夏夏问起时,谦看了她很久,然后拍了拍她的头说:“怎么解决的?用我们男生解决问题的方式解决的啊!小丫头问那么多干吗?”   关于这个“男生解决问题的方式”,夏夏的心里有一万种猜想,可又觉得每一种都不成立。总之自从这件事之后,夏夏知道了,谦是他可以依靠的人。   后来的一切就显得顺理成章了。夏夏和谦走得越来越近,成了情侣。这件事很少有人知道,一是因为这两个人原本就很沉默,不爱说话;二是这个班的班主任属于很要命那种,一旦知道班上出现早恋这种事,说不定会干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为了老师的心脏和血压,他们也不打算太张扬。   夏夏虽然总是很沉默,却经常会惹事上身,谦总是像救世主一样及时出现,帮她解围。可是在夏夏的眼里,谦更像一个需要人照顾的孩子,生病的时候,通常是不会记得吃药的。熟悉他们的人说,谦是夏夏的英雄,夏夏是谦的保姆。   夏天的时候,我们的主人公常常一起出去玩。天气热得可怕,太阳在没有树荫的地方不依不饶的照着你,冰淇淋吃了一杯又一杯,却还是不解渴。就连风似乎也变懒了,吹得好慢好热,把云彩烘得热呼呼的,一切都被高温笼罩着。气温爬升到再也没法忍受了,可惜爱情是万能的,冷了是暖气,热了是空调。夏夏依偎在谦的胸口,轻轻地闭上眼,让想象在心中任意改变。 夏天的风我永远记得 清清楚楚地说你爱我 我看见你酷酷的笑容也有腼腆的时候 夏天的风正暖暖吹过 穿过头发穿过耳朵 你和我的夏天风轻轻说着……

  谦和夏夏最喜欢用同一副耳机听温岚的《夏天的风》,或者其它好多好多夏夏喜欢的歌。谦说夏夏这个人不专一,“你看,她听的歌都没有固定的歌手。今天是梁静茹,明天是周杰伦,后天说不定就改成林俊杰了。”每次谦这样批评夏夏的时候,夏夏会不高兴地厥起嘴来,“我听谁的歌,要你管啊?”   那天,谦半开玩笑地对夏夏说:“喂,如果我说,我要离开你了,你相不相信啊?”夏夏低着头想了好久,慢慢地说:“嗯……只要你说,我就相信。”谦笑了,夏夏最喜欢听他的笑声,像大海一样。谦把夏夏揽入怀中,又说:“那……有什么是你不信的呢?”这个问题好像简单些,可夏夏在要脱口而出的瞬间又沉默了。                         “我唯一不信的是,你会骗我。”                              “为什么呢?”                                                    “你没听说过吗?人生就是一个西西弗斯神话,那块石头终究要落下去的,而你,也终究要去推它。”说完,夏夏笑了,虽然这个问题回答得不明不白,但她好像完成了一个好难的任务一样,笑得格外轻松。谦的表情突然变得郑重起来:“我不能保证不会骗你哦!只是如果有一天,我赶你走,那一定是我要离开你了。”   故事从这里,刚好开始。   这几天不知怎的,谦总觉得班里的气氛怪怪的。上课时,班主任好几次接连点谦和夏夏的名字,之后大家就都笑得很诡异。夏夏倒是没想那么多,只以为这是缘分在作怪。谦不愿多向夏夏解释,只是在不知不觉间减少了与夏夏独处的时间。   该来的还是要来,躲是躲不掉的。这是我听说这个故事之后得到的最大的教训。   夏夏并不迟钝,她当然很快就发觉谦在躲着他。夏夏多次问起,但谦不知怎的,就是不愿回答。毕竟,谦是最希望他的猜测不会成真的人。 就像前几对不幸的情侣一样,班主任很快开始了她的特殊教育。首先从男生开始,这是她的老惯例了。谦经常因为一点点小事被班主任留下单独谈话或者罚站,这一切,都是在放学后进行的。夏夏总是傻傻的等着谦,她虽然不了解为什么从未被老师关注过的谦竟突然遭到如此多的——“优待”,但是,等着谦,直到他“释放”,现在已经成了他俩唯一的联络了。   又是一个下午,不,等到谦结束了又一次罚站,已经是傍晚了。夏夏握着手机的双手沁出了细细的汗珠,只是眼睛还紧盯着屏幕上的一条短信,那是谦趁老班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发给她的。“快走吧,不要等我。”夏夏倔强地回了一条:“让我再等一会儿,我知道你会来。”这时,谦已经站在她面前了。夏夏早就看到了谦的影子,只是还是为刚才的事情生气,所以不愿理睬他。谦站得腿发酸,就顺势坐在夏夏的身旁。

“你……最近还是离我远一些吧。”

“我不要。”

“你不要?!”

“……”

“我说了多少遍了,你不要再等我了!”

“我们已经好久都没有一起出去玩了,现在,连等你也不可以吗?不可以吗……” ……   这是我们第一次看到他们俩吵架。   接下来的下午,夏夏一直等到七点,也不见谦从老师办公室里出来。还是那同一条短信,“快走吧,不要等我。”夏夏跑遍了整栋教学楼,都找不到谦,她哭着喊:“你在哪里?为什么我找不到?在哪里……”   第二天,谦找到夏夏,“我们聊聊吧.。”“马上就要上课了啊,我们放学再说吧。”“不,现在说。”“可是我怕会来不及。”“我们……分手吧。”夏夏愣住了。谦从他的身边离开,像一阵风一样,不留痕迹。   没过几天,谦的身边又出现了另一个女孩。而他们的班主任,似乎也不再找谦的麻烦了。我猜,她大概是以为,谦已经变成了无可救药的那种学生了。这个教学有方的老师,对夏夏也不再是总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态度了。我们的故事,就到这里结束吧,好吗?但其实我还记得的事情不只这些。毕竟,两个人有情侣变为陌生人,过程是不会这么简单的。现在的夏夏已经了解了谦的苦心,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谦会如此轻易地放弃他们的爱情。也许,高中生的爱情,就是这么易碎吧。   我想,现在,夏夏的离开应该算得上顺理成章了。抱歉,我忘记了她离开的时间,也不记得她去了哪里,只有她最后发给谦的那条短信,似乎还记得几句:“如果可以,我会放弃。你还记得吗?人生就是一个西西弗斯神话,那块石头终究要落下去的,而你,也终究要去推它的。”   我还记得,后来……对不起,我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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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风·无痕

低头,露脚斜飞。水色已经侵染了整条街,残碎的光芒在倒影中吟诵。不知不觉,天空的悲伤已经让我无处可躲,只能在那里,呆呆的眺望。缥缈,朦胧,远方在何方。

原来,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是这样一种感觉。原来,我也可以习惯寂寞。 你听到了么?

我又一次走到你的墓碑前,沉默。无声的对话,已经成为时间对生命的祭奠。那些已经随时间飘散的过去,不给人留一点思念的空间。我只是想再看看你的脸,在感受一下你的体温,却被命运无情的拒绝了。伤痛,从过往而来,向未来沉淀。

放下一束百合,尽管在飘洒的雨中,它已经那么憔悴,可还是白的彻骨,不加一点瑕疵。刺目的苍茫和无助,在沉闷的空气中愈发浓重。我放下伞,让它来保护那一束百合,雨已经让我失去了自己,我不能让它再把我的爱埋葬。尽管它逝去了好久了。 记忆是我能留下的唯一的东西,确是如此的让人心碎。灰色,沉郁,一切都因为你的离开而变得愈发恼人。可是我又能做些什么?只能默默的低下头,回味这一份难以释怀的苦涩。

当你闭上眼睛的那一霎那,你是否看到了最真实的世界,还有我的心呢......

光阴如水,雨也是水吧,可是为什么我不能从一滴雨中,找到你的影子,找到时间弥留的记忆,找找曾经,找到过去? 梦回头,伤心的人,在缓缓的散去。沉寂,是我的语言,只有你能听懂。突然发现,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感觉到,原来你在我身边。 可是一切都晚了,我现在能面对的,只有那张黑白照片。脑海中的画面,不堪回想。雨打在脸上,怎么竟是热的...... 依旧是沉默。

我默默的走开,聆听着耳边如铃雨声,风是无情的刀,却也斩不断满目的哀愁。抽到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 我醉了,不是酒精的作用,只是醉在摇曳的风雨中。风吹过,雨幕战栗,时间向前平移。

我用淡漠掩饰哀伤,原来颓废也是另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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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来世,后会无期

当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声音,恰恰是在一个最清晰的晚上,或许是出于对上苍的感激,抑或是他对众生的爱,让我听到从灵魂发出的声音。

——题记。

看到了,终于看到了凌晨的一缕光线,已经第二天了,我抓着他的胳膊,低下头,顺便掉出眼泪,砸在雪地里,溅起花瓣。然后笑着望他,继而雪地里是一滩殷红的血。我依旧在笑,笑出眼泪,直到模糊了他的轮廓,变成和雪一样的雾气。

母亲说我生在下雪天,正月飘雪、十里寒风、万里霜降。所以今天,我看着被阳光灼烧的雪地,一点也不觉得寒冷。年年今朝,今朝一去,何时再回,若我离去,切莫想念。

“花葬,若我离去,切莫想念。记得,我叫雪祭。”这是几年前,我对花葬说的话,现在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亦不知道是谁的声音,这话一直在我脑海里缠绕、缠绕。放在他胸膛的手,离他的心跳愈来愈远,我只是,太累了。花葬,若有来世,相依相偎,不离不弃。

(一)

一把剑在我脖子的地方停下,它锋芒的让人想不到,这竟然是沾染了无数鲜血与灵魂的剑。花葬举着剑,被风刮乱的头发覆盖了半张脸。

“雪祭,要么嫁给我,要么向前迈一步,穿过它。”

“葬,那我可不可以回过头,一直走下去?”

他的手开始颤抖,仰起头对着苍茫的天,叹了声哀怨的气,剑掉在地上像个死尸一样。这是宿命,是花葬告诉我的,同生抑或同死,是神让彼此凭借对前世的记忆,找到对方。为了江山,我们得相信宿命,于是出嫁,从北国嫁到江南,千里迢迢,缘在轮回。

出嫁那天下着大雪,雪花飞进花轿,挂在眉梢。花葬,大我4岁的好哥哥,此刻正在迢迢山路上驰骋,在风雪交加中策马奔腾。我记得做过的梦,在艳阳天,穿着最漂亮的嫁衣,带着我心爱的剑,嫁给胜过我的人。而今,我的剑,很委屈地拿在手里,想不到,是在这种境遇下。

花轿已至江南,蜿蜒河畔、细水长流,江南花馆,碧丽堂皇。我听见江南口音的对白,快看那个嫁给花葬的姑娘,好漂亮。是啊是啊,眼睛好大。听说叫雪祭……

洞房花烛,红色喜字。曾想今生今世都在他的身旁,如今他就在眼前,我却没有高兴,彼此间的感情,没有自由,红色的字像是一道道符,江山把我们桎梏。而他,或许永远不知道,我爱他。

“葬,有一天如果我死在剑下,不要动情,即使一日的夫妻,烽烟斩断了彼此,你也要勇敢活下去。”我竟然在大喜的日子说出如此丧门的话,连自己的手也不觉抖了一下。

“雪祭,今生今世,你是我最爱的妹妹。”

门外鞭炮的火光映亮了原本只点着红烛的屋子,我把头别向窗外,好让光亮照不出脸上的表情,细碎的眼泪滴在绸缎帕子上,晕成一片,像极了一团化不开的血。我倚在葬的怀里,听着外面炮火连天,会有一个让哥哥动情的女子,而这个人,绝不是我。他唱着儿时的歌,“大风东去,江水西流,英雄舞剑不在朝;泪洒天南,血流地北……”

(二)

翌日,我带着没有干的泪痕,和我的剑,离开江南。向大漠走去,花葬一路向东,截然相反的方向,这是我们彼此的约定,十年后,重回江南。

身处大漠,我只是一个文弱的姑娘,住在客栈。主让我来,用哪怕一生的时间,杀掉一个叫“骛殇”的人,因为他曾夺走主最爱的女人,我嗔笑了声,说是为了江山,原来还是私情。当我还在嗔笑的时候,客栈外面有无数脚步声,似乎是刀光,在夜里忽闪了一下,是骛殇的人!

“给我搜!”客栈的人跑的跑,逃的逃,酒坛打翻满地,我站在房间中央,听到房门被撞开,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

“你叫什么?”

“雪祭。”

骛殇,比主更桀骜的人,凌乱的头发垂到下巴,在后面扎了个长长的辫子,像是条流苏,被夜色染的格外黑。只是他断了一只手臂,我想我该惧怕的,他会杀了我,带着我的头颅回江南,向主炫耀,却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我很坦然,我想到花葬的脸,他分明的棱角,不禁莞尔。

“你是江南人?”他问我

“对。”

“来大漠做什么?”他似乎意识到什么,我感到脖子上的刀更紧了。

“找骛殇。”说完,我看了他一眼,他有些惊讶,却马上又平静。

“找他做什么?”呵呵,要找的人便在眼前,真可笑。

“父亲说,骛殇是个多情的男子,他有哥哥一样绝世的武功,如果来大漠能见到他,不枉此来。母亲离去,早已没了栖身之地,所以我想到了大漠,想到了骛殇。”

他嘴角微微扬了扬,随后又僵在那里。他让我跟他走,突然他转过身子,用丝带圈住我被刀刃弄伤的脖子,我低下头,看到他用仅有的右手系了个好看的结,我记得,花葬也会。

我的主,尚且年轻,我想最多二十过五岁,之前他亦是花葬的主,出身在杀与被杀的家庭,我们唯一的选择便是忠于主。他很俊朗,但我从没见过他的样子,花葬说他半边脸毁掉了,但从仅有的另一半仍看的出。我跟着骛殇走着,直到在黑夜中渐渐看清方向,天快明了,眼前是“无伤宫”,跨向门槛的那一刹那,我觉得生与死一下如此明了。

“住这里吧,我就是骛殇。”他站在我身后,我感到一阵寒冷的目光盯着我,动也不动。

“你就是骛殇?”

“对。”

“骛殇?爹,我终于见到这个人了……”伪装的泪水一下涌出来,而我亦很清楚,要杀了他绝不容易。

(三)

她舞着手中的剑,那是多倾国倾城的剑法,如她的容貌一般绝世,像是翩翩欲飞的天鹅,扑扇着红色的羽翼。手中拿的不像是剑,而像是飘拂着的绸缎,如水般缠绵。花葬的剑,倾国倾城的哀伤,像受伤的飞鸟,心在滴血一般,这是和花葬成双的剑法,为什么她会?

——矜姝,我想,她就是主失去的那个最爱的女人吧。

“骛殇,今天来的那个姑娘看着脸儿熟啊。”她放下剑,依偎在骛殇身边。

“她可是第一次来大漠,矜姝,抽空教她舞剑,她叫雪祭。”

矜姝的眉皱了一下,而后很快消失了痕迹,仿佛一切顺理成章,重新恢复笑容,微微点了点头。果然是个让主痴情的女子,一颦一蹙都让人怜惜。

啪!她纤弱的手臂高高举起,片刻露出狰狞的目光,妖媚的笑。面纱遮过半张脸,把红了的印子留在我另一半脸,迈着她细碎的步子,婀娜离去,阵阵留香。夜里的灯火昏暗,影子愈加交错重叠,软下的身子没了知觉,睡去吧,睡去吧,有种声音在耳边。

醒来又一日黄昏,骛殇坐在身旁,他俯下身子,吻我的唇,忘情抑或是迷惑,有滴泪划过脸旁。我绕过他的肩,拔下我的簪,穿透了他的颈。不动了、不动了,他安静地躺在那里,像个熟睡的孩子,眉头间没有杀戮,唇角尽是细密的笑。

“矜姝,跟我走。”我抓着正在赏花的她,向外跑去。

“你杀了骛殇?”她甩开手,走向骛殇死去的房间,愈行愈快,最后她飘拂的丝带湮失在长廊尽头。

“跟我回江南吧,有个人在等你。”主,很快你就会见到她,而我会离花葬越来越近。

“会有一天,你会像我一样伤心欲绝。”

江南山水迢迢,我强烈的觉得,那颗心,离花葬、离大地,越来越近。矜姝像个消停了的女子,黯然的样子让人心疼。花葬花葬,我的郎,你在哪里?十年约定未到,如今匆匆七年,花馆依旧,朱漆木门、金字额匾、花香满园。

“这是花馆?”矜姝扬起脸,垂下几缕黑色的发,我看到她掉下几滴哀伤的泪,女子啊女子,你快要见到主,见到深爱你的人,你还哀伤做何?

“对,这是花葬住的地方,花葬,我的郎君。”

“不会……不会。”只听她絮絮念叨,咣铛一声,花葬站在门口,看着矜姝,几乎忘却了我的存在。

“葬……”我叫他。

“矜姝,你是矜姝。”他推开我,走向她,一步步不曾回头,每一步都像踏在我的胸膛。

主,你在哪里,要我见到你……

(四)

雪祭:

对不起。

要你嫁做吾妻,千年积德,万载之梦,未曾奢求。要你去大漠,杀了骛殇,带回矜姝,是我的主意。那是我爱的女子,小巧玲珑,婉若江南的韵、大漠的心。江山,这片地是主的,我才是那个无形中的主。雪祭,你该有个爱你的郎,生死与共,患难真情,而我,带走矜姝,远离江南。

十年相约,如今违背,但求宽恕,若要记恨,不要牵连矜姝这个多情的女子,你们谁都没有罪。若有来世,相依相偎,再做夫妻,绾结同心。

雪祭,北上吧,寒风数载,大雪纷飞才是你的家,若不肯,情愿像骛殇那般,用你的剑,穿过我的胸膛,消除此情。

花葬。

我拿着留在桌上的信,被泪水打湿的纸化开了墨水。会有个让他动情的女子,我想起花烛之夜的自己,结束了、结束了……我的手,亲自让自己斩断了彼此的结。剑,唯有我的剑,不会动情,亦不会背叛。寻上去,一直到了山脚下,早已没了力气。我想,是凭借了前世的记忆,不禁流了泪。

“花葬。”

“雪、雪祭……”

母亲说我生在下雪天,正月飘雪、十里寒风、万里霜降。所以今天,我看着被阳光灼烧的雪地,一点也不觉得寒冷。年年今朝,今朝一去,何时再回,若我离去,切莫想念。拔出我的剑,沾着无数鲜血的剑,用最华丽的剑法,可是最后,出鞘的剑没有再回去,而是划过了自己的颈。

眉头凝结了雪花,流出的泪冻在那里,矜姝似笑非笑的脸,花葬的棱角……都渐渐模糊,我是雪祭,我不冷,汩汩鲜血流进大地,染红的雪地像盛开的花。我把手放在葬的胸膛,葬,我累了、累了。

“雪祭!!”

“花葬,哥哥。一日是我的郎,终身是我的君,若有来世……”我笑了,用最美的微笑,留在葬。

“雪祭,若你离去,想念依旧。记得,我叫花葬。会有来世,来世我会娶你做我的妻。”

“来世,来世,若有来世,相依相偎,不离不弃。”睡去吧,睡去吧。生在雪天,死在雪地,葬,我爱你。

漫天飞扬的雪,洒在雪地的血,只要记得来过,记得前世有句我爱你,今朝记忆还是带我找到你,还你那句说也说不出口的话。我始终记得,前世你是我的郎,放在你胸口的手,会记得你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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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黑

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叉路

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天很大却看不清楚

好孤独……

今夜天黑的时候下起了雨。

左手陪着右手在键盘上飞舞,缕缕发丝遮住了余光。当周围只剩下雨水心碎的声音时,我轻轻地点开了那首“天黑黑”。燕姿几近扯破的声音让我也感觉到胸腔中有什么在隐隐做痛。今夜并非无睡意,只是想把存了许久的只字片语记录下来。大约有几个星期了,一直都找不到空闲,每夜都被那奇怪的文字和几本大字典压地透不过气来。但为了不把这些“只字片语”忘掉,我还是甩了甩头,总算比较清楚的理了理思绪,打算为以后回忆的时候准备个资料。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凌晨零点四十分。

记忆快速的在脑海中穿梭着,我以为我就要在着穿梭的记忆中睡去,可是它却瞬间停在了一张熟悉的女孩的脸上。这个女孩不是很漂亮,可是她有一个高高的俏鼻子,粉红色的双唇总会发出甜美的声音。她也没有那么高挑,但是她可爱。是淡淡,这个可爱的女孩。

嘴角微微上扬了那么一下。

想起这个可爱的女孩,心中有莫名的感动。这么孤独的一个自己,会碰到传说中所谓的“知己”。她就是我的知己。其实她很可怕,因为她有时会把自己看得很透。

今天是农历的三十还是初一?不清楚,总之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想起了我的baby,淡淡。

请允许我这样叫她,我以为只有她会用很煽情的声音叫自己:baby。其实不然,自己也会。

BabyI miss you so much……

她,一个特别的女孩。

第一次遇见她,是2003年的夏天。她的话不多,但是最快乐的时候,脸上会挂满笑容。我仍然保存着那张军营里与她的合影。每次都会看这张照片看到眼睛被什么打湿。上面有她廉价的笑容,黝黑的皮肤。她的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也开心地笑着。我想,我会记住她那一刻的笑容。在哪里都不例外,我会带着她最可爱的笑容来到世界的另一端。

也许有一天,我会变成她记忆里一个模糊的影子,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但是无所谓,经过了那么多被黑夜与孤独侵蚀的夜晚,我已经看的很透彻。朋友的爱不一定是互相的,只要上天将我的祝福送到她身边就好。但是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我和她的每一件事自己都深深的刻在心上,除非你把我的心掏走,否则你无法将这这些记忆的刻痕拿走。

呵呵。思念无头绪……

在这个有雨的黑夜里,baby,你怎么让我不想起你?

想起你装纯情的可爱。

想起你回头翻我笔带的眼神。

想起你教我作题叫我“同学”的口气。

想起你看漫画掉下的眼泪。

想起你演讲时认真的表情。

想起你拿着笤帚在教室抽地的模样。

想起你令人放松的歌喉。

想起你我在广播站里口水四处飞溅的日子。

想起你我上课传纸条的日子。

想起你我被罚站的日子。

想起你我八卦别人的日子。

想起你我把大碗的馄饨吃的呼呼作想的日子。

想起你我在班里吼歌的日子。

想你我搞笑哈哈大笑的日子。

想起你读了三张油印纸的生物题,我抄了两黑板的答案。

那些日子,是那么美好。小小的幸福缠绕着我们度过每一天。我们真的会为那些树下阳光的碎影发出惊叹。会对着缓缓飘过的白云露出最纯洁的笑容。会为那些动人的句子落泪。会在跑调的歌声中表达自己最真诚的感情。会和对方在一起。

黑夜来临的时候,就是会不自觉的想起你……

你有老婆,有老公,有情人,有MM,有哥哥…………

可是我,只有你。

在世界的另一边,有我。这个时时刻刻享受孤独的人,每天都会在黑夜中,对着昏黄的灯光定一定目光,想起一个熟悉,却又那么陌生的脸孔。

他们说,摘不到的星星,是最亮的。错过的夕阳,是最美的。我也终于明白,离开的朋友,是最珍贵的。曾经,不懂得在顺境中感恩。那么就应该认真活在当下,去懂得怎样在逆境中心存喜乐。

虽然现在的生活里没有朋友在我的身边,但是朋友却时时刻刻在我的心中。

我不想在记忆中过一辈子,我相信我会有和朋友重逢的日子。

也许那时我会忘记了怎样表达自己的情感,但我会拿起话筒,用我和淡淡最直接的方式,在歌声中表达我们最真诚的友谊。

最后,我还是想用一贯方法结束我对淡淡思念的这篇字。

恩。GL……

PS:非GL文,纯属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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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思念

某一天,一个酷似流川枫的背影跃入眼眸,一个传递而来的眼神颤动心灵,于是,一场关于天涯或无间的思念展开了……

慢慢的脚步,仿佛是在期待着,那会是我吗?为什么你的朋友总是回头看我?而你,却总把最美的背影留给我……

我告诉自己,不要太相信知觉,但却又倔强相信着,真的是上天在眷顾我,把从小就崇拜的偶像送入我的世界,开始这段无尽的思念。

朋友说,你们外形上的相配是世间难得的,我只是微笑——那么出彩的气质有谁会与他不相配?但依旧是笑着,笑如蕾花。

依然是朋友说(或许还不能直接到网上去搜索信息),那人很好,从前是某某的男友,分手后考试考得一塌糊涂,对感情,会认真。

我依旧是笑,心里多了一点甜。

暗恋的傻瓜们总是会很在意那细小的不能再细小的瞬间,我记得你课间一遍又一遍地从我身旁经过,投来朦胧而暖意的眼神,我微笑,却被喝水的杯子遮住。

拾回单纯的思念,连自己都诧异为什么会对这虚无缥缈的事情那么执着,也许是贪恋那份一思念起来心里就会涌现的平和,仿佛世界都变得模糊不清,而只有你的心跳变得清晰,那时候,我感觉我们好近……

笨拙地占卜了几次,那上面说我们会有一个浪漫的开始,但同样会有一场巨大的动荡,也许,你会离开。

但很奇怪,第一次没有了后怕,如果能够开始,我不在乎只是一个过往,但也许那就只是一堆纸牌,而且,预言是根据人们的行为而定的,而不是人们要根据预言行事,不是吗?

就这样淡淡思念着,记录下每一个细小的感觉,为你重新拾起曾经因为心痛而停下的日记,一本崭新的日记重新记录,满满的,你。

I can see your face everywhere I look, but everywhere is nowhere withou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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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桂树下的吟游者

普通人有普通人的哀愁,人们都看小说里落英满地和秋雨婆娑,但我们内心感受到的草动风行,比这些都要动人。

因此,普通人有普通人的爱情。它用你心底的颜色来涂写,在潜心里总是恒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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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Alfred来写自己的爱情,无疑是拿他二十几年的繁复经历开玩笑,别人无法理解,自己也无法诉说。但是Alfred依然愿意写写这个题目,因为好几次,他在月桂树下翻土的时候,都把树戳伤了,他摸摸树,很心疼,想起了他唱过的一段古老的吟游诗歌:

(对于一个吟游诗人,生活总是不宽裕,但是吟游诗人靠着鲁特琴的旋律和旋律里敏锐灿烂的世界来让自己的生命火焰欢快的跳动,那些依靠钱和钱的兑换物而快乐的人,也只是用不同的方法关怀自己的生命。所以至少,他们总是有相同的。)

诗人觉得天很蓝的时候,会用空灵的眼眸去看它好久,觉得海很凶恶的时候,会在一快安全的岸礁上,关切它的起伏。而当有天诗人觉得一个女孩很可爱的时候,会忍不住想要弹奏一些靡靡的曲子,他很担心自己的表达是不是让人家觉得恶劣。所以拿出很多的创造力去叙述一些复杂的景致,他们很新奇,很温柔,而且远远的唱给女孩听。

女孩第一次默默的坐在月桂面向阳光的树冠下。

诗人很年轻,很不懂得如何去描写,和弹奏爱情。他突然发现它是那么的繁复,但是很精美,女孩的眼睛中,充满了那么多想不到的大自然美丽的纠合,他们突然和诗人的心很接近,诗人不断的试着变换曲子弹唱,他的眼睛也总是悄悄变的模糊,因为泪水经常伴随轻缓的节奏的滴进鲁特琴的琴箱,那是海把温柔的阳光拨动的声音。

吟游诗人的恋爱很懵懂,但是他写下的乐曲很清晰,莫名的意会,就像第一次接过琴,第一次学会把风经过的声音流转在手指和琴弦之间。像是自己得到了自然气息里最奇异的灵感。

女孩很喜欢来听琴,她戴着宽沿的帽子,稍稍的遮住眼睛,依在一棵月桂树靠阳光的那边。阳光温暖的环抱着海岸上的一切,她用小水桶给脚边的月桂浇水,让水流慢慢的润浸靠近阳光一侧的树基。然后看着海和阳光的远端,依在树下静静的睡去。有时候她醒来,便微微的仰头,用手抚摸有点斑驳的树干。直到夕阳和她一起离去。

诗人在一棵月桂树的光影里,把夜晚写下的曲子婉娩的弹出,他不敢回头,觉得听者在凝视着他拂在琴弦上紧张的手指,他谈的很认真,把一只叫做海洋的曲子更换了轻缓的和弦。又把一只叫做山岚的曲子修掉了凛冽的结尾。他把晚上感受到的海风吹着草地的乐曲弹给女孩听,把月光洒在月桂上,又点点的漏进手心的乐曲弹给女孩听,他小心的弹奏着记忆中爷爷花圃里的玫瑰,还有父母亲分别远行时留下的石阶上的碎苔。

每当夜晚降临的时候,他总是突然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朴素的小孩,只有弦琴和梦想。没有钱,没有屋子里的炉火,没有欢闹的庭廊。

因此他认真的写着自己的曲子,夜晚的疲惫把他的意识带走的时候,他便给梦中旋律添上温柔的和弦。

但当诗人和女孩共同依在一棵月桂树下时,他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切,女孩在月桂的背面,让忧伤而磨碎的叶子和淡淡的发香都随着海风飘来。他不停流动的手指沾染了粉色的花瓣,便把记忆中美丽的春天演奏出来,有时候一些湿咸的液体触碰了他的脸,他就拾起无数个夜晚独自面对圆月的悲伤。

终于有一天,他想起了爷爷的一支关于爱的曲子,深深的红色一整天都浸润了他眼中的鲁特琴。他感到了世间突然出现的幸福,和温暖的家的炉火,摇椅,欢笑,糕点,母亲的怀抱,父亲的手掌。

在这一天阳光的末尾,诗人收获了一支玫瑰。

这片海岸的雨季到来了,吟游诗人离开了这里,开始了新的远行。但是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长大,胸口总是戴着那支总也不会凋谢的玫瑰。有时候他突然挪不动脚步,因为这样远走好像会让女孩距离他越来越遥远。但是每当他经年之后回去看那株月桂的时候,都发现它生长的那么美丽和健康。

他会快乐的为月桂唱起充满希望和爱的歌。

因为他记得,那时,是女孩用清水和温暖的抚摸照料了月桂向阳的那面,而风吹去的那块土壤,有自己真诚炙热的泪水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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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试过当你想起某人就有一种心痛,心颤,心慌,心乱,心烦,却又无比宁静的感觉,有没有试过愿意终生用一种温柔的心情去想念某人的感觉,有没有试过为了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有没有试过脑子里只想着一个人,整个世界似乎为她而静止,有没有试过,爱一个人像发疯了一样,甚至为了她你愿意去做任何事,而不去想后果,有没有试过为了她你愿意低下你那从不愿意低下的头,有没有希望有一个人的出现会取代对她的思念,却又希望那个人永远不要出现,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为了她我学会了发呆,为了她我可以去改变我自己,为了她我疯狂的去寻找我的缺点,我疯掉了,我的脑子里现在只有那么一个名字,没有人可以帮我,你有没有试过爱一个人到绝望,你有没有试过为一段不可能存在的爱情而苦苦的守候?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名字总是在我的脑海里徘徊,我快要崩溃了,我从来没有试过这样不能控制自己,我 ,没人能救我了,不知为什么,会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感觉,我想我是疯了,真的,我觉得,至少在此刻,我爱她胜过了整个世界,我多么想得到她的爱,就算是很少见面,我只是希望,在她所在的那个世界的角落,有她是我的最爱,而她也爱我,我不明白,我真的糊涂了,这就是所谓的爱上一个人?我真的是被打败了,我这次输的那么彻底,心是那么地痛,只有她能让我的伤痛痊愈,我不知道,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却只有一个名字,我完了,可怕的是,我完全不能集中,完全,我想我的emotion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爱她,我真的是很爱很爱很爱很爱她,我的最爱,我从来没像现在这样..............

爱真的是需要勇气的,我不知道我能坚持多久,我真希望现在就可以放弃,我不知道,我真的不清楚我的等待会否有结果,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我是那么执着,我不是这么一个执着的人,但是我真的不知为什么,爱她是这么的深,深到我感到可怕,我真的好像能拥她在怀中,一生一世,可是,她不给我这个机会,我真不知我的坚持能到多久,我知道,错过了她就是错过了我一生中也许是最爱的女生,第一次有爱她胜过这世界的想法,我现在越来越荒谬了,这也许就是爱是盲目的吧,我真的希望这种事情不再发生,她让我知道什么是爱,也许吧,至少现在,我愿意,我愿意为这个近乎是不可能的等待而等待下去,我爱她,真的,这次绝不说谎,为什么不给我一次讲真话的机会.

后记,

耳畔回响着熟悉的旋律,是你让我陷入无尽的烦忧之中,这就是生活,我所做的只有挣扎,挣扎过后,要么是又一次的挣扎,要么是死亡,挣扎与死亡之间,我宁愿不停地挣扎,因为,挣扎过后,也许会有美好的等待,哪怕只有一瞬,所以我活着,又或是我已经死了,但,我总是以某种形态存在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我,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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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宁唯是

一切,都不是简简单单的……

第一眼

神在杯中斟满了血红的葡萄酒,轻轻端起那晶莹的高脚杯。一瞬间,高脚杯却变成了带刺的玫瑰。血,滴进葡萄酒,咸咸的味道。

即使是神,也逃不出爱情。

Encore,你看见Commaga的第一眼,在想什么?”

Sein,我在想或许她就是我的克娄巴特拉女王!”

Sein知道,Encore的心里那棵美丽的金香木花在绽放。

克娄巴特拉,埃及托勒密王朝最著名的女王。她带上王冠的时候,尼罗河谷地变得处处是欢歌笑语,生机盎然。

Commaga,她是完美的姑娘,”Sein想,“Encore的金香木花,让它开吧,开吧!即使开得再大,都不会开败的!Encore,不会败的……”

Sein,今天你自己回家,我……约了Commaga!”

安静的,看他离开,阳光透过树枝缝隙,斑斑点点,照在柏油马路上。

Encore……

你知道么,Encore,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多么希望,能成为你的克娄巴特拉女王……”

“来吧,孩子,Sein,来吧……”

“你,你是谁?”

“我是神,来吧,孩子,说出来,说出你的爱,说出你的所要,说出你的愿望,我会以我的力量,帮你实现你的愿望!”

“神啊,真的是神么?如果你是神,请你让Encore留在我的身边吧!

不,你是恶魔么?你在诱导我走向罪恶,对么?

……可是,我……不管你是神还是恶魔,我愿意,把我的灵魂给你,让Encore留在我身边吧……”

阳光很刺眼,Sein紧闭眼睛,再次张开,发现自己穿着睡衣,躺在床上。

泪,滑落。

“是的,只有梦,这样的事情,是做梦……

为什么,是梦……”

“早啊,Sein!

“早,Encore!昨天,你们见到了?怎样?还好吧?”Sein真恨自己,这样的问题,私人的问题,干嘛要问呢!说出口来,却收不回去。

Sein,你知道么,太美妙了!太美妙了!我们两个一起走在海边,看着太阳落下。然后我骑着单车,载她回家……”

“好了!Encore!够了!……我……我是说,现在,该上课了……”

Sein,作为哥儿们,我应该提醒你,你也该交个男朋友了!还有哦,你的男孩子脾气……嗯,偶尔也温柔一点,你都不知道Commaga啊,她说起话来,声音特别甜……”

Sein微笑着点头:“嗯……我这样的女生……呵呵,哪里会有男生要呢!”心,被玫瑰刺痛着,一点点,渗着酒红色的血……

“呵,才不是呢!其实你真的是个很好的女孩,总有一天,会找到你的幸福的。——嘿!Commaga!你周末有时间么?——Sein,我先走了,不跟你说了。”

Sein微笑着,看着Encore离开。

Commaga,真的好漂亮……Encore……”Sein望着远处美丽的Commaga……

生日

Encore,你找我?有事么?”

Sein,终于找到你了!太好了!后天,是Commaga的生日了,我昨晚想了好久,都不知道该送她什么。你今天放了学陪我去挑礼物!就这么说定了啊!校门口见!拜拜!”

Sein都没有来得及说话,Encore就离开了……

Encore,两周了,你两周没有来找过我,今天来,就这样么?……Encore……呵,算了。Encore,是我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

Sein,教务处的李主任让你去一下,你的转学手续有一点问题。”

要走了……考试结束后,再开学,她就不是在这个地方了……Sein在心里念叨着……她没有告诉任何人。或许没有人有兴趣听她的故事。

从教务处出来,天已经快黑了。一切,都似乎有了定数。爸爸的生意失败,被迫,她必须离开这所收费昂贵的学校。并且是举家搬迁。

“或许,我该告诉Encore……呵,算了,谁会在乎……两个多月了,从EncoreCommaga在一起以后,和Encore仅仅是见面打个招呼。他,哪里有心情顾到我呢……”

Sein现在只想到处走走看看,看那个她热爱的熟悉的学校,那个……洒满了她和Encore笑声的小树林。

小树林密密的,中间有几个石凳。晚上月亮透过枝桠照过来,格外的美丽。

Sein往前走了没有几步,忽然定住了。然后,后退后腿……静静的不发出一点声音……退到他们的视线以外,然后,狂奔。

Encore,为什么,为什么在我走之前,还要让我看到你吻Commaga的脸……”

醉酒

Sein,你在哪里?你去哪了!Sein……我现在……现在很难受……Sein,你来,你过来……我在雪蹊谷。”

“雪蹊谷?那是Encore常去的一个安静的小酒吧。出了什么事……”Sein一路跑了过去。

Encore趴在吧台上,酒吧蓝色的光打在他坚实的背上。手边,是喝的仅剩冰的酒。

吧台老板说,Encore已经喝了很多酒了,酒的度数很高,他心情又似乎不好,很容易就醉了。

Encore,你怎么了?告诉我!你怎么了?喂!喂!!为什么喝这么多酒?”Sein不停的唤着Encore,然而,Encore没有任何反映。

“老板,给我点醋可以么?”

醋的醒酒作用是很好的。可是,为什么,喝醋的是Encore,自己的鼻子却酸酸的呢?Sein想着。

在老板的帮助下,Sein终于把Encore塞进了计程车。

倒在Sein腿上酣睡的Encore此刻多么像个小孩……一个仅仅属于Sein的小孩。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这一刻就此停住多好!让你安静地躺在我的腿上,我那么清楚的看着你的脸庞。Encore……我很自私,我知道,可是,我有么一点点希望……你不要再醒来……”

计程车开到Encore家门口,Encore终于还是醒了。

睡了一觉,又吹了点冷风,他的酒意已经消了一大半。

摇摇晃晃的下了车。Sein小心的搀扶着他,就好像自己身边的,是一个蹒蹒学步的小孩。

Encore站靠着电梯的壁,Encore用冷冷的声音说:“我和Commaga分手了。她喜欢上了别人……”一切,都变了。看着自己眼前这个纤弱的女孩——Sein,他伸出手去,摸着她的脸。好瘦……Sein真的是一个很瘦的女生。她的胃总是不好,隔三岔五的总会闹胃痛。平时吃的那么少,以前和Sein一起去食堂,她总是只要两份青菜。Sein总是喜欢放学时候在门口的大树下等他,然后两个人一起回家。Sein总是在他踢完比赛时发条信息给他,说:“Encore,晚上去酒吧别喝太多,明天,咱俩去打电动!你起不来就死定了!”Sein总是……

Sein还是这样么……不知道,Encore想着,自己已经不知道了。

很久很久,他都没有和Sein一起散步,一起大电动,一起回家,一起聊天了……

Sein望着Encore,他的手在自己的脸上,没有温度,冰冷的吓人。看到Encore靠过来,很近很近的……

电梯门开了。Encore重新靠着电梯壁。进来的人把SeinEncore层层隔开,然而,乱糟糟的电梯,却比不上Sein乱糟糟的心。

“神啊,是你么?是你发挥你的力量了么?不,是Encore失恋了,心里空虚而已吧……一定是的。这,不是我想要的。不是……”

生日

离开学校,离开那个熟悉的地方已经三个月了。Sein的生日如约而至。

从初中认识了Encore到现在十年时间,这是第一次没有他在的生日Party。或者,算不得party,因为少了最在乎的人,Sein宁愿自己一个人呆着。

或许,生活就是这样吧。朋友,换了一波又一波,才发现,最最在乎的还是他。

决口不提Encore,因为没有勇气,怕自己勉强维持的坚强会一瞬间宣泄。又或说因为太在乎,才会决口不提吧。

蜡烛的光摇曳在空荡荡的屋里。

“呵,空荡荡的其实是自己的心吧。”Sein想着。

电话铃响,在寂静的夜空,分外的刺耳。

“喂,你好!”

“喂,请问,你是Sein么?”

“是的,请问,你是……?”

“我是你爸爸单位的林叔叔,你爸爸……他……刚刚遭遇了车祸,现在……在市立医院抢救……喂!喂!!Sein你在听么?喂!喂!”

“命运,就是这样么……

某一刻,我觉得我是幸福的,然而,却清楚的知道,这种幸福是缥缈的虚无的骗局,让我糊涂一点不好么?不好么?

某一刻,我知道我很孤独很痛苦……我陷入痛苦中渐渐麻木。然而,不久却发现,原来我还能流出泪来,原来,还有更加痛的事情……”

“回去,Sein!你要回到那个城市!那个有Encore在的城市,他在找你,一直在找你。”

“回去?现在的我……一个连爸爸都没有了的孩子……回去,我能做什么?”

Encore是爱你的。他一直在等你。他会留在你身边。一定会的!”

“你怎么知道?你是谁?”

“我是神!我是你的神!”

阳光穿透时空,声音不见了。原来,又是梦……

Encore,我真的很想见到你。你知道么,现在的我,好脆弱。我要回去,仅仅的,只想看到你的脸。让我的心稍稍得到宽慰吧!”

最后一眼

Sein终于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城市。凭着自己的学历,很容易的,找到了一家大企业的工作。

过了这么这么久,似乎一切都还没有改变。

穿过熟悉的街道,终于到了Encore家的楼下。Sein有一点紧张。见到Encore的第一句话,她该说什么?

HiEncore。好久不见!”Sein摇摇头。

Encore,哥儿们!我回来啦!”Sein摇摇头。

Encore,别来无恙啊!”Sein摇摇头。

说什么呢?说什么呢?

Sein……是你……真的是你!你回来啦!这么久你到底去哪了!”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眼泪,不是Sein事先想到的啊……为什么,这么喜欢抢镜头,不争气的跑出来了呢?”Sein心里想着。慢慢转过身去……慢慢后退后退,就像当年在学校的小树林里一样,静静的后退,然后,狂奔。

……

原来,过了这么久,一切都变了。

Sein转过身去,却看见Commaga挎着Encore的胳膊。无名指上,一个闪亮的东西阳光下格外刺眼。

Encore……原来,我的梦里的那个声音,真的是恶魔……他不是神……呵呵……别笑我天真……祝你,幸福,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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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对不起,我不得不不喜欢你……

从高一分班后到现在,我们的缘分,有多久了呢?

500天?600天?恐怕连你自己也记不清了吧。

日子就这么不经意间一天天地流逝,转眼间,已经到了高中生活的最后一段。

想到几个月后的不得不分开,使我倍加珍惜这仅剩的一百余天,幻想着,时光永驻,或者,倒退一个冬天……

尽管,谁都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

三年同学,两年同桌,我们几乎可以算成历经风雨却始终如一的最长的一组搭档。

有人说,异性同桌间的关系其实最微妙,从小学桌上的“三八线”,到初中的打打闹闹,再到高中的昙花一现,十二年,至少总有一个人,陪在你身边,和你一起长大,即使你的一丁点儿细微的变化,却也往往逃不过他。

2年,算上还剩下的日子,一共是725天。经历过“朋友之夫不可夺”的反复叮嘱和猜忌,忍受过谣言四起使得几乎没有立足之地的极端困境,惊异于有人会把你很久很久以前无意说过的一句话在很久很久以后一字不差地说出来,感动在意外发现有人总是在背后护着你,无论别人怎样说,却总是相信你。

有人曾说过,高三的竞争,不仅体现在学习上,也是考验一个人品格的很好的契机。而我相信,我们,谁也不会在这里倒下。尤其,在对我有时不认真学习你却抱有不小的看法,甚至不和我说话的时候。而且,会在QQ上进行长篇教育以催促我要好好学习。这种监督,已足以证明。更何况,你会告诉我,在高考前一定要买《求学》杂志。

我们都知道,现在,并不需要那些虚情假意。真正的关心,彼此,都会在毫不留私中流露出。而这,已经足够。

写了这么多,似乎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可是,我还是不得不对自己说:“对不起。我不得不不喜欢你……”

尽管,我承认,许许多多的事情,仿佛都在证明一个错误的结论:我喜欢你……

因故没来上学时我会一直担心着,直到看到坐在座位上的你时才会安心;那一次那群女生大张旗鼓让你接受她们选中的女生时我是那样的神不守舍,直到她们的“计策”失败后才放下心来;看着你打完篮球后总容易受伤的右手每次都会心疼,轻声埋怨为什么你总是不懂得自己心疼自己;而瞧着你把各种好吃的东西通通吃掉时会是格外的高兴;而当要被迫换位离开时是想尽一切办法不调开;而尤其是当你一切都好、所有的事情都顺利的时候,对我而言,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由衷喜悦之情。

可是,我还是注定只能无法喜欢你……

担心我如果喜欢你,看你时会失去现在那种清纯不含有任何杂念的眼神,不再敢目光相接;担心如果我喜欢你,却会因为羞涩而失去了与你说笑的勇气;担心如果我喜欢你,会失去了与一个这么好的人坐同位的机会;担心如果我喜欢你,会因为各种顾忌致使不能再好好对你;担心如果我喜欢你,会在那些女生的谣言蜚语和不安好心的目光中失去所一直坚持的信条;担心如果我喜欢你,会打乱我们目前的和谐,会制造太多的尴尬,彼此带来太大的压力……

所以,虽然习惯于看着你小憩的样子胡思乱想些什么;习惯于坚持每天的点点滴滴的关于我们的几段文字,回忆起先前的细枝末节,脸上浮起一丝甜蜜的微笑;习惯于桌上摆放着许许多多的东西,让你从来不必担心缺少什么;习惯于每天对你的重复几件事情,虽小,却能给你多一点方便;习惯于平时有问题总是问你,或者找一些其他自己所擅长的题;习惯于一同分享各种好东西……但是,我还是……

也许,不喜欢你会是一个永远不可饶恕的错误,有那么好的一个人在身边,却主动放弃去追求的机会,当日后再度想起的时候,只能悔之晚矣。但是,面对这个错误,我只能义无返顾、心甘情愿地去违犯,去相信一种感情从来不存在,强制压在心底,再将其他躁动不安的思绪,用痛彻心骨的寒冰凝冻。而一切,所表现的,都只能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波澜不惊。

时间,正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台灯旁的闹钟“滴答”的声音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气力。夜已深,记忆之笔却仿佛在复苏,留下的每一道痕迹,都会被永久的收藏,然后,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时刻,独自,回忆……

我会一直好好对你,不留任何私心,只留下美好的回忆,让剩下的一百余天,涂抹上最绚丽的色彩,点缀在枯燥的高中生活的最后,让一切以一种美好留存。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要说,不,是不得不说——

对不起,为了太多的东西,我不得不不喜欢你……

纵使日后的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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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s,forever wish …

——谨以此纪念一个600天的日子

真的好快,又迎来了第600天的计日。去年,500天时草就的文字仿佛还在眼前。

100天如此来去匆匆,第600天,却意味着仅余下了125天。如果再扣去假期、夜间……剩下的日子,真的是屈指可数。

600天,在最后一个寒假中度过,习惯性地,再留下些纪念的文字。

为了这段逝去就不可能再重复的日子。

责怪过自己,为什么,放纵了太多的时间。如果不出意外,一共会是725天,几乎就是两年。可是,真正醒悟过来的,又是到了什么时候?

500天过去的时候,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错过的,实在是太多,太多。

曾经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够多,满足于每天的几个固定动作,自以为是地认为一切已经做得够好,却从来没有去想过什么。

这一段时间习惯于胡思乱想,去深入地想一想一些从来没想过的东西。结果,却发现:过去并不是没有去想过,而是,不敢去想。每当触及那表层,便是强迫性地戛然而止。

有些东西不得不去不想。

又一个拗口的句子,如同前半部分的文字,以一种熟悉的银灰,去流露着什么。

该知道的,终究还会知道的。

600天,敢说自己以后,除了某一种可能,再也不会去这样认真地计算日子。

6100天,又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体会了真正的心灵感应,获得了第一次的电话与短信,恢复例如贯穿去年整个冬天的一些事情,沉浸在没有自私自利的倾情相助……还有好多,都是被记录在各种文字里的点点滴滴。一回小憩,一轮提问,一句关心,一条短信,一次分析,一桌美食,一套练习,一本笔记……刻意地搜寻着记忆里的everything

受制于各种禁忌,许多思绪无法落实。依旧,不敢去再想。宁愿接受,这是一种不属于任何感情的感情。

又是去年今时节。那时,自己正陷入一种麻烦之中,丝毫没有意识到美好的日子正在飞快地溜走。暑假时一个月的堕落,将一切跌入冰谷。当幡然醒悟后,方知,自己究竟是铸下了何等大错。

不能去后悔。语言,继续隐晦。真正的想法,自己,都不愿去剖析清楚。

只能,更加珍惜剩余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每时每刻。

Daysforever wish …

2006.1.31000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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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们的爱

我相信我们那些华丽的誓言、虚伪的告白、花哨的承诺、包括飘渺的来世,即使那是幻想也心甘情愿。对你许下的誓言、向你的告白、答应你的承诺、给你的来世,全都留给你。

——题记。

金芷,六个兄弟姊妹中最小的。大哥每时每刻都护着她,她说二哥上辈子是个女儿家,穿针引线手指很灵活,三哥格外凶。大姐、二姐都是漂亮的姑娘。金芷最依靠的还是妈妈,那时妈妈的身体很差,半夜醒来总会咳血,金芷总会想,如果哪天妈妈走了,那她也去死。

先去的是大姐,为了她太爱的人自杀;然后是二哥,金芷想,往后谁还会做衣服给她?;再是大哥,没了大树的依靠。她始终记得大哥住院时,三哥握着他的手,不肯放。

可妈妈还是走了,在她出嫁那天。

当她在花车开往新郎家的时候,得知了死讯。她无论如何都忘不掉,妈妈死去的时候,自己只有19岁,家里一穷二白,红色的的确良嫁衣上晕开了眼泪,离开家,嫁到百里外,嫁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子。

振杰,这个人,让金芷忘了伤。

三十一年了,她始终记得振杰,振杰离开时,她才四十岁。

她漂亮,足以再寻一个婆家,登门的亦不少,她却从不答应。

她坚强,寡妇门前是非多,她领着四个孩子,挨过了饥荒、躲过了瘟疫、跨越了文革。却从未再嫁。

她相信,天堂的他,会过的很好,等到四个孩子成人,就去陪她。

她发现,小儿子很像振杰的模样,于是夜里她会在炕上,点着油灯看小儿子的照片,暗暗流泪。

她脆弱,当她知道唯一的女儿差点被海浪卷走,她抱着女儿哭了。

她爱她,后来她说,为了给振杰治病,她每天子时跪在铺垫上三个时辰,拿着香,只求佛祖让他在世上多留一会儿。

金芷,七十一岁。

要回家看看,看枯瘦的三哥,去他的墓地。

“老一辈的人,就只剩你和我了。”三哥对她说,她开心,因为侄女侄子都在她的身边,她看到大哥的孩子,那些孩子嘴角像极了金芷,那晚,金芷哭了。如果他在,一定会更开心。

翌日。

拉着她的手,抚她的发,梳过耳朵,抿一下鬓角,绾一个髻,插上她的簪,戴上项链、耳环和戒指,还让我拿净她肩膀上遗落的发,照了再照,“走吧。”她说。

她像个贵夫人,深紫色的羊绒大衣,系了条丝质的纱巾,对襟的羊绒衫领口处,安静躺着座只有拇指肚大小的佛,下垂质感的裤子,擦的很亮的皮鞋。抱着一捧三色堇,紫色的。“文竹,你抱好。”她对我说,我看了看那盆文竹,小心翼翼地抱着。

陵园。那块风水很好,他在那里会安息。

金芷放下三色堇,坐在他旁边,对他说:

“振杰啊,三十年了,孩子都大了。”

我知道,她放不下,婚嫁二十一年,他们不曾吵过,他们也曾经祈求,要白头偕老。金芷抹掉眼泪,她以一种最美的样子来见振杰,让他知道,她很好。

愿在天上的外公,听的到祝福,看的到外婆的容颜。

后记

金芷是外婆,71岁。妈妈说她和外公的爱才是真爱,虽然封建,却彼此关心。即使外公快离去了,她也没有放弃对他好,妈妈11岁没了爸爸,于是那时起,外婆总爱絮叨,如果他见到你长的和妈妈很像,该多开心。

她是个可怜的女人,总爱想,7384,阎王不叫自己去,总爱说,离那天不远了。可我知道,我和妈妈说了句和外婆当年的话一样,如果她离去,我也会去死。

我只是,太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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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在哪里呢?

去年情人节是大雨天,咱记得。那时候咱让房间里响着一首《全世界下雨》的歌。左手紧握住右手,含情脉脉。一切小物件都成了玩笑,买了99朵玫瑰送给了自己,蚕食了一大盒巧克力,将自己的照片用刀划开,烧的干净。咱很开心,咱会在每一个浪漫的夜晚杀死一个孤寂的自己,所以咱总是死去活来。

内心里有一个隐藏的愿望就是做法医,从六岁就开始爱上的解剖,有人说那样会如何如何,咱说那又如何?咱不想解剖她们的思想,只是身体。大概这是最崇高的美吧。

去年的女孩至少改变了咱三年,赖掉签证不去澳洲。一年后发现那是场比生活更大的玩笑,因为它有一个学名叫爱情。有个在咖啡店门前蹦蹦跳跳的身影,会让自己在新年的外滩门口独自落泪,然后她带着可爱的笑容从咱身边呼啸而过。

今年的女孩咱突然就记不起她的脸,还有她的名字。

咱很悲哀的发现咱竟然一直是精神恋爱,所以她也突然就记不起咱的名字。

今天在上岛跟J说,其实咱不需要爱情这种奢侈品的,心里想要怎么怎么理性地解释一下,却失去了勇气,只有沉默。

咱象一直被压抑的性需要发泄,于是咱尝试写一些艰深的论文或者不压韵的诗歌或者曼森活结一下,然后揉成球。这时咱想到了她让地下堆满了湿润的卫生纸,咱想,咱是和她一样的。

那么咱在哪里呢?对咱自己很狠了,任何悲哀只能三分钟结束。或者,咱要去参加那没完没了的应酬。或者,咱要去为咱的前途加加油,或者,咱听说过一个印第安人不知道疼痛。

那么咱在哪里呢?习惯了生活在别处的尴尬,用存在主义来记叙自己,忽然心底就有些小难过,忽然身体就会不住地颤抖。

那么咱在哪里呢?不需要同情这种最低级的感情,又把爱情当作不是感情,只有一个人愉快地发泄。

又快情人节了吗?那么咱在哪里呢?酝酿了个行为艺术,找了只假狗,又借来一只跟假狗一样的真狗,本来想让它们在一起摆一个姿势照个相,结果那只真狗突然就咬开了那只毛绒假狗的屁股,一团团的棉花就露了出来。

那么咱在哪里呢?当咱知道那只真狗是只母的,咱才明白咱自己先前身体的颤抖,原来是因为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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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 das ist mein teil

Denn du bist was du isst und ihr wisst was es ist

Denn das ist mein teil

咱想为所有的错乱找一个出口,从遇到爱情开始.为何会感觉咱的身体还是一直被你蚕食了,你不在意它的腐烂程度,细菌,以及有异于常理的反射刺激..

听说,你却不喜欢和高度腐烂的尸体共度韶华,有生命的事物可以说是有一种感觉痛苦的优先的权利,而为无生命的物体所没有的,甚至在有生命的事物里,每一个别的规定性都可变成一种否定的感觉.因为凡属有生命的存在都普遍地具有一种生命力,促使它超出其个别性,并包含其个别性在自身内.因此在否定自身又保持其自身的过程里,它们感觉到这种矛盾实际存在于它们自身中.你可以想想看吗?咱什么都不符合了.

咱总感觉你一直是怀有发情冲动的.看过你很多支离破碎呻吟的言语,和你子夜时分对爱的痛泣,和你微笑告诉咱你伟大的预期.咱想咱是缺乏感情的,突然记得似乎有种叫情人节的东西,咱已经祝过你三次了.

一切都很好,他的部位让你懂得了快乐才是最珍贵的.咱猜想,你是在执意美化.

咱最近惊异着某种创作风格,少女心思的缜密和委婉的情怀,原来是可以如此的娓娓道来.爱情若是走开,地狱里的所有,都值得珍惜.

你的愉悦背后,痛楚的是咱的部位,不可预约,不可逾越.

有人对咱说过,你的婚礼,等到你的婚礼,我将为你弹奏,我将为你贪嘴.差一点就想去叠纸鹤.

你的愉悦背后,仅存的期望也瞬间流产,胎死腹中,而且无法取出,咱部位的感觉无法驱除,咱没有去处.

你告诉我,爱情只不过是丢弃在地上一团团湿润的卫生纸.咱的确很感动你这个比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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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何去何从(立即的作品)

那天晚上,它突然告诉我它要走了。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充满压力的毫无希望的地方。

开始我只把这个当作一个玩笑来看,没有在意。 后来我才知道是真的,不久它就走了。对于我来所或许是永远。我不怎么相信永远,哦,现在明白了,原来分离是可以永远的。

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夏季。前年,我们相识,今年,我们离别。

我们从未有过什么,一直都是傻乎乎的对待彼此。其实我想过会有什么,但却什么都没说,都没做。因为我想把我们之间的某样东西,保护到死的那天,使之成为一种美丽的遗憾。所以我从来没对它动过感情,我不敢。

它没有告诉我它心里究竟想些什么,我总觉得它很神秘。好奇。

我们一直以来把这场相逢当作一场童话故事来看。我敢说这是最真实的,你们?根本无法比拟。

但是谁会想到会有这么平淡,无趣的童话?唉,还未曾拥有就已经结束了。不,是我们不想去拥有。

它走了。我其实没有缺少什么,只是会少了一些关怀和帮助。脑海中少了一些幻念罢了。

一路平安,记得要活的有价值,我怕你会沉沦,颓废。但,你答应我不会的。信了你。 亲爱的,(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一次)回来那天,我有事情会告诉你,一年以来我都是怎样度过的。可是,我怕。怕你回来的时候会不会我又离开了?不过或许我们习惯了时间差。还好,我有书,有你的气息,虽然那是幼时的你。想想,我爱的就是那年的你。哎,傻了。说这个干吗。

我们活的真实,执着。因为没有永远禁锢,这,我们共同的信念。因此我们又没约定再次相见的日期,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好了,再见,珍重。

嘎嘎……你教给我的。

ps:它是什么?一个未知名的病毒。侵蚀着我的思想。时不时就会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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