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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推荐]未名湖畔的爱与罚(同志小说连载)

[强烈推荐]未名湖畔的爱与罚(同志小说连载)

2005年,网络上传起来一个很火的连载,叫<未名湖畔的爱与罚>,写的是北大的两个学生----于雷和陈可的故事.作者以其独到的见解,细腻的笔触和善于设置悬念的文风,深深的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在此转载,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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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1)

作者:逆旅主人

十一个候选人的陈述从两点罗嗦到四点半,投票总算可以开始了。于雷出去撒了泡尿,鼓励了陈言一下,松了口气,回到位子上坐好。 本以为总算可以开始行使自己神圣的民主权利了,不想这时台上又出现了一个什么选举委员会主席,跟唱戏似地念了十分钟投票规则,恨得于雷牙痒痒的--最烦的就是这些屁用没有还楞装人样的东西! 投票,唱票,选举结果在将近六点的时候终于正式出炉了。陈言以压倒性的多数进入主席团,臧玉也顺利过关,同时"入阁"的还有来自社会、国关和新闻的三个男生。 于雷在第一时间向陈言和臧玉致以祝贺,俩人身边已经围了一圈人,有旧交,也有新识,大家七嘴八舌地撺掇着要吃这顿庆功宴。袁和平猪油糊了大半年的小心眼今天也开了窍,表态说晚上要作上一东,向新当选的主席团成员聊表祝贺之意。 你也该掏一点了,吃进那么多,还没个足厌么?于雷心想。京大学生会这一年下来,外联口的赞助,加上各项活动的节余,扣掉各部的辛苦费和黑钱,净利怎么也是五位数。这笔钱哪去了?谁心里都清楚,但谁又没沾过其中的好处呢?于是大家也就都把嘴缝上,接着装穷装孙子罢了。 庆功宴上,院会主席,校会元老,新主席的幕僚亲信,再加上一些不知所谓的东西,数一数居然来了二十多号人,想必袁主席还是有点肉痛的吧。陈言已经被公推为下届学生会的主席,一顿猛喝猛灌是逃不了的,可好在她是女生,大家多少还是手下留情了一些,没让她当选第一天就醉死在酒楼里,于官不利啊! 如此一来,于雷在文艺部的活计也有了着落,六月初招聘大会上走了个过场,也就定下来了。至于体育部,则是在臧玉和于雷的大力保荐下,由张树补了部长的缺。 在宿舍里的三个哥们之外,当然还要去掉陈可,张树可以说是于雷在京大关系最铁的哥们了。起初他俩好起来当然是脱不了陈可的干系,于雷只要一跟他碰在一块就少不了要聊两句小可的话题--他于雷小子情报工作做得好啊!可相处得久了,于雷还真觉得这哥们值得一交。张树这人是颇有城府的,待人接物、谈吐举止都很有分寸,但他待朋友却从没二话,只要是哥们姐们交代的活,多难也一定想方设法给办成了。 "老树干子够男人。" 于雷这么跟陈可评价他的同事。"老树干子"是语气比较严肃时的称呼,私下里同志们一般叫他"树干儿",注意,那个儿话音是绝少不了的,而且语调得往上走。读一遍,怎么样?够损的吧,于雷起的。 在301方面,李明前些日子又好上了一个舞院的姑娘,刘梦雨一不在,就捧着电话猛腻味,话里话外的那叫一酸,可是把刘姐给比下去了。于雷看着不是自己该插嘴的事,也就乐得做做好人,帮他打个掩护。若是刘梦雨在宿舍的时候,电话就由其他三个哥们负责接听,只要一听是那姑娘的声儿,就说他明哥哥不在,如果实在混不过去,就干脆说声"打错啦",然后拔电话线就成。 "你丫也不怕闪了腰啊!咱刘姐够辣的啦,还不够啊?"林闻还有些没有彻底泯灭的人性,在卧谈会上向花花公子发问道。 "闪了腰?"李明很不屑地反问,"你也不摸摸,这是一般的腰么?别说俩,再多的俺也收下!" "林子,你就别跟这禽兽说理,谁不知道他小明哥是见人就想上,见''就插''的主啊?" 于雷的攻击力一向是全屋最强的。 "谁他妈是针了?俺兄弟那是金刚杵!"李明从床上坐起来,凑到于雷耳朵边上教训着,"你老四可要小心啊,没准俺哪天换换口味,找个洞钻钻,你……" "粗鄙!" 于雷一巴掌往他嘴上摁了过去,"听听!这都不堪到什么程度了!咱们屋可是文明寝室,岂能容得此等败类!" 李明倒也不恼,只顾涎着脸爬到了于雷床上,逮着他的嘴唇一顿猛亲。于雷对这种戏码可谓是司空见惯,任他亲一阵摸一阵,闹上一闹,也就过去了。 但对陈可,于雷却始终也没法拉下脸皮来干李明干的事。他都有些后悔,为什么当时没趁着醉劲把事办了,没准现在就又是另一番光景!现在可好,俩人都清醒着,他没那个心,他没那个胆,只好又一天天地拖了下去。于雷这才知道什么叫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于雷或许还没有认识到,他和陈可的共处方式已经形成了稳定,双方都难以,也不愿意,甚至害怕去作出任何改变。在于雷一方,其中的原因正是在于:不管他再怎么有自信,也还是无法排除那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陈可拒绝了他,他们再也没法做象以前一样的好兄弟,好朋友了--这个可能性是那么可怕,甚至只是隐隐地想到此处,都会让于雷不寒而栗。 "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值得我去爱,所以我比任何人都更怕失去他。" 他在这个命题上的执着是如此坚定,以至于或许真的需要一些强烈的外力作用--比如一场大醉,才能给他破坏这个稳定结构的力量与勇气。又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结构的内部会发生某些因为情绪的量变而引发的质变,并最终带来旧秩序的崩溃,新秩序的产生。 于雷的彷徨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因为上帝不允许凡人预测未来。当事人也好,旁观者也罢,都只能等着,看在命运的那一页上,写了点什么内容。无论是小心经营,还是任其自然,谁又能说得准,那最后的结果,不是出人意料的呢? 但是,总会有那么一些好事者,喜欢逆天命而动,用种种骗术和障眼法去偷窥自己和别人的将来,比如在下。我总觉着,联系着于雷和陈可的那种稳定,怕是没法维持多久了,就象平静得长了的大海,总是不禁地让人怀疑-- 风暴,是不是已经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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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1)

致阅读本文的朋友: 本文记录了两个少年——于雷和陈可之间的相互爱恋,相互折磨,以及他们和他们周边的许多人在京大经过的40个月的故事。 最初开始写他们的故事是在很久之前。那时候一个相熟的朋友在京大的民间BBS,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论坛的同志版上混得很好,我把最初写的一些东西给他看了,他说倒是有意思,不妨接着写出来,在此地连载也好。可还没来得及把第一部分贴出去,这个论坛就被中宣部关闭,京大最后一个自由、开放的言论基地也就没有了。我于是把这个断断续续的失败的小说停了下来,毕竟没有一个作者愿意在失去了读者的情况下继续写作。 到了晚近的一段时间,把手上的工作停了一些,感觉清闲了不少,无意中又看见了当时写的这些东西。时隔多年再读这些已经略显陌生的文字,感觉其中的人和事仍能触动心弦,便又打起精神删删改改,把没能写完的部分重新构思了一下。就是想把它完成,也算是给往昔的岁月画上一个完满的休止符。 作者也算是文科出身,在京大的风花雪月中陶冶了几年,深知文字的不易。记帐一般的小说是可以当成作业来写的——小说写了千年,桥段总是那么一些。可真得要表达些什么,抒发些什么,但凡牵扯到人性的真实、感情的无奈,却总是显得那么下笔难言。 第一个说明 互相爱恋又互相惩罚,或者说是爱情对爱者和被爱者的惩罚,这是本文的主题。 很多同志们总是喜欢说:我们有爱的权利。但是,爱不是一种权利。因为权利总是指向一定的客体,而这种客体唯独在权利被实现的时候才有意义。你能说你有暗恋一个人的权利么?显然这是太荒唐了,因为暗恋用不着实现。如果你的爱只是藏在心底,并且甘于享受孤独,那这种爱就只存在于你自己的世界里,是谈不上客体,也谈不上权利的。 与其说爱是一种权利,不如说爱是一种可能,一种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可能。就象是从路上走过,你可能会遇见属于你的那个他,可能会遇见后又错过了那个他,可能会错过了又急忙去寻找,然后找到了另一个他,甚至,你可能会因为过于专注地看他而被迎面飞来的汽车撞死,转世重生成了另一个人的他。不要忘记,任何可能都只是硬币的一面。在你追求爱的可能时,也必须面对另一种可能。 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不要奢谈什么权利。 即使你有足够的运气,在人生的征途上看见了爱的可能,那也只是个开始。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是永恒存在的,这是真正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真实地了解对方,爱情才有了神秘而危险的气息。 它预示着幸福,或者毁灭。 它是爱,也是罚。 如果你有足够地耐心看下去,我相信你会在陈可和于雷的身上看到这种让人心痛的魅力所在。 第二个说明 时代已经改变了。我不想单纯为了戏剧效果而象很多人愿意做的那样,把人物的背景设定在一个同志爱情的史前时期。 就象《双城记》里写的那样,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从好的一面说,没人再会为自己是同性恋而羞愧地自杀了,因为没有人再好意思拿同性恋作为攻击别人的工具。承认自己对同性恋的宽容态度,已经成为了知识分子阶层的流行和时尚,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还不相信同性爱情的存在。 从坏的一面说,坦率而言,我们都活在一个性滥的世界里。我们可以轻易地在这个时代里找到性,获得生理的发泄;如果你愿意把这种近似于野蛮的行为看成是爱情的前兆,你甚至也可以轻易地找到爱情。 在这一代人里,谁还把做爱当成一回事呢?福柯说,当性爱走出神圣的光环时,人类的文明前进了一大步。是不是这样且不做评论,事实是,我的确没有能力禁止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物去追求生理的快感——只要这不超出他们自己的道德范畴。 谁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我感觉自己有义务把这篇倾注了那段岁月中所有激情的文章和所谓的"激情"小说区别开来。 但是,请不要用一种清教徒的眼光来看待里面的人和事。 第三个说明 本文从结构上说基本符合传统小说的要求,保持了传统小说的戏剧张力和以结局为导向的"公路小说"风格。在叙事手法上,以"万能第三人"的讲述为主体,结合了第一人称的视角,以期借此而表达出感情世界的多角度性、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以及完美的不存在。在时间的线条上,也非完全的直线发展,因为叙事角度的不同,时间必然也多少有些重叠。 任何的形式也罢。作者只是希望能够以最切近的角度,为这些年来他所经过的人和事,景与情,悲欢苦乐,爱恨情仇作一个完整的注脚。但究竟写出来了些什么,连作者也说不清楚,只能留待观者来指点迷津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记叙中涉及的所有的人,事,时间,都不指向任何真实的存在。 所谓未名,即是没有名称,没有命名;既然未名,也就无所指。所有的故事,读者不妨权作笑言,姑妄听之。这段小小的废话既是向各位看客的一个说明,也充作是全文的序言。文字并不沉重,希望各位读得愉快。 逆旅主人乙酉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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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2)


作者:逆旅主人

此间的春天来得晚,当日历已经翻过了三月,杨树上才缓缓地冒出新芽。但榆叶梅,连翘,山杏却都已经早早地听见了春的召唤,红一片黄一片地开了起来。这种一嘟噜一嘟噜的榆叶梅是京大春天里最常见的花,连翘也不少,常有人把这种皮可以入药的植物和迎春花混为一谈。 我记得,于雷,在他还是个刚刚从高中走出来的小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和陈可在南门一进来的大路上争论过这个问题。陈可说,连翘是三瓣的,迎春花是四瓣的,要是你连数数都数不清那就别跟我来争了。于雷很气愤,说,连翘挂的牌子写连翘,迎春花挂的牌子写迎春花,要是你连识字都识不全我还懒得跟你吵呢! 京大里的植物都挂着块牌子,大概是觉得此间的学生即使在欣赏风景之余也必然是孜孜不倦,好学不厌。的确,那条大路边上的黄花底下都挂着一块牌子,蓝底白字清清楚楚地写着:连翘。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陈可脸上的表情。他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面,目不旁视,就象压根儿没看见藏身在花丛里的身份证一样,气鼓鼓地一路小跑去了图书馆,路上甚至都没和于雷斗嘴。于雷可怜巴巴地跟在陈可后面,好几次想打破僵局,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那条路叫什么我都已经忘记了,也许是从来都没搞清楚过,反正不是叫五四路就是叫民主路,都是一些在京大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可他们当时的那段对话,还有两个人象是在跟谁竞走似的在路上拼命捣斥腿的情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以至于过了这么些年,依旧不能够忘却。 1 于雷 于雷和陈可一样,都是在那烈火烹油,繁花织锦的一年考进京大的。那一年,当他们拎着行李走进校园的时候只感到京大精神铺天盖地,五四火种焚土燎原,师兄个个气宇轩昂,师姐人人面带桃花,一股热浪催得一群小新生们斗志昂扬,屁颠屁颠地立志要学有所长,扬帆远航。 一辆富康在京大南门停了下来,这在当年是北京城最好的出租车,一块六一公里。陈可很讨厌富康,他常常说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某种猪饲料,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屑于坐这种车的。但于雷当时还无从知道今后他自己将很长时间无缘于饲料车。他从车上下来,司机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他是两天前到的北京,在父亲的一个老部下杨叔家里住了两天。杨叔现在混得很好,在一个大电讯公司做总裁助理,前途是极好的,家里也很宽敞。但于雷并不想杨叔跟着自己来学校,这和杨叔无关,他是不想任何人陪着自己来学校,他在心里用一种极富有磁性的男中音(这种声音是从来没有从他的声带上发出来过的,这是某种灵魂的声音——在于雷心中大概灵魂就是这么个类似于赵忠祥的声儿)告诉自己,我已经十八岁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是大学生了! 大学生这个词对于高中生是很神圣的,就好比高中生之于初中生,初中生之于小学生,六年级之于三年级,一年级之于学前班。因为有大学生这个词的鼓舞,于雷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要开始一段崭新的,朝气蓬勃的独立生活。 司机大叔放下行李,很亲切地在于雷的肩膀上拍了拍,"好好学!以后肯定有出息!"于雷满脸微笑地谢过了他,这句话以及它的各种变形版本,在过去的两个月他已经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但是,谁又会嫌别人夸得多呢? 从南门望进去好不热闹。只见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五湖四海来相会,彩旗人面相映红;呼啦啦红旗翻卷,呀哈哈人嘶马叫;我问你从何方来,你问我往何处去;他说他是学生会,你说你是院团委;当爸妈的四处飞走说我儿子省市状元钢琴十级,当子女的结结巴巴说我爸妈有事没来就我自己。旅行箱的拖轮在水泥地上轰鸣着发出巨响,人手一张的传单四处反射着阳光映成白色的海洋。 于雷心里飕飕地凉了下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最恶心庙会一类人挨着人的场合,这是一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双重反感。那一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于雷的父母带着他到外滩看灯展,周围的大楼比着似地秀出与平日不同的姿色。那时办一次群众活动的性价比是极高的,少说一千两百万上海人民来了一半。于雷有一次这样愤愤地对陈可形容那时的场景:"我可以负责任的说,那哪里是十里""场,根本就是十里人场!如果海关大楼可以爬上去得话,我敢说那天晚上在钟楼顶上的五角星上都能戳死两个人!"而陈可则歪着脑袋说道:"看来儿童时期的缺氧经历确实会对智力发育产生毁灭性的影响。"于雷定了定神,咽了口唾沫强行压制住自己的恶心,把额发往头上抄了一下,整理了一下被斜挎包勒住的格子衬衫。该死!今天还在里面穿了一件黑T恤!于雷暗暗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入学的第一天就要接受校医院的治疗。 天是极热的。 于雷很快就在人海中找到了法学院的大旗。是的,于雷是零志愿第一专业考上的京大法学院。为什么要学法律呢?于雷记得很清楚他的一位室友张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它实在很难让人忘记——如果这个答案被用毛笔写出来、贴在墙上、每天让你瞻仰的话:"为了实现正义而奋斗。"事实上,不论他们当时的心情如何,几年之后,这些日后获得了极大成功的律师们几乎没有一个人还能想起来正义是他们应该追求的目标之一,包括于雷的那位雄心勃勃的室友在内。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为了商业律师,远远地离开了法院,离开了诉讼,显然,也离开了正义。而于雷选择了法学院的原因更和正义扯不上一点关系,他一向的梦想是去学广播电视新闻,做电视记者,于雷会选择法学单纯是因为要平衡父母的愿望和自己的理想。由于他已经在第一志愿里填了另一所全国知名学府的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所以也就象征性地在零志愿里填了一个法学——反正也不可能考上的,于雷当时想。 而现在,于雷站在法学院的迎新团面前,感觉恍同隔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命运弄人。所谓的迎新团,不过也就是四五个人加上一张不知道从哪拉来的破桌子而已。迎新团的负责人是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是个矮胖墩,胖墩伸出手来紧紧地与于雷相握,于雷觉得他手汗很重,这并不是一个很让人感到愉快的见面礼。 胖墩说:"我是学生会主席,张帆。欢迎你来北大。"于雷突然觉得张帆的声音很象自己常在心里用的"灵魂之声",便意外地突然和他亲近起来。于雷于是答道:"主席好。"话甫一出口于雷就想痛扁自己。主席好?难道是在演革命话剧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得不说,这个站在红小兵对面的胖子实在是个极其拙劣的演员。这个幼稚的说法让于雷感到毛孔喷张,更致命的是他清楚地听到了一个男生猛喷口水的声音。完了,于雷心想,我在京大树立的第一个形象就是一个幼稚的马屁精!为了控制这个危险的局面,于雷觉得他必须要开一个语带讥讽的玩笑才能把自己在京大的面子挽救回来。在他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于雷的嘴巴就失去控制地说道:"呵呵,这种桌子捐给条件好一点的希望小学都嫌烂。"于雷听见旁边有个男孩笑了一下,但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笑自己的笑话,不过张帆显然并不欣赏它。他给于雷递上了一个牛皮信封,说:"新生的材料都在这里,你好好看一看吧,然后按里面的地图去法学楼领宿舍钥匙。"于雷谢过了胖墩主席,打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了张帆说的地图。这是一张复印的手画地图,清楚地标示着当前的位置和办卡、领钥匙、宿舍楼等重要地点的方位。照着地图的指引,于雷很快便找到了法学楼,向阴阳怪气的教务老师领了钥匙(说真的,于雷始终认为那位教务的脸色透露出慢性肾炎和神经衰弱的症候),然后又到电教领了银行卡,最后到餐饮中心办了饭卡。于雷看了看表,已经下午两点了,而自己早饭和午饭都没吃,浑身黏糊糊的,说不出的难受。没辙,还是得先回宿舍把东西整整。无奈之下,于雷依旧拖起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往地图上的最后一个五角星走去。 42楼。 于雷呆呆地站在宿舍楼下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岁月的流变给这个本来就没有美感的破楼刷上了一层极其悲哀的灰色。这就是我的宿舍?于雷仔细盯着楼前的数字牌看了看,又拿出被大腿的汗浸得有些发软的地图反复比对了一下,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马上就要在这个集中营式的、亟待被重新规划的五层楼里安家了。 于雷垂头丧气地走进了42楼。一进楼,看见楼长办公室的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新生登记。于雷拖着行李走了进去。楼长看起来象个好人,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累了吧,赶紧登记完了上去休息吧。东西都搁在你们宿舍里了。什么院的?" "法学院。" "叫啥?" "于雷。" "于雷?好名字,哈哈,好名字,"楼长显得对这个名字很有兴趣,一边找一边念叨,"于雷,于雷,于雷……哦,这儿呢,301,签个字吧。"于雷拿过笔,目光循着楼长粗壮的手指而去,301,其他三个兄弟看来都已经住进去了。第一个名字写着:张勇。字体遒劲有力,就是相对于登记本来说有些太大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预备党员,啊,就是决心要"为在中国实现正义而奋斗"的那一位。于雷心里暗暗叫苦,这人估计很难做哥们。 第二个名字写着:林闻。字体偏瘦,是极小极清秀的那种,和上面张勇的签名一比简直就是微雕一般的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团员。哦,这个还正常一点,于雷一想到自己被三个党员包围在床上的情景就有点不寒而栗。 第三个名字写着:李明。字体……根本没有字体,纯粹就是胡写,但能看得出是一个胡写惯了的人极力想写好、不愿丢人的作品。可惜的是这种努力并不奏效,反而使他的字看起来象是炸坏了的油条,站不起来也躺不下去,就那么这一块那一块地凸着,象泥一样瘫在登记簿上。政治面貌也是团员。这个世界上还有不是团员的人吗?于雷心想。 签完名,于雷终于可以拿着钥匙往宿舍进发了。再烂的环境,毕竟也是于雷长这么大第一次独立生活的地方,一想到这,于雷还是兴奋得无可不可的,似乎阴暗的楼道也焕发出光明,弥漫在空气中的男厕所味也散发着芳香。 一边往外走的时候于雷听见楼长跟坐在床上的老太婆说:"还有叫鱼雷的,没准他爸是开潜水艇的。"于雷听了有些恼火。虽然从小到大,自己的名字被别人开玩笑也开过几百次了,以至于每次一碰到陌生人于雷总是先拿自己的名字开涮一番;但是,猛然间听见一个半大老头跟一个整个没法看的老太婆也在拿自己开涮,总还是有些不是滋味。于雷的父亲虽然不是开潜水艇的,但确实做过军舰的大夫和舰长,现在也仍然是海军的现役军官。从于雷很小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是他的偶像,虽然父子关系在于雷的青春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但所有人都能看出父子之间极其相似的地方,或者说,看出于雷对他父亲的模仿与崇拜。尤其是走路和吃饭的样子,于雷模仿的程度简直到了惟妙惟肖的地步。 于雷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几乎是撑着自己的行李立在了301室的门前。于雷听见门的那一面闹哄哄的,有少年的声音,也有中年妇女的声音,间或一些敲敲砸砸。于雷伸手推门,果然没锁。屋内的四张床上都是人,靠门的下铺坐着一个长腿的哥们,肱二头肌在短袖衬衣里面若隐若显,衬衣里面是件小背心,很结实,也挺性感,长得也不赖,胡子拉喳的下巴显示着雄壮的荷尔蒙和散漫不羁的个性。于雷心想八成这个就是字写得象油条的李明。 靠门的上铺正躺着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衣服也是一水的白白净净,让人觉得和这个烤炉里的北京城不太协调。男孩原本正躺着看书,见到于雷进来,便也坐了起来。 靠窗的铺及旁边的空间里挤了一群人,于雷仔细地在一群大叔大婶中辨认,却仍然很难确认自己的第三位室友究竟是这一群人中的哪一个。 现在所有的人都看着他, 于雷挺大方地自我介绍:"HI,我叫于雷。"性感男伸出手来和于雷握了握,"李明。"果然,于雷微笑着想道。 白净男也从铺上伸出手来,"林闻,名字有点拗口。"这时对面站着的一个男子也伸出手走过来,于雷惊诧得差点昏过去,说你是我爸我都信!党员也不能长成这个样啊!这不是成心要让群众脱离你嘛。 "我是张勇的父亲。"于雷再一次晕到。 这时,他看见上铺有个黑黑的人影在朝他猛点头,象是抽筋了一样。于雷于是确信他就是张勇,如果仔细看得话,还是能看出他不到三十岁的。于雷于是也冲他点了点头。 于雷把行李放在靠窗的下铺,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带着钱包出去了。因为一来宿舍里人太多,没有他整东西的地方,二来他实在是又饿又渴,已经到了晕厥的边缘了。从宿舍楼出来,天气还保持在一天最热的时候。于雷再次从裤子口袋里摸出地图。因为今天穿的是一条比较贴身的七分裤,这张可怜的纸已经被汗浸得透透的了。于雷用四根手指夹着,小心翼翼地打开。糟糕!上面没有画食堂!于雷仰天长叹,可低下头来却发现前面就有一个很大的灯箱,上面写着"家园餐厅".于雷很高兴,就直奔家园餐厅而去了。 吃饭的时候于雷回想了一下他的几位室友,总得来说,这几位室友的长相很是不能让他满意。虽然李明可以算是个帅哥,但实在不是于雷喜欢的那一型;林闻也不难看,甚至算是相当清秀的,但就象他的字一样,整体给人的感觉格调太小。 于雷一直很相信字能够很忠实地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字的布局大,人的气度也大;字的布局窄,人的气质也窄;字工笔整齐,人也必然是谨慎规矩;字龙飞凤舞,人则一定奔放不羁。一个人非要去练和自己不协调的字是练不出神韵来的,就好比是削足适履。而于雷自己的字说实话是非常令人赏心悦目的,字体舒展大方,转折毫不含糊,就象他爸爸的一样。 至于张勇就实在是不必谈了,他与中年人接近的相貌、他预备党员的身份和他父亲严重扣分的举动都让于雷对这个人产生极大的偏见。 于雷一边吃着,一边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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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4)


作者:逆旅主人

3 陈可 陈可也是在同一年成为京大的一员。 陈可的飞机是九点钟到的首都机场。他一个人走出候机门,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衫,领口一排四个扣子只系上了最下面的一个,下半身穿着一条红色的短裤,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跑步鞋。这身装扮和那天于雷见到他的时候一样。陈可把黑色的双肩包挂在左肩上,右手拖着红色的旅行箱,箱子上拼着"ELLE".一个稍有洞察力的人就会发现,这是从一个相当富裕的家庭里走出来的孩子。 一个穿着红色紧身连衣裙的女孩转过头来向陈可告别,这套衣服他在ESPIRIT见到过,当时就觉得很好看,落在这个女孩的身上也很合身。女孩在飞机上原本是与陈可隔着一条走道坐着,后来看陈可旁边的位子没人,就借口说晕机想坐到靠窗的座位上。 陈可心想这又不是坐公交车,往窗户旁边坐有什么用。不过还是非常绅士地把座位让给了女孩。女孩坐在窗户边上一点都不象晕机的样子,不过倒是不停地发出类似于呕吐的声音,"~好美哦!""~好棒哦!""~你看呀!""~云!""~太阳!""~~~"陈可很想把座椅后面的垃圾袋拿起来套在她头上。 平心而论,陈可觉得这个女孩还是很漂亮的,长长的黑发让他想起来他的女朋友,但那段感情最终的结果很糟糕,周围的朋友都指责他伤害了她,让他觉得很难过。 飞机降落了以后女孩和他交换了电话,但陈可给的电话显然是假的。他其实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电话,买手机是在半年以后的事情,宿舍的电话也不知道,可他总觉得如果他说自己没有电话,即使这是实话也会深深地伤害女孩的自尊,于是就把京大招办的电话留给了女孩。女孩还非要把自己戴的一个饰物送给他,在陈可用最严厉的态度拒绝了以后,女孩依然悻悻地塞给他一个中国结,还说了些"也不枉我们有缘"之类的话。 说实在的,陈可很难理解这种行为的意义。他想起来,他的女朋友在发现他把以前她写的情书全给扔了的时候大哭了一场。陈可一再地解释说,定情信物和情书的意义是言情剧强加给我们的,我们没必要变成某种戏剧桥段的奴隶。但女友就象被拧了发条一样,依然不停地在一边抽搐,让陈可觉得很烦。 陈可和他的女友在一起的时候是开心的。女友的要求他很少做不到,因为每次为她完成了一件什么事他都会觉得很快乐,他喜欢被别人信赖和依靠的感觉。但经常困扰他的是,他永远不知道下一秒钟她是否会生气,为什么生气,要生气多久。反正最后永远要回到那句话:"不管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原谅我好吗?"但终于有一天,陈可站在沉默的女友身后这么说:"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从来也没知道过。我不希望自己再犯错,也不希望你因为我的错受伤,所以我们分手吧。"那个女生""得一声哭了出来,接着拔腿跑走了。那以后,所有当时嫉妒她嫉妒得发狂的女生以及嫉妒他嫉妒得发狂的男生都成了她最忠实的朋友,一起来批判和讨伐陈可,说他是冷血动物,没有一个做男人的承担,还说那些便宜话来支走她,其实,哼,谁都知道他是看上了别人。 陈可没有和任何人争论过这件事,争吵不在于他的行为模式之中。可他心里和一个争吵的人一样委屈,难过。只有他自己和多年后出现的于雷相信,他当时说的每一个字,都反映出它们字面上的含义,反映出他真正的想法。他不想自己犯错,也不想别人受伤。 陈可坐出租车从机场去京大,一路上司机不断地打听他的情况,你准备学什么呀?家在哪儿啊?中学是什么学校啊?今年多大啦?家里情况不错吧?就好象已经准备要把女儿嫁给他了一样。 陈可的家在青岛,生于斯长于斯。每年夏天,他都会在海里泡得黑黑的,可还没等冬天到来,就又白得象原来一样。这大概是遗传他的母亲。陈可的父亲是退伍军人,和他的母亲是在当兵的时候认识的。后来,陈可的父亲自己做起了生意,这几年已经做的很象样了。这个家庭在旁人眼中是幸福得无以复加的,做家长的能赚钱、有地位,当家的不但漂亮而且贤惠,生了个儿子又象玉人儿一样,又英俊又聪明。但我却记得陈可曾经这么跟于雷说:"我爸是一个想要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人,没人拦得住他。有的时候我觉得我妈可以拦得住,但她不敢拦。我记得小的时候有几次被他差点打死,你看,额头上的这个疤就是当时留下的。我妈就在一边看着,捂着脸哭,直到我爸走出房间才敢过来搂着我,替我治伤。我那个时候想,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打我妈,如果让我知道他敢动手的话我一定会杀了他。后来他老了,他想用钱来弥补以前亏欠我和我妈的东西,想买回以前的感情。但是感情是买不回来的,我用他的钱,但我不会再叫他爸。"于雷楞楞地听着,一句话都说不出。 陈可的车到了京大南门的时候前面已经停着好几辆出租,他下车拿出了自己的行李,径往光华管理学院的大旗走了过去。陈可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因为他觉得当什么东西多到可以用群、束、堆等等来描述的时候就不再成其为个体了,就算偶尔因为某些原因少了两个,也不会有人察觉到。让自己消失在""这个庞大的概念当中,让陈可和其他下作无耻的人一样被统称为""的这个想法让他无法接受。 凭什么把我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相提并论呢?陈可愤愤地想,就拿我前面的这个男孩说吧,他比我高,我比他矮,他是短发,我是中发,他穿衬衫,我穿T恤,更重要的是,没人知道他是傻子还是白痴,当然了,我并不是说以我为标准,呵呵。为什么把我和他说成是人们呢? 人们这个词是很蠢的。《耶酥,人们仰望喜悦》,这还是巴赫的作品!人们这个词立刻就把无数个心情不同性格不同的个体描绘成一群傻不拉几的吃草的蠢羊。要知道,即使是仰望喜悦,每个人也有不同的心情。巴赫,下次你仰望喜悦的时候应该说:"耶酥,我仰望喜悦,我认为其他人也是这样。"当陈可还在傻想的时候前面的男孩已经停下脚步,若不是陈可反应及时便已经一头撞上去了。以后人屁股上也要装个灯,刹车的时候好给别人提个醒,这在人口问题严重的中国是非常重要的。陈可为自己突然的奇思妙想感到很高兴。 巧了。那个男孩停下的地方正是光华管理学院的铺位,难道他是我的同学吗?这个想法让陈可有些紧张,却引起了他对前面这个人的兴趣。阳光从男孩短短的头发上面泻下,让人觉得很舒服。陈可看见了男孩的侧脸,很好看,要准确地形容,应该用handsome这个词,因为在英语里它还有健美、阳刚的意思。男孩敞着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里面是一件黑色的T恤,下面连着一条黑色的七分裤,收紧的裤口让陈可不由自主地注意到男孩的小腿,汗毛并不是很重,只是细细的一层,男孩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黑绳子,并没有挂什么饰物。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装饰让陈可觉得很喜欢,他几乎已经作好准备要和他认识了。 可就在这时,男孩突然开口了,他说:"主席好。"陈可狂喷了一口口水。 他虽然很帅,但是很愚蠢。陈可心想。 原来男孩是在和隔壁法学院的主席说话,天哪,那人是个最好的马屁精也难以恭维其长相的黑矮胖子。陈可马上别过脸不去看他和男孩,投奔自己的阵营去了。那个男孩原来不是自己的同学,这个事实让陈可意识到刚才自己拼命打量人家的行为有多无礼,陈可有点脸红了。 陈可从光华管理学院的师姐手里接过入学材料,这时又听见了那个男孩的声音:"呵呵,这种桌子捐给条件好一点的希望小学都嫌烂。"陈可悄悄看了看法学院的那张桌子,笑出了声。 "啊?"师姐惊讶地看着他。 "什么?"陈可忙问。 "我说你家是哪里的?"师姐的脸上恢复了笑意。 "青岛,去玩别忘了找我。"陈可很有礼貌地说。 当陈可再往法学院那边看的时候,男孩已经不在了,只剩下法学院主席的肥脸在阳光底下闪着油光,让人生厌。 陈可于是便也提上行李,办卡领钥匙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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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5)


作者:逆旅主人

4 陈可 陈可收拾完房间的时候屋里仍旧只有他一个人,他便拿起抹布把其他几个哥们的床也都擦了擦。正擦到门边上的下铺的时候,有人开门进来了,门撞在陈可的屁股上,力气很大,陈可叫了一声一下栽在床沿上。 进来的哥们慌了手脚,赶紧把他扶起来,连声道:"不要紧吧?实在对不起啊。"没脑子的家伙,陈可心想。 "没脑……不是,没关系,呵呵,小意思,胡打海摔惯了。我叫陈可,你呢?" "张树,张飞的张,树木的木,哦……是树。" "撞着脑袋的是我还是你啊?"陈可笑着说。 "呵呵,我这脑袋不用撞也就是这个样。抱歉啊,待会我请你吃晚饭吧。"陈可也没再推辞。陈可帮着张树把东西归置归置,然后就坐着一边聊一边等其他的两个哥们。一直等到金乌西坠,饿得陈可两眼直冒金星,那两个人也没有出现。 "不等了,"张树说,"想吃什么?别说麦当劳肯德基啊,我都不好意思请你。" "想得美,我看看这附近有没有全聚德东来顺什么的。" "哈哈,别介,第一顿就要把我吃穷啊,来日方长嘛!"张树很亲热地把手搭在陈可的肩上。 陈可觉得有点别扭,他一向对身体接触持非常谨慎的态度。他和以前的女朋友拍拖了一年才牵上手,到分手了也没亲过嘴,更别说摸胸摸屁股的了。但陈可并不想做出任何可能使刚刚建立的友情受到破坏的事情,他把张树让出门去,很巧妙地转身把门带上,不露痕迹地摆脱了身体的束缚。 刚关上门,张树的手又搭了上来。 陈可只好认命,但一路都在寻摸着怎么能把他的手从肩上给甩下去。张树勾着浑身不自在的陈可进了一家餐厅,说:"我看这个食堂的楼上好象可以点菜,就这吧。"上楼的时候张树终于把手放了下来。陈可高兴地吐了一口气。 甫一上楼,陈可就看见了迎面坐着的一个男孩,就是上午在南门一进来看见的那个法学院的新生。男孩和其他两个男生、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一桌,似乎正谈什么谈得高兴,眉飞色舞的,男孩的笑容让陈可觉得他很孩子气。那两个人可能也是他的室友吧,那个男人大概是其中某个人的父亲,或者叔叔什么的。 陈可一路歪着脑袋看那个男孩,"认识?"张树问道。 "不,感觉有点眼熟。"陈可赶紧搪塞道。 张树问陈可是喝啤酒还是喝饮料,陈可说就啤酒吧。其实他最喜欢喝可乐,而且一点都不觉得啤酒苦苦的有什么好喝,但毕竟不想让对方觉得自己太幼稚,还是硬着头皮选了啤酒。陈可在和同龄人相处的时候好象总觉得自己小别人一茬,至少别人都在给他这种感觉——比如摸摸他的头,说:"真可爱",或者"呵呵,这有什么不理解的,还是象个小孩。"这种台词听得太多,让陈可不得不主动作出一些姿态,好让大家把他当成一个成熟的、可以交流的对象。这说起来也很滑稽,因为在陈可心里,反倒是其他同龄人无法在他的高度上和他交流,而不是相反。 啤酒端上来了。张树帮陈可倒上。陈可一边看着猫尿似的啤酒杯壁下流,一边想着这种酒精饮料的奇妙。尽管大家都知道喝多了它会吐得很难受,也知道会长出减都减不掉的大肚子,可所有的人都还是一个劲儿地喝,灌别人也灌自己。对于还没有醉过的陈可来说,实在不理解这种行为的乐趣在什么地方。 陈可拿起酒杯和张树碰了一下,可眼睛余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落到那个男孩身上。 男孩正背对他坐着。他们那桌已经喝空了几瓶啤酒,那个中年男子似乎已经有些不受大脑控制,因为陈可看见他正用筷子屁股猛夹水煮鱼里的豆芽菜。满身酒气的大叔是对陈可美学体系的侵犯,他由衷地希望豆芽菜溅起的油不要飞到男孩漂亮的衬衫上。 陈可觉得男孩一定很能喝。他模模糊糊地觉着男孩是一个很爽朗的人,爱哭爱笑,闲来就呼朋唤友买酒喝。陈可莫名其妙地觉得很憧憬他的生活。 "恩?"张树的声音打断了陈可的胡思乱想。每当听见这种声音陈可就马上意识到自己走神了。 "我什么?"陈可装成没听清楚的样子问道,因为新朋友提的问题无非就是你家在哪儿或者你平时干什么之类的。 "你家是青岛的?"张树重复了一遍问题。 "是啊。去过吗?" "没有,但一直想去来着。" "好啊,下次我带你去玩,住我们家就行,就挨着海边。"热情地邀请。这是回答别人对自己家乡赞美的不二法门。 "我家那块就没什么好玩的,我们平时要想玩了也只就能打打篮球。"张树是石家庄人。 可悲的人。陈可心想,嘴上却说道:"也没人整天到处玩啊。你也喜欢打篮球?改天一块去吧。"陈可一米七八,不算高,但是标准身材。虽然外表看起来比较纤细,但身上却是很结实的。陈可喜欢各种运动,因为比赛的时候他用不着去费劲琢磨别人的意思,只要拍个手就全明白了;也不用担心别人对自己有什么不满,因为他各项球类运动的水平都很高,一般的人很难对他的技术提出什么非难。 张树愉快地接受了他的邀请,接着话茬说道:"想不想去加入个什么社团?什么篮协足协羽协的,我在京大BBS上都看到了,好多啊。"陈可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他并不真得想要加入什么组织。所谓的组织在陈可看来就是一群被规制在一个系统当中的人,每天想着法子撺掇大家干这个干那个,费劲心机和每个人打成一片,制造友情至上的假象,然后又费劲心机不让其他人超过自己。陈可觉得真正享受组织生活快乐的只有无知的胜利者,他们的力量让他们站在金字塔的顶端,而他们的无知让他们以为所有人都崇拜自己,并且甘愿匍匐在自己身边。 "怎么样?要是你想参加什么的话咱俩就一块去。"陈可对于过于热情的朋友不知道该怎么答复,只好说:"还是看看吧,也没有一定的,不是说光华的学业很紧吗?"张树非常理解地点了点头。 天哪,我刚才用学习来糊弄别人,这真是天底下最愚蠢的谎言了。陈可暗暗地难受。 不得已的撒谎让陈可觉得头皮发麻满脸发热,他情不自禁地又往男孩的方向看过去。桌子已经空了,只剩下一堆碗碟和六七瓶喝空了的燕京啤酒。陈可有点失望,往嘴里倒了一大口啤酒。 回到寝室的时候,两个同屋的哥们终于出现了。两个人很热情地上来打招呼,但说真的,陈可并没有心情去记他们的名字。打了一阵哈哈以后,陈可觉得浑身不舒服,便借口说有个老朋友来看他,躲出去了。 天已经凉快了下来。白天的躁热渐渐散尽,初秋的夜轻轻地安抚着陈可。 每当恬静和温暖充斥着陈可的心灵的时候,他总是想起外婆。陈可的外婆是三年前去世的,他在病床前头守了三天,除了被医生赶出去的时间以外。可这三天是值得的,外婆终于睁开眼睛,满含着无限的笑意,久久地,久久地看着他,然后永远地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陈可知道外婆一定会看看他再走。 从陈可出生的那一天开始,外婆就一直住在他们家。老太太一手把陈可带大,教他识字,给他讲故事,喂他吃饭,扶着他走路。后来,陈可长大了,把绝大多数的时间给了学校,而外婆却把绝大多数时间给了病床。小的时候,老外婆就是陈可全部的世界,小陈可也是外婆全部的寄托。大了以后,尽管陈可只是给了她多余的时间,多余的爱,多余的关怀,而她,却仍然给了他自己绝对的全部。 陈可迎着晚风走着,翻过一座小丘,穿过未名湖畔空无一人的小径,他感觉好象重新投入了外婆的怀里,那样温暖,那样宽厚,只有在那里,陈可才能找到绝对的安全和平静。 陈可找了一张长椅坐下来,看着天上的星星。 外婆,你会为我而骄傲吧。你看见我在哪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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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6)


作者:逆旅主人

5 陈可和于雷的相逢 第一天,第二天很快地过去了。在第二天的晚上,陈可领到了图书证,并且被告之出入图书馆的时候必须出示该证,否则铁面无私的保安一定会把你缠得死去活来。 图书证给了陈可一个解脱,宿舍里三个哥们给他带来的热情几乎要让他窒息。除了上厕所,每一件事大家都要集体行动。去吃早饭要在一起,上街熟悉本地环境要在一起,回来吃午饭要在一起,甚至午睡都要一起躺下一起醒来! Leave me alone!!陈可很想大喊,但他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权利,他很清楚世人对友情的看法——他没有选择,因为自从进入这个宿舍之时起,他就被预设为其他三个人的朋友。 清晨不到七点,陈可就悄悄地从床上爬起来,悄悄地下了地,悄悄地跟睡在下铺的张树做了一个鬼脸。哈哈,叫你一整天都找不着我。 刷完牙,洗完脸,倒了一点BIOTHERM在脸上胡乱地抹了抹。陈可从整理箱里翻出昨天刚洗好的衣服,就是他刚来的那天穿的那身,迅速地套在身上,穿上鞋,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他不希望任何人问他:"上哪去?"更不希望听到:"等一会,我也去。"从寝室里走出来,关上门,陈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到了一楼,陈可扔了三块硬币到自动售货机里,换来了一瓶冰冰凉凉的可口可乐。他拉开拉环,听见二氧化碳在罐中愉快而雀跃的声音。我和你们一样,陈可高高兴兴地想到。推开41楼的大门,外面只有树迎着早晨的风,油亮亮的叶子回应着阳光的问候。 七点过十分的时候,陈可匆匆塞进了一个包子,走进了安静的图书馆大厅。厅里没有开灯,黑洞洞的。要不是门口穿制服的保安,陈可还真有些不敢进来,他爬上二楼,随意地在空无一人的自习区里走来走去。这里平时应该是人满为患的吧。陈可从一张张大得出奇的桌子身旁经过,一边暗暗地想。在自习区的末端立着两排储物柜,因为阅览区里面不允许带包进去。陈可打开了一个储物柜,好奇地往里面张望了一下,这里面曾经放过什么呢?也许是某个少女的秘密?也许是某个少年浸透了臭汗的运动背心?呵呵,谁知道呢。 这时候陈可发现一个馆员正从阅览区的玻璃门里面看着他,他连忙不好意思地关上橱门,走进了阅览区,朝馆员阿姨笑了笑,阿姨也冲他一乐,目送他消失在B区的尽头。 陈可走到G区的书架前,挑了一本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在旁边无数个空座位上找了一个,坐下翻了起来。 曾经在看《世界通史》的时候,陈可对其作者之于中国哲学的轻忽和无知甚是不以为然。毕竟是外国人写的东西,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冯友兰自序的第一句话就很有意思:"……譬犹画图,小景之中,形神自足。"这虽是讲书的结构,却也恰言中了中国文化的全部精髓之所在。国画中虽也有几十米的著名画卷,譬如《清明上河图》,但其历史价值往往超过了艺术价值;若论国画中真正的经典,有一幅是象《最后的晚餐》一般,一群人坦胸露乳地挤在一块吃饭的么?再说诗词文学,长达几篇的倒也有,譬如《天问》,可正如胡适所言,其文学价值几乎为零;中国诗词真正的经典也总是寥寥数语,不尽之意,尤在言外。中国文化的美和西方文化精心构造的美不同,它是一种自我实现的美,在这种美的实现过程中,没有所谓的欣赏者,从作者到观者每个人都参与了美的实现过程。所谓小景之中,形神自足的意境即是在此。这种意境是长于技术的西方人无法体会的——意境这个词就是一个少有的专业领域的国产品,因为用任何西方语言都无法正确地评价一首诗,一幅画,或者一篇短短的文章所体现的价值。那么,又怎么能指望一个西方人对中国文化形而上的部分作出正确的评价呢? 在陈可把书翻了一半的时候,图书馆的静谧突然被一阵轻轻的脚步声打破了。陈可抬起头,楞楞地看着四处张望的来者。他耳边突然响起了几天前那个晕机的女孩说过的话,"也不枉我们有缘。"尽管来人从头到脚换了身衣服,但陈可仍然十分确定他就是三天内已经见过三次,并且每一次都引起他极大注意的陌生男孩。陈可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要是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同他打招呼,现在自己可能就已经在想着怎么把他的手从肩上给弄下去了吧。男孩眼看就要转过头来,陈可不愿意就这么和他对视,便低下了头,装着毫无发觉的样子接着看书。 就在这一刻,于雷第一次发现了陈可,穿着白色的圆领衫,乌黑的直发轻轻地拂着额头。若是他再把头低下去一些,怕就是要遮住那双清澈的眸子,把自己从他的世界中隔开。老实说,就在那火石电光般的一瞬间,于雷的脑海中已经闪过了无数个念头。有的是他抱着他,有的是他躺在他怀里,有的是他们在东外滩的德国啤酒屋里吃饭,有的是他们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于雷马上意识到,这个暧昧的景象是立即就可以实现的。于是他找了一本关于萨特生平的书,坐到了他的身边。 在于雷傻看着陈可的那个时候,陈可正在想,在这样一个有无数个空座的图书馆里,一个人坐到另一个陌生人的旁边应该是一件非常没有礼貌的事情。但同时他又想着,今天我们一定会互相认识,所谓事不过三嘛。可是,如果他基于礼貌而不能坐到我身边,而我也更不可能坐到他身边,我们又怎么可能相识呢?因此,我就只能等着下一次的偶遇?等着京大五万居民全都来减小我们相见的几率? 正在他烦恼的时候,于雷已经坐在了他的身边。陈可很高兴。 陈可把自己架在另一把椅子上的手放下来,因为他觉得这种姿势会让男孩觉得自己过于桀骜。他把两只胳膊叠在桌子上,改成俯瞰的姿势欣赏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陈可依然保持着一般的阅读速度,一页页地把书翻过去,可上面写的"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也顾不着去想了,心里只是盘算着男孩什么时候来跟他说话,他又该怎么答复。 而这时的于雷却正在平静的假象中经历着煎熬。于雷是一个身体先于大脑行动的人。当他一屁股坐在陈可旁边的时候,才发现G区里除了他俩连半个人影都没有,这不是明摆着把自己的一腔色心给供出来了吗? 于雷看见身旁的男孩把手从椅子上放下来,身体也不象原先那样仰着了,而是俯在桌上一页一页地翻书。一定是我让人家觉得拘谨了,于雷颓丧地想。他感觉自己喉咙发紧,平时无往不利的机灵诡辩、一套一套的战略战术此时都飞到了九霄云外。让他觉得更加颓丧的是,他根本没有预料到今天会有这样一番遭遇,谁能够想象他身旁坐着的人竟是和虚伪的校团委干部、狡诈的图书馆保安在一个世界当中的人呢!于雷觉得自己一身从小白楼和大门口沾染而来的俗气。要是这个命运的遇见非要在今天发生,至少也得给我一个焚香沐浴的时间吧! 于雷就这么干干地坐着。 有一次他终于下定决心要开口说话,可话音刚到嗓子眼就变成了咝咝的声音,好象被痰给堵着似的。于雷恨不得从图书馆的窗户跳下去,或者至少也要从他进入G区的那一刻重新提取进度,好让他面带着从容的微笑,和眼前的天人相遇相识相知相恋。 时间就这么一刻钟、一刻钟的过去,于雷往旁边瞥了一眼,见男孩的书几乎已经要翻完。他只感觉手上的汗一层盖着一层,心脏扑通扑通地猛跳,甚至……甚至有种排泄的欲望。于雷对自己绝望了。 这时,男孩放下书,站了起来,朝外面走去。于雷看见倒盖在桌子上的书,《中国哲学简史》。哲学……这两个于雷从来没去深究过的字眼更让他感到赧颜。于雷想起了贾宝玉谒见北静王的情景。对方是那么个从容不迫,冰肌玉骨的贵族,而自己只是个活在红尘中的"污浊的男儿"罢了,他甚至没有一块宝玉来吸引对方的注意——他是没有宝玉的贾宝玉。这个可悲的称谓让于雷十七年来第一次有了自怨自艾的感觉。 然而,忽然间,于雷有了一种灵魂激荡的感觉,只觉得一股热气在腰间来回激荡。 只是BB机。 这个黄色的小小的传呼机是杨叔给他的,他把号码留在了寝室门上的通讯录里。 "林先生:速回寝室,我们都在等你。"啊!年级主任说过今天要走访宿舍,但不是晚上么……没办法了,男孩看样子是去了洗手间,已经没有结交他的可能了!可于雷一旦想到这将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一面之缘,就心痛得发慌。 但我也不能跟着他到厕所去呀!于雷的脑海中浮现出男孩一边紧紧捂着那里,一边回头吃惊地瞪着自己的情景……那话儿居然有些兴奋起来了……于雷狠狠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最终,他还是决定从小记事本上撕下一张纸,把传呼机和宿舍电话的号码写在上面,并且大大地署上了于雷两个字。他把纸条工工整整地摆在自己的桌子上,然后急忙小跑着回宿舍去了。 一个上午过去了,陈可早就饿得有些发慌,可身边的男孩就是不吭气,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扭来扭去,好象是被尿憋着似的。陈可有些恼火,起身往洗手间走去。没辙,早上喝下去的那瓶可乐也是要为自己找一条出路的。 陈可很快解决了问题,把短裤重新扎紧——虽然现在已经不会有人象小学生一样跑来拉你裤子了,但必要的防范措施还是要的。他走到洗手台前面,扳开龙头冲了冲手。对面的大镜子里也有一个年轻男孩做着一样的事情。陈可对着他扮了个鬼脸,用湿湿的手往头发上抹了抹,冲着镜子一看,觉得里面的那个男孩水灵灵的,煞是可爱。这时陈可突然想到坐在他旁边的男孩。他要是看到我头发湿漉漉的样子会不会觉得很脏?而且……而且好象还有一些放荡的意思在里面。陈可可不想第一次正式见面就给人家一些错误的暗示。 他看见洗手台旁边有个烘手机,就把脑袋伸过去吹了吹。好在头上也就是几滴水珠,没一会儿就干了。陈可又照了照镜子,把衬衫的扣子又扣上去一颗,梳理了一下刘海,就往回走了。 陈可回到G区,却傻了眼,男孩的座位已经空了,他看的那本萨特已经孤单单地躺在还书架上。陈可突然觉得很委屈。为什么他不和我说话呢?因为我看上去就象个书呆子?象他这样的人一定是生活极丰富极有乐趣的吧,也许他对我这么一个一大早就过来与书为伴的人是很反感的吧。 陈可的耳边响起了升c小调幻想即兴曲。 随着一个强和弦,琴键轮击的快速带出了千丝万缕缠绕不断的复杂。越来越强,越来越急,思绪随琴声的瀑布渲泄而下。琴声急,思绪乱。一切都在混沌初开的萌动之中挣扎。 直到节奏慢慢舒缓下来,终于让人有了喘息的机会,慢慢地,慢慢地,静下来,静下来。琴声减弱,转入夜曲般的舒缓,激荡的情绪慢慢平复,一如平静的月光下的夜晚,安祥,宁静。 而平静并未维持许久,在静得快要酣然入梦时,琴键又如开始般迅速轮击,节奏又突然加快,回复初始急、渐强的旋律,再度快速轮击,低缓的情绪又一如既往般的高涨起来。最后,随着高音瀑布一泻而下,再没有了开始的纷乱,一切变得开朗起来,节奏仍然急切,却已经是感情抒发后解脱的酣畅,在主旋律中恢复平静…… 可还没等他平静下来,陈可就发现男孩在旁边的桌上留下了些什么东西。 是一张纸。上面两行写着传呼机和宿舍电话的号码,下面用漂亮的行楷写着:于雷。 于雷。这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吗?他为什么留这张纸在这儿?是给我的吗?想到这儿陈可有些高兴,把纸折了一折,装进自己的裤子口袋里。 但是他刚才不是和我在一块坐了一个小时吗?为什么要等我去上厕所才留这么张纸在这儿呢? 也许他是在等谁吧。他和他的许多朋友中的一个约在这个地方,等了很久却都没有来。于是他就把自己的电话留下,写上自己的名字,好让对方来了能够看到。陈可终于明白了这张字条的意思,他很不情愿地把纸条掏出来,展开,重新放在于雷坐过的地方。 希望于雷不要回来,陈可心想,要是他发现这个纸条被折过,就会知道是我动过了。想到这儿,陈可急忙把书放到还书架上,象作贼一般地溜了出去。 须臾,一个穿白T恤红短裤的男生又匆匆回来,手里拿着从馆员阿姨那儿借来的笔和纸,坐到他原来的位置上,四处张望了一下,斜着眼瞟着隔壁座位上的纸条,一边在纸上记下了些什么。然后又四处张望了一下,确认没有第二个人看到,才朝借书处走去。 陈可把笔还给馆员阿姨,阿姨笑着说:"不客气。"陈可总觉着阿姨的笑不那么单纯,赶紧做贼心虚地一溜烟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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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7)


作者:逆旅主人

6 于雷 于雷赶紧跑回寝室,一进门就听见李明的声音:"大哥你可回来了,老二要请我们吃饭呢,我都快饿死了!"昨天他们宿舍里序了一下辈分,李明二十岁最大,张勇比他小一岁是老二,林闻第三,于雷早上了半年学最小。 于雷目瞪口呆。他于是想起来张勇昨天被他爸妈给请出去了,千般许诺的那顿饭也没吃成。 "大中午的谁有那个胃口吃什么饭。"于雷没好气地说。 "晚上黄老师不是要来宿舍么,就想着咱们中午早点吃……"张勇连忙结结巴巴地解释。 迟早被你给玩死!于雷心想。 张勇倒是出手不凡,把大家拉到中关村的一个烤鸭店吃掉了好几百。可于雷对烤鸭本就没什么兴趣,加上张勇今天坏了他千载难逢的好事,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就夹了几块鸭四宝,扒了几口米饭,又卷了一张饼,也就停下来了。 张勇这个倒霉蛋倒是给了于雷一个推卸责任的机会。其实就算没有张勇这茬事,于雷也不过就是在图书馆里的男孩身边磨洋工耗时间而已。可如今既然张勇搅和了进来,事情就不一样了。于雷没和白T恤搭上话难道是因为他自己魅力不够?胆量太小?不是!于雷还是原来的那个于雷,魅力十足,自信满满,要不是因为张勇这个衰蛋,他能只留了张纸条给人家吗??!!这么没种的事也是我于雷干得出来的吗??!!这么想着想着,于雷便真得有些生起张勇的气来,原先气自己的心思于是就淡了几分。 因为于雷的沉默寡言,饭桌上也就没有前天那么热闹。李明一个人喝着啤酒,其他三个人都喝着果汁。 林闻瞅了瞅于雷,估计是主持人的事出了岔子,便问道:"今天到团委去怎么样了?你这么帅,还有人能跟你争?" "我帅在哪儿啊?" 于雷笑了笑,"跟我一块主持的那哥们才叫帅呢,活象谢霆锋。"张勇听见于雷说话,忙也插嘴道:"你选上啦!太好了太好了,我们宿舍这么快就出了个明星。就是真的谢霆锋也比不上你啊。"其实他压根不知道谢霆锋是谁。 其实于雷一点也不觉着谢霆锋好看,刚才也并不是真心在夸另一个主持人——那个家伙一副委琐样,寡言少语的,让人看着就烦。现在的于雷想起谁都看不过眼,只有图书馆的白T恤依然被他惊为天人。 "下午咱们打台球去怎么样?"李明提议道,"我一个训练队的哥们说图书城那块儿有个不错的场子。"他已经在校田径队报到了。 这个主意倒是让于雷开心了起来,立刻举双手表示赞成。 林闻虽没什么瘾,但见于雷突然热衷了起来,便也不想拂他的意,也表示同意。 只有张勇在一旁有些支支吾吾。 妈的,有屁快放,你不去才好呢!于雷恶狠狠地想道。 在张勇的印象里,桌球棍似乎就是用来劈人的。所谓的桌球房就是一片乌烟瘴气,大家看不顺眼了就舞刀弄棒,活脱一个流氓的集散地。 "我听我爸的一个朋友说海淀的治安很差的,最好不要去一些可能产生危险的地方……"张勇嗫嚅着说。 你爸都那个德行了他朋友能好到哪去? "只要你别把球吃下去,别拿杆子杵人眼睛,就没啥危险的。"于雷半笑不笑地说。 张勇还是跟着一块去了,就目前来说,融入集体这个概念比人身安全对他更重要。 两盘打下来于雷就看出李明是有专业水准的。林闻也算是个好手,和自己的水平不相上下。李明轻而易举地把他们两人刷了下来,得意洋洋地磨着皮帽,说道:"老大要不要来一盘试试?"张勇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一丁点都不会。于雷这时候也觉着把气撒在这么个老实人头上实在是没有道理,于是愧疚了起来,便说道:"你们两个玩吧,你们是高手,我带着老大玩玩。"于雷把小二叫过来又开了一桌,把自己手里的杆递给张勇,拿着三角架去整理桌上的球。 "九球其实挺简单,我教你。"张勇傻乎乎地拿着杆站在旁边,就好象是沙和尚杵着金箍棒,怎么看怎么不搭调。 于雷仔细地教给他架手桥的方法,握杆和站立的姿势,以及母球、目标球、击球点等一些基础知识。可是张勇似乎总是不开窍,刚把手肘的姿势桥过,一会儿又自顾自地夹到咯吱窝底下去了。于雷满头大汗地扶着张勇的腰,不断要他再把身子低下去一点,这种情景让他觉得很悲哀。 今后每次于雷做爱的时候都会因为想到今天的情景而感到非常的不舒服。 "老四,我实在是不会玩你们这些高级玩意啊,你还是和他们俩玩去吧。"张勇满脸通红地哀求道。 你当我很愿意教你么?于雷心想。要把你换成白T恤不知道该有多好呢!于雷忽然觉得自己很不应该把白T恤和眼前的这个人相提并论。 "哟!"有人从身后拍他。 于雷回过头一看竟然是张帆。 "……主、主席。"猪八戒主席,于雷暗暗地称呼他。 "这么快就找到这儿来了?打得怎么样?"张帆很满意别人对他的这种称呼。 "一般,主席要不要来切磋一把?" "叫我师兄就行啦,公共场合嘛,哈哈。"张帆粗着嗓门说道。于雷很奇怪当时这个嗓子眼是怎么发出赵忠祥式的声音的。 "师兄,要不要和小弟切磋一下?"于雷改口道。 张帆看起来对这个小师弟相当满意,便抄起旁边的三角架在桌上收拾起来。 两个人触岸比近。于雷看到张帆撅着屁股拿着杆往前捅的样子,觉得十分滑稽,不由地又想起昨天晚上那个标准的狗吃屎。于雷知道自己在很多年后还会用这个形象来回忆当年的学生会主席。 张帆""地把球打出去,触岸回弹,又碰到这边的岸弹出去老远,才缓缓地停下来。 胖子的力气就是大。于雷对这种没有技巧的蛮力很是不以为然,轻轻松松就赢了开球权。 "开球有什么说法吗?什么四球触岸之类的。"在美式台球当中,只有四球触岸才是合法开球。 "不来那一套,咱们就是打着玩嘛。"张帆一边苦苦地想"死囚处暗"是什么意思,一边随口胡诌。 于雷开球就有两球落袋。 很快,于雷就明显占据了上风。张帆用的花球还满满地占据着台面,于雷就剩下两个球和黑球了。于雷看这一球角度不好,便打了一个薄击球,蹭到了两颗花球的旁边。张帆对这一球的技术很是钦佩,在旁边叫起好来。于是张帆也想处理一个薄的,没想到力度太小,反而给于雷创造了一个很好的角度。 于雷看出来八戒主席实在是不会打球,便有意击出了一个失误让他挽回一些面子。张帆看到于雷的一击给自己摆出了一个几乎球袋一线的角度,立刻摆开专业球手的架势,缓缓往左走几步,往右走几步,最后站到这条直线的延长线上,深沉地看着台面。 于雷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觉得他真得是一个白痴。 张帆撅起屁股,拉开架子,又是砰的一声击了出去。 于雷几乎要用手捂住眼睛。张帆的击球点很高,还用这么大的力去打洞口球,这不是明摆着要母球进袋么? 果然,白球叮了当啷地滚进袋子里去了。 于雷再也没心情给他制造机会,迅速地把剩下的两个球解决掉了。 张帆对于雷的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声夸奖:"真行,真行!以后咱们院队要出去比赛就得靠你啦。"反正输了的一方只要把对方吹得高高的,也就显不出自己的无能了。 于雷谦虚了一番,心想赢了你也没什么好希奇的。张帆和几个师弟都打了个招呼,说今天大家的球都他请了。李明他们有些受宠若惊,连声地推辞。 "我就在那边的台子上打球,临走告我一声就行。"张帆说,说完又转过头来拍拍于雷的肩膀,"那边有几个校会的哥们,一块去打个招呼吧,里头有个人挺厉害的,没准你愿意和他切磋一下。"于雷这时觉得八戒其实心地挺单纯,就是有点喜欢虚张声势,不过这么一来他的形象就和八戒越发地接近了。于雷把张勇托付给其他两个哥们,就跟着张帆过去了。 那边桌上的四个人三男一女,女的是校会的副主席,男的当中有两个部长,还有一个院会的人物,于雷认得他是院会的秘书长,昨天晚上见过。张帆一一把于雷介绍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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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人听说于雷要主持新生文艺汇演,都对他显得相当亲近。好象这个身份使于雷莫名其妙地进入了他们的那个圈子——按照京大的话说就是牛人的圈子——牛圈。 张帆所说打得好的人是校会的女主席,叫陈言的。陈言人长得不算漂亮,但挺高,身材很棒,是桌协的核心成员,在学校里很有些人识得她的大名。陈言和两个校会的部长都给于雷递了一张名片,于雷对于大学生竟然随身带着名片感到十分惊讶。另外两个人一个叫臧玉,一个叫李若熙,是体育部和外联部的头目。于雷隐隐觉着李若熙的举止之间有点女气,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张帆极力地夸赞于雷的桌球实力,并怂恿陈言和他较量一盘。 "那就来一盘吧。看看咱们的小师弟实力如何?"陈言笑着冲于雷说。 于雷本来对她的印象就极好,便愉快地接受了挑战。其他四个人都围在旁边看着。 陈言的技术果然不同一般,跟随球控制得非常稳定,但于雷那一盘也打得特别好,属于超水平发挥,甚至还击出了一个从来没成功过的中杆跳球,引起了一片掌声,陈言也在一旁直竖大拇指。 最后还是陈言先把黑球打进了袋。这也是于雷觉得最理想的结果。 陈言从桌子旁边绕过来和于雷握了握手,相当肯定地评价了他的技术,说:"有没有兴趣到校会来玩玩?这边体育部外联部的都是咱们自己哥们,肯定会关照你的。"张帆也在一边说道:"大一的时候不妨多尝试一些,校会毕竟要比院会的视野开阔一些。"臧玉没等他说完就拉过于雷的手说:"别想了,就来体育部得了,你这个样进去外联还不把那群小姑娘给迷死,到时候连李若都会起了色心也没准。" "别老挤兑人家李若。"陈言笑着说。 那个李若熙果然是gay,而且还是0.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于雷心想。 "怎么样?你们院主席都放话了,来不来?"陈言说。 "这还犹豫什么呀?我也不象是那么不识抬举的吧。既然臧哥肯收我,那我就是体育部的人了。"于雷尽力表现出自己的热情。 臧玉很高兴,说:"以后你就当副部,其实就是一块干,你我之间不分什么正啊副的。"陈言却显得有些犹豫:"你让一个大一的小孩当副部哪里管得住别人,也不是不知道京大这些人的德行,个个都是心比天高,谁又服谁了?"于雷马上接着:"我还是当个小跑腿的就行了,就是想见识一下,职务什么的本来也就不是目标。" "那不行,人家既然奔我来了我就不能亏待了人家。再说我也没要让他管谁,大事自有大二的罩着呢,这就是个名分,知道不?"臧玉直着嗓子跟陈言说道。 "那随你,反正只要你没问题,我有什么问题。"陈言笑了一下。 于雷嘴上说不在乎职务什么的,可心里还是乐滋滋的。想想这三天里的事,于雷觉得自己运气好得过头,趁着自己正走运的时候,没准连白T恤都能再联系上!好,明天接着上图书馆去。 可惜,于雷打错了如意算盘。第四天上午举行了新生开学典礼。 那是于雷第一次走进京大百周年纪念讲堂(简称白讲),据说,这个讲堂的主会场在全北京的演出场地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光舞台一项就砸进去了上千万。于雷和其他法学院的学生都坐在二层,激动地等待着一场振奋人心的表演。 然而,开学典礼的无聊程度是所有人始料不及的。校长同志的演讲半死不活,让台下已经准备好拍烂的几千只手毫无用武之地。代表前辈上台的是个国际关系学院的大四女生。林闻认为她有明显的躁狂症症候(他父母都是医学教授),因为她从语调到表情都夸张得巨不自然,于雷也说这个女生让他想起小学生的演讲比赛,连张勇都评价道:"这个学姐嘴巴怎么那么大?"于雷在无聊演说的催眠下昏昏欲睡,可一想到图书馆里的白T恤男孩也就是这台下上千个脑袋中的一个,就又心痛地清醒过来——到现在为止,白T恤男孩还没有用昨天留下的电话和自己联系过。连他到底是否看到了那张纸于雷都难以确定。 只有教师代表的发言振奋了一下大家的精神。法学院名嘴孙东东一上台就以一个闪亮的秃瓢引起了大家热烈的掌声,孙教授一路上插科打诨,台下笑倒一片;不但如此,孙教授对于什么时候该煽情也拿捏得很准,一看火候到了就一改滑稽的态度,扬起三寸不烂之舌一顿猛煽,只熏得听众们烟雨朦胧。于雷很是期待能有机会上上他的课。 开学典礼总算结束了。可刚吃过午饭,紧接而来的又是院里的开学典礼。 和上午一样,院长发言,教师发言,学生发言……除了地点见小人数见少,倒也没什么大的差别。 开学典礼完了之后,年级主任把大家留下来,介绍了分班情况,指定了各班班长和团支书。由于全年级一共四个班,八个预备党员,正好一个班配两个,于是张勇就在全班同学半信半疑的目光中就任了于雷他们班的班长。于雷和其他三个哥们都同意,这对301宿舍今后发展的前景和同志们要求进步的愿望是非常有利的。 于雷的图书馆计划虽然耽搁了一天,但他想到白T恤男孩今天的行程应该和自己的差不多,便也释怀了。 后面的两天里,于雷除了偶尔和"工委"的同志们碰碰面,就把全部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在人文社科AG的各区来来回回地搜索,以至于连馆员阿姨都关心地问他要找什么书,她可以帮着找。 我要找一个穿白T恤,很很漂亮很很帅气的男生,你找得着么?要你找得着现在也不在这呆着了。于雷心想然而事与愿违,你越是急着想找的东西就越是躲你躲得紧,于雷两天的守株待兔、刻舟求剑就象我们可以想象的那样,一无所获。不过这两天也没全白耗掉,毕竟他还把那本《中国哲学简史》给看完了,虽是不甚了了,却也颇能乐在其中。 到了第五天的下午,于雷明显感觉到了京大里人潮的回流。这样或者那样的男生女生,拖着沉重的旅行箱,走进了这样或者那样原本空空的宿舍楼里。悠哉自在的就餐环境也从那天的晚饭起发生了变化,在一些定点开饭的食堂里,比如学一和学五,如果去的稍微晚一点,好菜就会被抢个精光。残酷的生存环境迫使于雷要调整自己闲散的生活态度。 第六天就要开始一学期一次的选课。 选课手册已经发下来了,厚厚的一摞。手册里清楚地印了秋季学期全校几百门通选课、公选课和公共必修课的名称,课号以及选课时间地点。据师兄们介绍,只要明天八点一到,全校一万两千名本科生就会统统行动起来,赶赴自己选定的战场,拼了命也要把自己的选课条第一个递给任课老师——当然,并不是每一门课都是这样。 于雷把选课手册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在将近子夜十二点的时候下定了决心。 第二天几个哥们分头去选课。 回来的时候李明神神秘秘地凑过来跟于雷说:"猜我选了什么?" "你选的能有什么好课?"于雷料想这家伙肯定没干好事。 李明用手指着选课手册其中的一页,于雷凑过眼去一看:性、生理与卫生。 "哈哈,你还用得着选这个?有什么问题我指导指导就行了。"于雷笑着说。 "你指导我?我先指导指导你是真的。"李明说着就拦腰抱了过来。 于雷奋起反击,两个人在宿舍里扭作一团。林闻乐得在一旁添油加醋地解说起来。 张勇手足无措地在一边站着,说道:"别打了,别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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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8)


作者:逆旅主人

7 陈可 在图书馆和于雷第三次见面后又过了两天,陈可和同屋的三个哥们背着旅行包回到了宿舍。那张抄来的纸条整整齐齐地夹在陈可的记事本里,但他到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使用这个"偷来"的联系方式。 陈可的一个叫刘海斌的室友家里是北京一家旅行社的,热情地招待陈可他们三个一起到京郊玩上两天,星期四跟上团走,星期六选课之前把他们送回来。陈可倒也想不出有什么拒绝的理由,虽然这又意味着有两天必须和同伴们无时无刻地粘在一起,但毕竟和大家一起出游是件难得的好事。 陈可不愿意和朋友走得太近是有理由的。 绝大多数人和他现在的室友一样,在刚认识陈可的那段时间里总是对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们把陈可当成自己从来不曾有过的弟弟,当成可以交心的好友,并且愿意为他付出自己的时间和金钱。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这些不久前还对他嘘寒问暖的朋友渐渐地,渐渐地远离了他,因为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陈可永远不知道的原因。当陈可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的朋友们已经在远远的地方暗暗地指责他了,留下陈可一个人,背对着别人流下委屈的眼泪。类似的情景一再发生,陈可逐渐学会了不为这种事情而感到伤心和遗憾,他以为这就是人世间不变的法则——人走在一起就是为了互相伤害!但只要和他们保持距离,在他们靠得太近的时候把他们推开,他就能至少在形式上和他们友好相处,能在非常必要的时候得到他们的帮助。 尽管是这样,人们依然常常指责他,尽管大多数这样的指责并不带着恶意。他们总是叹着气,缓缓地说,"为什么你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你总是长不大?"陈可不理解这种结论得出的根据。 他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有个教过他的特级语文老师,她在给他作文的批语中写道:"我实在没法再教你了。"陈可的父亲看到了以后火冒三丈,抄起皮带往他身上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后来那个语文老师亲自打电话来解释说,她是觉得这个孩子看问题太透彻、太独特了,自己实在没东西再教给他了,若非要再给他灌输些什么那就是扼杀孩子的天分了。 陈可始终不知道到底是自己不理解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不理解自己,就象他从来没搞明白自己到底对女朋友做错了什么,结果招来了那些早已习惯了的口诛笔伐。 陈可他们一起去了龙庆峡、康西草原,和一个他已经忘了名字的野长城。 他们在龙庆峡一块玩蹦极,在康西草原一起骑马和射箭。张树和刘海斌都为陈可而折服,无论是策马驱驰还是弯弓搭箭,他都是那么天生得有模有样。虽然他们总是要上气不接下气地追赶陈可的步伐,但当他们看到陈可兴高采烈的样子,又都情不自禁地原谅了他。 而陈可最喜欢的还是那一段荒芜的城墙。 他不顾室友的劝告,轻巧地蹿上几百年前留下的残垣断瓦,坐在孤凄的高处,任由其他同伴们在导游的指引下象被驱赶的羊群一样走到这,走到那。 张树拿起他心爱的奥林巴斯把这个时候的陈可拍了下来。 他坐在野草丛生的城墙上,用两只手撑着,自在地驼着背。 两条腿悠闲地摆动成小小的角度,头微微仰着,眼睛失焦地对着远方。衰败的残阳蒙在他的脸上。 秋风吹动起满头的乌发,也在黄昏中染上一片令人悲伤的红色。 于雷常常独自呆呆地看着照片,看很长很长时间。他身上的每一个细微末节,都在静谧中生动如栩,好象没有一秒钟是同一个他。 这趟旅行让陈可高兴极了,他甚至一路上都在和朋友们谈天说地,晚上住在宾馆还和海斌一伙打了两圈升级,把张树他们宰得一败涂地。 陈可甚至都忘记了那个法学院大一男生的存在。 星期五晚上回到寝室,隔壁的班长过来给他们一人发了一本选课手册,嘱咐他们一定赶快拿主意,明天上午八点是第一批选课的时间。 宿舍的其他三个哥们商量好要一块选一个名教授的历史类课程。 陈可早就准备好了台词,他说自己对这门课兴趣不是很大,他想选中国哲学史。显然,后者是很难激起一个金融系大一男生的兴趣的。张树和海斌都表示了极大的遗憾,并力图说服陈可和他们一起选课。 陈可用他能想到最最委婉的词拒绝了。他很想珍惜这两个朋友,所以他决不能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当天晚上,兴奋的陈可翻书翻到一点多,才沉沉地睡去。 中国哲学史的选课时间是在星期六的下午两点,所以陈可安心地睡了个懒觉,一直到将近十二点的时候才从床上爬起来。他抓起枕头边上的内裤穿上(陈可一直是裸睡的),光着膀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从桌子上拿起一只印有小熊图案的杯子,在牙刷上挤了点牙膏,用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手拿上兰寇的洁面凝露,拧开门走了出去。 刚出门陈可就被吓了一跳。一个高他们两级的师姐正在门口的地方站着,和隔壁的班长说些什么。陈可有些害羞,躲之不及,他以为师姐会大叫起来,至少也会红着脸扭过头去。谁知师姐倒是久经沙场,上下打量着笑道:"身材很好啊。"但当她瞥见陈可手里的兰蔻的时候,却象是看见男生裸体一样尖叫了起来:"兰蔻!"陈可连忙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趁着还没有更多人围观的时候回屋里找了一条短裤穿上。等他系上松紧带走出来的时候师姐仍盯着他的兰蔻啧啧称奇。 "你喜欢就拿去试试吧,我觉得挺好用的。"陈可一点也没想到把自己用过的日用品赠送给别人有多么的不合适。 "真的?!"好在粗线条的师姐也没想得那么远,"这一管大概就要三四百块钱吧!" "没关系的,我还有。"陈可想尽量让她别内疚太多,可在旁人听来却总有些炫耀的意味。 师姐突然冲上来抱住了陈可,她的头发扫在陈可光溜溜的胸膛上让他觉得很讨厌。 "这还是我第一次用兰蔻的东西呢!"师姐放开陈可,依然非常兴奋地说,"我中午一定要请你吃饭,你肯定还没吃吧?"师姐的做派让陈可想起了开学典礼上那个令人作恶的国关大四女生。 "我下午两点选课,不好意思,我怕会迟到了。"陈可解释说。 "你选什么?我去帮你选,然后咱们一块吃晚饭。"师姐固执地一定要报答陈可些什么。陈可觉得有些可笑,自己不过是把用剩下的洗面奶送给她而已,用得着这样么。不过想想反正自己也不愿意去和别人挤来挤去地选课,倒不如遂了她的愿吧。陈可就在自己的选课条下面写上了自己的宿舍电话、课程名称和选课地点,交给了师姐。 "你的字好漂亮啊!比我强多了。那你就安心在这等着我的好消息吧,陈可。"师姐说完就撇下目瞪口呆的班长,捧着兰蔻和选课单扬长而去了。 陈可对班长无奈地笑笑,接着刷牙洗脸去了。 陈可从洗漱间回到寝室,见其他三个室友都已经回来了。他们早上是什么时候出去的,陈可连一点印象都没了,反正他记得有个人帮他把被子往上拉了拉,他知道自己的睡相是极糟糕的。 张树打量了一下光着膀子的陈可,笑着说:"看样子还没吃饭吧,早知道就给你带上来些。"另一个室友叫何进的递上了一盒曲奇问他吃不吃。 陈可摇了摇头,说:"还是正经吃顿饭实在。"陈可把短裤脱下来,换上一条LEVIS501,又套上了一件CK的白色紧身汗衫,从床底下拉出一双黑色的乔丹(不知道是第几代的),穿戴整齐,就拿上饭卡出去吃饭了。 陈可住的41楼是全校最大的宿舍楼,和4243楼都是连通的,三个楼共用两个出口,陈可一般都往西走42楼的门出去。当他走到两座楼交接的地方,突然被拐角处42301里传来的一声巨响吓了一跳,仿佛是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门上的感觉,接着从里面穿来了男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陈可对这样的场景很陌生,但又觉得很亲切,因为这样的声音唤起了他对那仅有的、短暂的童年欢乐的回忆。 陈可记得那时侯他父亲还在部队,当一个小小的军官,还没有开始为转业、复员之类的琐事而整天四处奔波。那个时候父亲常把陈可放在自己的腿上玩骑马,颠儿颠儿的,每次都把陈可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在他们住的平房外面有一口井,井前头是很大的一块空地,外婆就在那里画上八十八个琴键,跟陈可说:"这里弹下去就是DO……"祖孙两个常常就这样在一架没有一根琴弦的钢琴前面一首接一首地弹。外婆的口袋里永远装着讲不完的故事,吃不完的糖果,唱不完的歌。 还有那一群小朋友。陈可常夹在一群小毛孩里,由一个比他稍大一点的男孩子带领着,四处去探险。陈可当时最佩服的就是那个叫黑子的男孩,每天都期待他领着一支威武的杂牌军到家门口叫上自己,出发到院子后面的大草原里去冒险(陈可现在知道那里不过就是厕所前面的百来平米的野草地罢了)。 后来,陈家从那个院子里搬了出去,住进了爷爷名下的一套楼房里。后来,家里真的添置了一台钢琴,父母开始每天逼着他练琴、练字,后来又去练了篮球和声乐(声乐是作为文工团团员的母亲出的主意,篮球是怕他唱声乐唱得太女气的父亲出的主意),陈可的那一段短暂的、自由自在地寻找快乐的黄金岁月就这么结束了。 陈可把可乐从自动售货机里拿出来,冰冰地捂在手里,这几天虽不象刚来时那么热了,中午的时候却仍是暑气逼人。他到学一食堂的时候已经没什么人在打饭了。陈可凑到正厅的橱窗前面看了看,只剩下一些烂白菜什么的。于是便走去东厢,现要了一个小炒,打了一份米饭,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吃了起来。 饭还没吃完,就感觉有只手落在自己的肩上。回头一看,是张有些陌生,但肯定在那儿见过的男生的脸。 "陈可?"男生问。 "对,你是……"陈可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叫孙明,和你是一个中学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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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遇故知总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陈可笑了笑,简单地握了握男生伸出的手,请他在对面坐下。 "不好意思,我是觉得在哪见过,但实在没认出你来。" "不认识我也是正常的,但我们那一级出来的谁能不认识你啊?"孙明笑着说。 陈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觉得人人都认识他并不是什么很光彩的事情,因为这总是让他联想起文化大革命里批斗大会的场景。 孙明见陈可低着头没作声,倒也不以为怪,毕竟关于这个人的性格人品在中学里就听得太多了,于是接着说:"你是和李娜一块来的吧?"陈可知道他说的是和自己一个班的同学。 "没有,高考以后我还没见过她呢。" "是嘛!?"孙明显得很惊讶,那一年全市一共就考进他们三个京大的,"那你是学什么的呀?" "会计。" "……"孙明本来想陈可一定也会问一句自己是学什么的,但看着现在的情形也只好自己说了,"我在外院东语系。"他含含糊糊地用"东方语言"来掩盖他是学印尼语的这个事实。 "哦,很好啊。"陈可扒了一口饭,淡淡地说。 对陈可来说孙明只是一个脸熟的陌生人。但孙明却感觉和同乡的陈可无比亲近,尽管他在中学里和这个男生连话都没说过,只有嫉妒的分。 "你家在青岛什么地方?"孙明不依不饶地继续与陈可叙着乡情。 "在香港路那边,**园知道吗?"陈可看了看孙明说。 孙明知道那边大多是刚开发的高档住宅区,这倒是和陈可一贯的形象相符合的。他所有的东西都是高级货!这个追逐名牌的家伙。孙明很是为工人阶级感到有些不快。 其实陈可倒不是象其他人想的那样冲着牌子去买东西的。他对自己穿的用的很多牌子压根就没有概念,很多东西都是在别人看到他用了以后告诉他的。陈可之所以多用名牌,只是在他挑剔的购物环境里面(他不喜欢和人挤成一堆挑衣服),这些质量上乘,包装精美,风格简约,剪裁得体的东西往往第一个吸引他的注意力。 孙明言不由心地赞叹了两句。 "你要不要喝点什么?我请你。"陈可说。 "不用了,谢谢。"孙明起身说道,"那你慢慢吃吧,我回宿舍去了。"刚走开两步,孙明又折身回来,说:"留一下联系方式吧。"于是他从包里掏出一个作业本,撕下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留给陈可,也把陈可的电话记了下来。 陈可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还没开学孙明的作业本上就已经密密麻麻地写满各种数字和符号;他非常清楚的是,自己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打这个电话去和孙明联系。 吃完饭回到宿舍,几个兄弟商量着一块去攒机,看看一起买是不是能便宜一些。陈可带了一个笔记本过来,也就没参与他们的讨论。午睡起来,张树他们决定立刻动身到隔壁的硅谷电脑城去,问陈可有没有什么要买的,陈可想了想,让他们帮自己也带一条网线回来。 "这还用说吗。"张树摆了摆手和其他两个兄弟一块出去了。 宿舍里静静的,陈可从椅子上站起来,从窗户向外张望。 果然已经不是夏天了。虽然叶子还绿着,太阳也仍然毒得厉害,但气氛已经不同了。陈可想起来欧阳修那篇著名的秋声赋,秋之为声是欧阳修独特的感受,可陈可觉得,季节的变化不仅仅是感官上的体验,而往往只是一种不可言传的,难以描述的……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起来。 陈可从墙上摘下听筒,是那个师姐的声音。 师姐说已经帮他报上名了,没多少人选,估计肯定没问题。她又再次感谢陈可慷慨的行为,并且约他晚上在校外的一家餐厅吃饭。 "我不知道那个地方啊。"陈可说。 "没关系,我五点半到你们宿舍找你。"师姐在电话的另一头答复道。 这也是不可能推脱的事情,陈可只好答应了。 京大学生宿舍的规矩是,男生宿舍女生可以随便进,女生宿舍男生绝对不能进——除非有正当理由,并经过严格登记。所以象师姐这样的好色女就大可自由自在地一大早钻进男生宿舍,好一饱眼福。 晚上吃饭的时候师姐带他去了一个离学校有两三站路的日本餐厅,那里的咖喱做的很好。一边吃,师姐一边跟他说了早上去找他们班长的原由(并不是单纯等着看陈可的内裤装)——是为了新生文艺汇演的事。因为光华年年的分数都极高,所以文艺生鲜有能考进来的,而本院的同学多才多艺的又少,所以年年都在文艺汇演里面充当配角。今年院团委希望能早做工作,尽量选几个有水准的节目报上去。 "你知道你们级谁会点乐器,或者能来段相声什么的吗?"师姐问。 "相声什么的我到没打听过,但要说钢琴我还能弹弹。"陈可答道。 "真的?!"师姐似乎又发现了一个值得喜欢陈可的重要依据,"那象月光什么的曲子你能弹吗?"德彪西的《月光》是当年陈可考级的曲子,贝多芬的《月光》难度也不高,陈可觉得只要别人别太当真去听自己还是能弹一弹的。 "真的?!"师姐又重复了一遍这个用于表达不可置信的感叹词,"那你一定要帮帮我们这个忙啊,也算是给院里争光!"帮你的忙这是真话,可争光什么的恐怕就是哄我玩的了吧。陈可满不在意的心想。 其实在中学的时候陈可的钢琴水平就广受好评,学校合唱团出去演出的时候总是拉他去伴奏,因为只要他在合唱团旁边一坐就会给整体的艺术水平带来很大的正面影响。这个忙陈可倒是愿意帮,可他实在是不喜欢别人拿什么集体荣誉感来激励他为组织效劳,因为集体主义这个词本身就是和艺术的美感不兼容的。 "怎么样?"师姐见陈可不说话,紧张地问道。 "可以啊。但我得找地方练琴才行。"陈可说。不练习就演出是对听众的不尊重,哪怕他们什么都听不懂。因为每一支曲子,陈可都是在弹给一个最能听懂的人。 "没问题,院里有一架很棒的琴,以后你什么时候想弹都可以来找我,我去帮你开条借场地。"师姐的这个承诺倒是让他喜出望外。 "我和校团委的人联系一下。今天晚上或者明天要是你方便的话,就和他们见一面吧。"师姐毕竟是在学校里摸爬滚打好几年的人,她得先让选拔者看看这小子的水平到底合不合他们的意,然后再考虑是不是以院里的名义报上去——得罪一个毛头小子总比报了上去被人驳回来,折了院里和自己的面子要上算得多了。 陈可虽然从来就瞧不上团委学生会的人,总觉得他们是没事找事干,但也不至于到主动制造矛盾的程度,于是便答应了。 师姐买完单,陈可突然想到自己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便开口说道:"师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师姐显然有些尴尬,因为她万万没想到陈可居然都没有兴趣向其他人打听一下自己这么一个惹人瞩目的红人的名字!陈可浑然天成的美丽和艺术气息立刻在她的心中沾上了一层孤芳自赏的意味。但师姐还是乐于从好的方面去看问题,依旧笑着说道:"徐颖,双人徐,聪颖的颖。"陈可虽然觉得把聪颖这么一个有极高赞美意味的词带进自我介绍中有些滑稽,但想想那个字也没什么更合适的词语搭配。他跟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总是说:"陈可,可口可乐的可。" 十点左右的时候,陈可被召到了艺园三楼的排练室。陈可推门进去,看见徐颖正和一个男生聊地开心。男生瘦得跟竿儿一样,又小又细的眼睛眨巴眨巴得好象上下眼皮非要往一块凑合。陈可觉得他象某种动物。 螳螂,就是眼小了点,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对陈可说,陈可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男生看到了他,一动不动地尖着嗓子让他过来,场面让陈可想起韦小宝见到海大富的情景。陈可不禁地又笑了出来,不过这一次他很成功地把它掩饰成了初次见面的善意。师姐介绍说这位是校团委新生文艺汇演工作委员会七人评议组的组长,团委文体部的副部长,马骏。 怎么那么长的破名字,真是应了那个老太太的裹脚布的比喻了。陈可厌恶地想到,嘴角不禁地往边上撇了一下。 马骏似乎感觉到了陈可的不屑,于是便更加卖力地表现出自己在钢琴领域的专业和在学校文艺战线的地位,说道:"我(长音),在学校里也待了几年(顿),钢琴弹得好的也见过几个(顿),有个人弹贝多芬第八号交响曲弹得很好(这个白痴把钢琴奏鸣曲说成是交响曲),不知道你有几级水平?"要是有的话,我大概十二三级也过了。陈可虽这么想,却不想和马骏在考级上面废话,便说道:"《悲怆》我大概也能弹下来,但需要练练。" "悲怆?我倒不是很喜欢这支曲子。我喜欢《热情》(谁都知道列宁宣称自己喜欢这首曲子到了疯狂的地步)。"马骏说。 原来这个白痴连贝多芬第八号奏鸣曲是《悲怆》都不知道,陈可想着想着又笑了。 马骏被陈可笑的有些发毛,赶紧接着说:"来看节目的人也不是什么音乐家,就挑一些脍炙人口的曲子,比如……"什么"脍炙人口"的曲子?你把《命运》唱一遍试试?别说这不是歌,就真是《如歌的行板》你也唱不下来啊。陈可觉得自己象是在看单口相声。 "比如,哦(胸腔共鸣音),比如肖邦,或者,哦(同上),比如,这个,贝多芬的曲子。"马骏很想再搜罗出一些著名钢琴家,但想了半天也就仅限于此。 "肖邦很多曲子的难度都不是我能达到的,你觉得什么曲子比较合适?"陈可觉得要是汇演要求那么高的水平,还是早点让他们另请高明为好。 徐颖却觉得陈可纯粹是在拿马骏这个外行寻开心,于是连连给他使眼色让他自己说一个曲子算了。看着马骏心虚的样子估计什么曲子都能痛快答应下来。 马骏骑虎难下,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掰:"哦,这个,哦,比如,贝多芬第八交响曲就很不错嘛(学邓小平)!"陈可肚子里的蛔虫都快笑趴下了。肖邦的"贝多芬"第八"交响曲".估计这是当代乐坛最有中国特色的发明了。 马骏不是一个会被难堪给打败的人,他很快就重新恢复了刚开始的神气,说道:"曲目(顿),次要的(顿),关键(顿),要看你的水平(长音)。"徐颖于是插进嘴来大夸了一阵陈可,说他怎么怎么一看就有艺术气质,又怎么怎么对钢琴有独到的见解。陈可都不知道她这些话是从哪听来的。三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谈了一会儿,马骏便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楼下去(干脆音),弹一首听听。"陈可于是和徐颖马骏一道下了二楼,他看见好几个房间里都摆着钢琴。马骏拿钥匙打开了其中一间的房门,开了灯,走向一架钢琴,转过身斜靠在琴上,用一只手敲了敲键盘盖,默然地看着陈可。 陈可不禁回头去找有没有摄影机,因为马骏的每一个动作都做作得不象是生活中的人。如果我们现在不是在拍电影的话,那就是我已经在电影里。陈可心想。 陈可坐到钢琴椅上,盘算着要弹个什么曲子给这个白痴听。曾有一瞬间,陈可想弹一支幻想即兴曲,因为这是他最熟悉也最喜欢的曲子,但立刻就打消了念头,因为他想,靠在琴上的这个人肯定等不及弹完就会打断自己,与其这样不如不要玷污艺术。于是陈可弹了一支好莱坞电影音乐改编过来的曲子《Love Story》。 果然马骏才听完了两个段落就让他停了下来,表示他很满意陈可的水平。 他说:"其实用这个曲子上台都可以,很脍炙人口嘛!"看来他只会用脍炙人口这个词来形容音乐受欢迎的程度,他接着又问道:"这是谁的曲子?"陈可说他不知道——他确实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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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速挺慢,暂时先传一部分,下次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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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呀!
这次是真的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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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9)


作者:逆旅主人

8 于雷和陈可的相识 当陈可疲倦地回到41312室,时钟已经指向十一点半了。 宿舍里多了两张电脑桌,是张树和何进的。下午陈可出去的时候他们还在装,这会已经全部收拾妥当了。一根网线从四口的HUB上接出来,连到靠窗的一张写字台上——是给陈可准备的。 陈可问已经躺在床上张树他应该付多少钱。张树楞了一下,随即笑着摆摆手,说这点小钱他们三个已经匀掉了,他大可不必放在心上。陈可觉得这样很不好,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说,便也笑了笑,把上衣脱在床上,出去刷牙洗脸了。 洗漱间和厕所都在42楼上,是和41楼共用的。洗漱间靠门的一面墙上安着一面长方形的镜子,不知道是哪个哥们喝醉了酒恶作剧,把镜子砸碎了一小块,但裂痕却留下了一大条,一直从左下方蜿蜒到中间的顶上。房间的中央是长长的一溜盥洗台,为了节省空间,两排水龙头背对着背安置在一起,中间隔了一层砖,用陶瓷贴面给包裹了起来。人多的时候,满满的两排人相对而立,刷牙的刷牙,洗脸的洗脸,若是看到熟人,不免相视一笑;若是不想让人看到,就把头埋下去,让砖墙替你当着,也不会有人来不识相地打扰你。 当陈可拿着洗漱用具走进房间的时候,高峰期已经过去,里面空无一人。陈可走到面对着门的那一排,最末端的一个水龙头那儿,洗洗弄弄了起来。 第六天的中午,于雷接到了"工委"头子马骏打给他的电话,要他下午到艺园去和几个其他的主持人见面,大家认识认识,琢磨琢磨本子。于雷提醒他今天是选课时间,马骏虽然楞了一下,但仍不肯承认这是自己的疏忽,在电话那头大发了一顿关于学校选课制度应该改革的牢骚,最后说改到晚上九点,因为马骏声称自己晚上还有个"饭局".和马骏彻头彻尾的虚伪比起来,于雷还是觉得张帆可爱多了。 九点差五分,于雷按约到了艺园三楼的排练厅。人已经来齐了,这使得于雷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并没有迟到。主持人一共有五个,除了一个叫雷震的象谢霆锋的男生之外,还有三个女生,"谢霆锋"告诉他她们一个叫刘梦雨,一个叫王星,一个叫张韩。 刘梦雨打扮得非常入时,灰色的短裙配上棕色的马靴,上衣是一件大开领的黑色套衫,头发烫着大波浪卷,脸上更是下足了功夫,从眼影到口红一样不差。 相形之下于雷还是更喜欢张韩。张韩的头发拉得直直的,飘逸地垂在肩上,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衫和淡兰色的牛仔裤,颈项之间系着一条细细的银链子,连她周围的空气都弥漫着一份闲适与安逸。 那个叫王星的是一个相貌非常普通的女孩,似乎是马骏的中学校友,不停地围在马骏身边唧唧喳喳。 马骏似乎陶醉在王星崇拜的眼神当中,并没有注意到全员到齐的事实,仍然尖着嗓门高谈阔论他对京大改革的看法。 刘梦雨主动过来和于雷打招呼,非常热情地问他的籍贯,学院和兴趣什么的。于雷一边装出热情的样子敷衍着她,一边斜着眼瞅着张韩。这真是一个非常漂亮可人的女孩,如果自己是异性恋,毫无疑问地会喜欢上她,于雷想着。 过了一会,刘梦雨的没话找话终于走到了尽头,于雷便借着解手的机会从她身边走开了。从洗手间回来,于雷便站到了张韩旁边。 "张韩?"于雷试探着向对方打招呼。 张韩转过头,微笑着回应道:"你好。"女孩的声音平实而不失温柔,没有王星的装腔作势,也没有刘梦雨的故作成熟,是一种沁着兰芝清芳的淡淡的温柔。张韩是经院的文艺特招生,这次汇演不但担任主持的工作,还报了一个小提琴独奏的节目。两个人聊着聊着便迅速地熟络了起来,张韩说她很喜欢上海,要是有机会很想再去一次,于雷也(真心诚意地)邀请她下个假期过去玩。刘梦雨看见自己先开垦的新田被张韩给抢了去,心里不由得添了几分堵,在一旁无趣地站了一会儿,就跑去找"谢霆锋"说话了。 快到九点半的时候,马骏才拍着手作领导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大家布置工作。王星虽然是马骏的校友,但看来他也不敢拿每年一次的全校大事开玩笑,便给她派了一个抽奖主持人的活;其他四个人都是负责串场的。马骏看见于雷和张韩站在一起,便把他们排成一组,让刘梦雨和"谢霆锋"做另外一组。 "大家(长音),手里的本子(顿),拿到了(短促音),都回去看了没有啊(扬声)?恩,好(自问自答)。"马骏对着无形的摄影机继续拿腔拿调,"那咱们就把开场来一遍,啊(重音)!我丑话说前头,谁要是不配合(重音、顿),立刻走人(故作平淡)。好,来!。"开场是四个人同时上,跟春节联欢晚会一样。本子上无非写了些什么"彩旗飞卷人心动""五湖四海各不同"之类似是而非的对仗的话,于雷最恶心这种主持词,但苦于没有对台本的发言权,而且学校大型晚会的传统也不可能为他一个人而有什么变化。 四个人显然都是久经考验的老手,第一次分配到台词就能衔接得非常顺,中间只有张韩打了一个小小的咯楞,但掩饰得很好,即使在台上也不会非常明显。马骏对这次新生的水平显得非常满意,于雷头一次听到他嘴里冒出来了几句好话。 其实现在连节目都还没有敲定下来,本子上只有一些结构性的东西,对主持人来说用处不大,绝大多数台词都要等节目确定了之后才能往上填。因此,把开头结尾两个部分顺了一遍之后,大家又乱七八糟地聊了起来。包括马骏在内的六个人都是聊天的高手,空旷的排练厅四处回荡着夹杂着阵阵笑声的牛皮。聊到快十点的时候一个瘦瘦矮矮似乎很精干的女生推门走了进来,和马骏说了两句什么,于雷好象听着是在说"带个小孩来给你看看"之类的话。 "他们还贩卖儿童么?"张韩笑着和于雷耳语道。 "是拉皮条给马导的也没准。"于雷也笑着轻声说,现在他们都管马骏叫马导,因为他现在又有一个新的头衔叫新生文艺汇演总导演。 张韩笑的声音象春风吹过的风铃,于雷真心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可爱。 马骏和矮瘦女生说了几句,便对于雷他们说道:"大家继续在这熟悉熟悉,啊,我到隔壁的排练室见个人,啊,有事找我。要觉得时间晚就散了吧。"马骏现在的口气比刚认识的时候要让人听着舒服一些。 可似乎大家都聊得意犹未尽,没人有动身的打算。于是就又聊了一会儿,到十点四十左右,张韩说她明天要一早起来选课,不回去怕睡得晚了起不来,其他人就也纷纷表示要回去了。 两个女生在前面,于雷和"谢霆锋"跟在后面,一步一步地往楼下走。艺园的内部结构是中空的,房间在走廊边上围成一圈。快走到二楼的时候,回廊里突然响起了钢琴的乐声。于雷听出来弹得是一首很著名的电影插曲,名字却一时想不起来。 "Love Story》,"张韩说,"弹得挺好的。" "这么晚了还有人练琴,不会是夜半歌声吧?"'谢霆锋'说。 于雷不太喜欢这个冷笑话,他向来对钢琴演奏者有一种莫名的崇拜。于雷小时侯住的院子里有一个在文革中被打成右派的老太太,据说曾经在京城的一个著名乐团做过钢琴手。她身边常常围着一群小毛孩听她讲故事。于雷现在知道的好多音乐家的故事还是那个时候听来的呢。因为父母一谈到那个老太太就以钢琴家相称,所以钢琴家在于雷心目中就莫名地有了一层神圣、温暖的光环。 于雷觉得能弹出如此美妙旋律的人必然是气质动人的,所以对这个有把钢琴家妖魔化倾向的玩笑极为不满。 当于雷一行走出艺园的时候,琴声在第二个段落结束的地方戛然而之。于雷心里空落落的,往宿舍走去。 回到寝室,张勇忙凑上来缠着于雷交代团委、文艺汇演和"工委"的情况。自从他被任命为班长之后,张勇就一直觉得自己应该对学校的运行规则和核心机构有比一般同学更深的了解。 而李明则忙着关心于雷有没有看见什么漂亮姑娘。于雷觉得刘梦雨和李明到是一对儿,而张韩要是给了他则实在可惜,于是决定避重就轻。 "漂亮的倒是有,就是有些荡。"于雷调侃着说道。 "不怕荡,就怕不够荡!咱们小明哥什么风骚没领教过。"林闻也在一边煽风点火。 李明被说得有些激动了起来,拍着胸脯说道:"要是不把这小骚货拿下,我李小明白让你们叫大哥!"接着就死缠着于雷约人家出来吃饭。 "那也得等我和人家熟悉熟悉再说吧,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脸是个什么东西!你丢了一张我陪十张!一寸光阴一寸金知道不?"李明愤愤地说。 "不知道,"于雷笑着说,"你那脸比屁股还厚,我要了往哪装啊?"李明呲牙咧嘴地满宿舍追于雷。于雷虽然左躲右闪,但很快就只能束手就擒。 李明三下两下、轻而易举地就把于雷的两只胳膊拧到背后,疼得于雷哥哥爷爷地乱叫。 "你可想清楚了,要不把小娘们给我找来,老子火起来可拿你开刀。"说着便作势要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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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雷被李明从后面顶得哭笑不得,想发作又不能,只好满口答应一定把刘梦雨连夜用席子卷了给贡上来。 李明这才淫笑着放了手。于雷摸着被掐红的手腕,心想要是真被他给上了能不能活着下来都是问题,于是不禁地为刘梦雨扼腕叹息。 李明刚和于雷熟了几天就经常对他有意无意地动手动脚,于雷看着倒有点象是自己挑逗别人的手段。要我在下面可是绝对不行的!于雷暗下决心。但看着刚才的情形,要是李明发起猛来硬上,自己虽有一米八三的个子恐怕也是难逃魔爪的,于雷心想。罢了,要真有那么一天我就主动给了算了,免得身上再多几道印子。 这么闹了一阵,于雷突然想起来张帆在他的BB机上留了言,让自己给他打电话。于雷赶紧翻出了电话本,拨了张帆宿舍的号码。 张帆罗罗嗦嗦地说了半天,主要说的是法学院迎新晚会的事。张帆说自愿报迎新晚会主持人的几个都太不象话:一个叫高虎的一口辽宁腔,而且大舌头嚼吧嚼吧连话也说不清;一个叫李军的活矮死——比武大郎好不到哪去;还有一个叫张勇的,要是上了台人家都得以为是教授发言。 于雷悄悄瞟了张勇一眼,心想你自己也没比张勇好到哪儿去。 绕了一大圈,张帆总算绕回正题:"我也知道你还有校里的事,但院里的这个迎新规模不大,不会占用太多时间的。而且也没什么节目,主要是带着大家玩玩,互相认识认识。要是你肯的话,就上你一个就足够了。"于雷觉得曝光率太高不是什么好事,容易和同学产生距离,但看到院会这么仰仗自己的实力,还是十分高兴,便一口应承了下来。 张帆很高兴,连说自己果然没看错人,又说了几句勉励的话,就撂了电话。 搁下电话,一回头于雷就被一张黑脸吓了一跳,张勇一直竖着耳朵听呢。 "是谁啊?是不是主席?他跟你说什么了?"张勇象连珠炮一样紧张地问。 于雷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便支支吾吾地说好象是找他做迎新晚会的主持人。 张勇显然很是沮丧,一个人悻悻地爬到上铺看书去了。张勇很清楚自己和于雷在那个方面有多少差距,也从来没想着和他比;而且他觉得于雷对他很好,所以觉得嫉妒于雷是件很不道德的事情。但这种差距这么快就在现实中被残酷地暴露出来,还是让他觉得灰心丧气。 于雷知道这个时候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装做什么都不知道,才能最大程度地保全张勇的自尊心,他实在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伤害一个象张勇这样善良单纯的老实人。 李明和林闻在于雷回来之前都已经洗漱完毕,现在都已经钻进被窝里了。这两天夜里气温见低,一些装备不齐全的都拿出了大被盖上,于雷也撤掉了毛巾被,换了一条厚毛毯。 于雷脱掉篮球鞋,换上拖鞋,又把衣服袜子脱了个精光,端上脸盆,穿着条白色平角裤就出去了——反正没什么人,要是有人想看就让他欣赏欣赏好了,于雷心想。出去的时候,于雷看见李明斜眼瞅着他那话儿淫笑。 这个家伙!要是你在下头的话老子没准就满足满足你。于雷暗暗盘算。 走进洗漱间,只有一个男生埋着头洗脸,头发湿漉漉地垂下来,让于雷猛地有些心动。于雷挤上牙膏,刚刷了没两下,就觉着自己脚底板发凉,身子象看见了美杜莎之眼一样直直地僵住了。男孩正一把一把地将脸上的洗面奶冲掉,于雷清楚地认出那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图书馆神秘白T恤。 男孩光着膀子,全身光滑洁白的肌肤都直直地暴露在于雷的目光之下。男孩曲着的手臂清楚地显示出肱二、三头肌;弯下的腰身把任何关于他身材的不完美的联想都排除在于雷的脑海之外;深蓝色的牛仔裤紧紧地包裹着匀称的大腿和屁股,和玉石雕砌的上半身组成了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男孩洗完脸,扬起头来,用搭在肩上的干毛巾轻轻捂在脸上。 于雷慌不择路,含着满嘴的牙膏牙刷一路疯跑回寝室。他不能在这种状态下让白T恤(现在已经改称为蓝牛仔裤)看见自己。 好在宿舍里的哥们都睡下了,只给他留了一盏床头灯。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体面地,从容地和他见面呢!于雷开始怨天尤人。 于雷脑子里一片混乱,眼前满是蓝牛仔裤的影子,他甚至开始想象那鼓鼓的一包里面的东西。糟糕!于雷发现自己的贴身内裤有些穿帮,他赶紧逼着自己想他的爷爷奶奶什么的,以赶快恢复冷静。 好不容易可以恢复思考,于雷意识到自己至少应该跟着那个男孩,看看他住在什么地方。但等他回到盥洗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了。 陈可把洗面奶放在瓷砖上,往杯子里倒上水,刷起牙来。今天他弹了好久没碰的钢琴,宽阔的音域、悠扬的旋律让他感到无比的舒缓,陈可心里乐滋滋的。 洗脸的时候,他听见有人穿着拖鞋进来,可等他把脸和头发擦干,那人又匆匆忙忙地出去了。陈可听见拖鞋在水泥地上发出急促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大概是忘拿什么东西了吧,陈可看见他留下的脸盆。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一块毛巾,上面有一只小熊。陈可拿起自己的杯子看了看,是一样的图案。陈可为自己的杯子有一个不同种族的朋友感到很高兴,他拿起那条毛巾闻了闻,有股肥皂的清香。陈可把毛巾放回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摆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没人。陈可吐了吐舌头,拿着自己的东西走了出去。乔丹无声无息地踩踏着地板,陈可象是刚用零花钱买了一袋糖果的小孩子,一路高高兴兴地回寝室去了。 开学前的一周终于过去了。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于雷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于雷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哪怕硬着头皮也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于雷也说不太清楚,但肯定跟蓝色牛仔裤和冯友兰有关。 法学概论是个老头讲的,满口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语录和对时下古典自由主义盛行的批判。于雷对他印象很不好,觉得他是属于脑子被革命热情给烧坏的那种(后来他听说老头是法学院著名的四大法盲之一)。但是,人家陈独秀都能和辜鸿铭在一个学校里讲学,他于雷又凭什么对教授挑三拣四呢? 在革命时期讲非共产主义是一种言论自由,在市场时期讲共产主义也是一种言论自由。于雷对自己的这个想法很满意,于是在笔记本上写了下来,这是他在法学概论课上记的除了考试范围之外唯一的一句话。 宪法课是一个长得很象出租车司机(北京的出租车)的中青年男教授讲的。教授一上来就把自己的一部新著指定为教科书,并且告诉大家了一个好消息——他已经从出版社要了120本过来,价钱比市场价便宜五块钱。于雷在看了那本书以后很怀疑它的"市场"在什么地方。 而命运的一课终于在周一晚间七点十分到来了。 于雷下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他最喜欢的衣服,浑身香喷喷地、悠哉游哉地晃到教室门口。 刚进教室于雷就觉得上帝拿着把大榔头照着自己胸口就是一下。 蓝牛仔裤,哦,现在已经更正为米白色休闲裤正挎着书包,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旁边,呆呆地朝黑板看了一会,往右横跨两步坐了下来。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白得出奇,把人的眼睛都闪得发花),斜挎着一个比裤子颜色稍暗的帆布包,显得英气逼人。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陈可。 其实用英气这个词形容他并不合适,只有不熟悉他的人才会因为他挺拔的身躯而误用这两个字。 要是你看过他们两个走在一起的话,就会立刻发现陈可和于雷的不同。于雷走路的时候和他父亲很象,腰背挺地笔直,眼睛锐利地直视前方,双臂恰到好处地自然摆动,每一步都踩地结结实实。而陈可则不然,他有的时候好象脚底装了弹簧,虽然是走路,却让人感觉一跳一跳的;而有的时候又象是被地心引力给粘住了似的,在街上拖拖拉拉;他的眼神也总是闪烁不定,在道路安全比较好的街上常常处于放空的状态;最好玩的是他只要走得稍微快一点,身体的重心就会在两条腿上微微地来回交换——要是你看过跛子走路的话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当然陈可绝没有那么严重——于雷常常跟在他后面欣赏这幅惹人怜爱的景象,恨不得过去抱着他走。 陈可在最后一排的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尽管前面几排还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于这个地方。他把书包放在左边的座位上,从里面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纸。 这时有人要往里面走,陈可站了起来。当来者擦着陈可的身体正面经过时,陈可忽然认出了他——于雷。于雷穿着粉红色的衬衫和米白色的休闲裤,脚上的大头皮鞋比裤子略略偏红一点,从下半身看过去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连鞋带的系法都是一样的。陈可闻到了于雷身上混杂着浴液、洗发水和年轻男生体味的淡淡的香,他觉得这个味道正符合自己关于于雷的想象。 陈可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他既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他很怕于雷象上次那样什么话都不说就走掉了,那样就会使陈可更加确信自己是个不可能引起他注意的人。 好在,于雷终于开口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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