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淡的故事
我与夫
作者: 恋恋亦心
我与夫,已有两年婚史。我们的相识很简单,在媒人的带领下,起吃了顿饭。半途中,媒人离席,留下我与一个陌生男人。这就是所谓的相亲吧。
我是第一次相亲,因为年纪被列入了大龄未婚青年,身边尚无个异性相伴。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托了媒人,便将我赶鸭子上阵,与个陌生男子相见。我权当业务上的应酬,与陌生男子同桌吃饭也是常有的事,只是以前是为生意,如今却为姻缘。这岂能马虎了得,然我暂不愿考虑婚嫁,不抹胭脂,不裹浓妆,素面素衣上了阵。
男人长得很普通,中等身材,看起来还能顺眼。而我身边过往的都是些或风流倜傥,或多金多情着人,母亲说我眼界变高了,才迟迟不嫁,她又不愿我与那些儿人交往,非要我找个老实可靠的人。真是难为天下父母心,我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要母亲如此为我操心。眼前的男人,沉闷着,给人压抑,他的沉默,几乎让我有逃跑的冲动。稳重?媒人的形容,想来是母亲的意思,她的中意。
饭后,我们以一臂的距离,相携走在街道上。往日总是匆忙行过,来不及对它投注太多的目光,连两旁种的树都不清楚是哪种科目。正是秋季日日子,大片的梧桐叶,在风的拉扯下,重重的掉在地上。踩过,发出生命最后的叹息,然后进入死寂般的平静。
刚下过雨的街道,坑洼中,积满了脏水,车辆行过,溅起半高的水珠,乱窜着,跑入某些衣物纤维中,留下圈圈点点的污迹,引起一片咒骂声。我冷漠的听着这些粗俗的话语,为这些标榜着文明的人感到悲哀。他默默的走在我边上,偶尔皱下眉头。一辆车如风般驰过,污水溅了他一身。我想他是可以躲过的。而后,这水将在我的白风衣上,留下它张牙舞爪的样子。女人真的很容易为一些细节感动。
鞋跟作对的跑离了我的脚丫子。这只历经磨难,带着我跑下无数业务的鞋子,终于长叹一声,抛弃了我,独自休息了。我错愕的看着它,有点不相信它竟然在这个时候罢工。
他拾起了鞋跟,前面的小弄堂里有补鞋的。这条街上全是卖童装,要是买新鞋,得跑到街尾才有。他扶着我,一高一低的来到补鞋摊。静静的坐着,只有补鞋匠叮叮当当的声音,我们还是一片沉默。有对年轻的情侣经过,女的看了我们一眼,对男的嚷了声,“你看人家老公对老婆多体贴,陪她补鞋子。哪像你,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却跑开了……”声音随着人走远了。我看着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这个人,像我老公吗?
鞋子补好了。我们又静静的走了一段路,看见了鞋店,他执意为我挑了双鞋子,出来后,我们便道了别。
再见面时,已隔了十来天,我几乎快忘了。他咂了下嘴,最后说,他对我的感觉挺好,不俗,不艳,不花枝招展,很真的一个人呢,他想和我继续交往下去,如果我反对,他就不会再来。
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我笑了。很真的一个人?我喜欢这个形容词。我告诉他可以请我看场电影。影院里,我想起了大学时,有个男孩请我看电影。在黑暗中,他偷去了我的初吻,成了我第一个男朋友。之后的交往中再没看过电影,直到现在,突然回味起这古老的恋爱方式。我们静静的看完了那场电影,我吃着他给我买的爆米花加可乐,而他就端坐在边上,好象很痴迷的看着影片。
感情真的是一个很微妙的东西。我以为我会拥有一份狂热的爱情,在烈炎中焚烧自己。而身边的沉闷,会让我逃离。可是,我却在平淡中,细细的品味了自己。往日匆忙的时光,让我错过了很多了解自己的机会,慢慢的为他所感动而吸引。我欣赏他默默的关怀,为他不经意流露出的细心与体贴而让心颤动不已。他的心不华丽,不矫情,却很实在,很纯真。不需要太多的伪装。我们只需要在一个眼神中,感受对方不多的话语中传递过来的温情。
看完电影,天空下起了淡淡的细雨,我们在雨中走着,很戏剧性的,碰到了歹徒。明晃晃的刀,在黑暗中显得特别的刺目。我知道歹徒抢劫,如果乖乖的把钱给了他,一般他是不会再动人的。我正想开口交易,却被一只厚实的手拉到了身后,然后一个人影翻飞,利索的甩出一脚,踢飞了歹徒手中的刀。我像个小女孩,发出夸张的惊叫,赞叹不已。歹徒愣了一下,顾不得拾起地上的刀,转身逃跑了。这个与歹徒英勇搏斗的男人只是回过身,看了我一眼,问我可被吓着。我摇头,很好奇他这身工夫哪来的。
年轻时,当了特种兵,一切都是在严肃的军营里训练出来的。难怪他身上给人一股子严肃劲,尽是军人的味道。
后来见面多了,我们像对真正的情侣,他会牵着我的手,走在大街上,每次送我回家后,他会在我的额头轻点一下。我开始喜欢这种平淡的交往,就像见惯了大风大雨,突然被温和的小雨着了迷。
我们的关系确认后,他带我去见了他的战友,他说,这里都是他最珍贵的朋友。我是他第二个带来见战友的女孩。第一个在好些年前了,曾经是他珍爱的女孩,在他构划了他们的蓝图后,女孩被一个大款带走了。看他微皱的眉头,这难忘的往事,伤痕还在他的心底。我有点妒忌,妒忌那个女孩在他心底尚留有如此重的位置。
离开那些战友,我终于将一股子酸醋往他身上倒。为什么到现在都没吻过我?是不是还爱着她?他只是淡淡的笑着,拂开我被风吹散的头发,轻轻的说了声傻丫头,便将我往怀里抱去。我挣扎开,不服的瞪着他。终于他的吻从额头到眉毛到眼睛到鼻子到嘴唇,不是蜻蜓点水,不是温文尔雅,是狂热的,是火暴的,几乎吞噬了我的一切,我在无力的呻吟中,瘫在他的掌心。
嫁给我吧。
我颔首。
于是在元旦那日,我为他批上了婚纱,及至今日,写下本文,已快两年。与夫相处的日子,正应了一句,平淡中见真情。岁月悠悠,我与夫的故事,还很长,往后的日子里,还容我慢慢的絮叨。
此刻情怀
千里与共
人生多少悲欢事
几许情深无人知
尽已矣
今朝每刻情浓时
皆可籍
一语祝福寄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