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讨论]直升班辩论的第三轮 [打印本页]
作者: 冷香 时间: 2005-7-8 21:23 标题: [讨论]直升班辩论的第三轮
第三轮的题目为“进入互联网对民族文化的影响”。直升一班为正方,观点为利大于弊。直升二班为反方,观点为弊大于利。
小弟也要上场,请大家各抒己见,为这次辩论会出一点力。先谢谢诸位了!
[em04][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0 9:53:33编辑过]
作者: conangirl 时间: 2005-7-8 22:01
先祝你好运咯~
作者: yfff 时间: 2005-7-8 22:22
这种辩题永远没意义
把民族文化扯上本身就是个错误
作者: mana 时间: 2005-7-8 22:31
嗯,邱伟龙同学,我,MANA在此,向你提出一个严重的问题!
你这算不算作弊?!
嘿嘿嘿嘿嘿嘿嘿!~~~~~~无论如何,我,MANA是一定要~~
打倒你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1 21:44:07编辑过]
作者: Jilce 时间: 2005-7-8 22:34
以下是引用yfff在2005-7-8 22:22:13的发言:
这种辩题永远没意义
把民族文化扯上本身就是个错误
辩论的题目难道非要有意义么
辩论本来就是要展现一种针锋相对的语言能力而已
谁也没指望能对世界上的客观存在起什么作用啊~
yfff的言论很不负责任~
作者: Archangel 时间: 2005-7-9 03:01
辩论很好阿 应该多作一点。关于这个问题,有几个点值得注意,
弊大于利的一方:
网络是否具有自己独立的文化内涵,或者他是否更倾向于传播不同于民族文化的世界性文化或者其他文化。
网络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播和承载会不会对民族文化起到异化作用。
网络是不是民族文化的一种有利的载体,如果不是,它是否会侵占数量可观的民族文化的受众。
利大于弊的一方,
网络是是一种文化的传播工具还是一种文化形式。
网络是否能够成为民族文化的有利载体,它本身的 优势能否服务于民族文化
“民族文化”这个概念是否包含了不加区别的对网络环境的抵触,网络本身形成的网络文化是否与民族文化形成尖锐的矛盾
没有仔细考虑过,大家参考一下就好~~~
作者: 天堂鸟 时间: 2005-7-9 11:24
这个辩题反方优势太明显了吧?
作者: wondersky 时间: 2005-7-9 20:45
大家都加油啊,一定要让二中的学术报告厅里面口水泛滥才行呀[em07]
作者: conangirl 时间: 2005-7-9 20:49
球球可不要让我们失望啊~~~
PS:在今天球球的强烈建议下,我决定不再使用他的原姓……
作者: wondersky 时间: 2005-7-9 21:10
?好像用也没关系了。
作者: conangirl 时间: 2005-7-9 21:28
呵呵,某龙不同意啊~~
作者: yfff 时间: 2005-7-10 00:05
以下是引用Jilce在2005-7-8 22:34:04的发言:
辩论的题目难道非要有意义么
辩论本来就是要展现一种针锋相对的语言能力而已
谁也没指望能对世界上的客观存在起什么作用啊~
yfff的言论很不负责任~
汗………………
反方获胜……………………
作者: GladTBX 时间: 2005-7-10 10:45
记不记的第二个辨题,学生寝舍是否应该装电脑,最后成了辩学生寝舍是卧室还是宿舍了,汗。顺便问一下搂住是正方反方呀?
作者: 冷香 时间: 2005-7-10 10:56
二班的,第二个辩题不做任何评价……
作者: 冷香 时间: 2005-7-10 11:24
水唠叨了!只是在寻求帮助……
作者: 淡淡 时间: 2005-7-10 15:23
我真。。。。。。痛苦的直升同学们
作者: 冷香 时间: 2005-7-10 15:51
请勿灌水……
作者: 冷香 时间: 2005-7-11 15:37
平局……真是罕见……
作者: wondersky 时间: 2005-7-11 15:43
也不能说是平局了,二班的认为二班赢了,一班的认为一班赢了。
作者: 樱桃之味 时间: 2005-7-11 16:36
皆大欢喜 挺好
作者: michael 时间: 2005-7-11 19:48
路过
希望大家再接再厉
作者: conangirl 时间: 2005-7-11 20:40
学校为了给两个班一个面子……
作者: Archangel 时间: 2005-7-12 09:51
寒....也太无聊了吧,辩论应该有胜负,不知道评委是什么人,学校以前还有又几个不错的搞辩论的老师,比如马政信,可惜走了...........评委也是辩论很重要的部分,要负责的....
作者: 冷眼旁观 时间: 2005-7-14 11:41
孤若行丁怎不发贴?^^^^好期待。…………
作者: 冷眼旁观 时间: 2005-7-14 11:43
这里人少,冷香。让我帮你将水灌满
作者: 冷眼旁观 时间: 2005-7-14 11:53
可对于直升班的辩,我不甚了解得太多,等你电脑修好,再看到我的帖再说吧。
作者: 风心冰魄 时间: 2005-7-22 22:38
也不是完全公平,评委找平衡啊,第二场听了某人的辩论后,大家都有犯罪的冲动了,他们班还能赢,我晕
作者: 冷香 时间: 2005-7-23 18:23
两个班都犯错误了……
没个好的……
作者: 风心冰魄 时间: 2005-7-23 18:44
也不能这么说,起码我们班没有人会让人想到谋杀,呵呵
作者: 冷香 时间: 2005-7-24 11:22
你们班还诽谤呢!!!!!
作者: 风心冰魄 时间: 2005-7-24 11:23
咱俩不要互相攻击好不好,反正要是没老师我估计你们班第二场的一个大哥就好叫人拖出去了
作者: 冷香 时间: 2005-7-24 11:26
别说了……
这个帖子应该安息了……
作者: 风心冰魄 时间: 2005-7-24 11:28
我感觉很有道理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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