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圣经诗律的基础特征,既非押韵(头韵尾韵),也不是长短或轻重音节交替而成的音步。希伯来诗歌讲究押韵和音步,是犹太人丧失家园“大流散”之后——从亚历山大城、巴比伦到罗马、拜占庭,到中世纪的西班牙、普罗旺斯——诗歌创作与各国文学交融的结果。若以欧洲或中国诗律的历史比照,希伯来诗歌似乎走了相反的路线:从一开始(即圣经时代)便取了无韵而灵活的“自由体”,用以驾驭生动有力的口语节奏,独具一格,甚而非常“现代”。精致的韵脚、规整的音节或字数之类让诗人展现技巧的格律“镣铐”,在希伯来诗史上,反而是后起的“传统”装饰。这古老的自由体的基本单元是短句(verset)。通常以两、三个短句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每一短句两到三个重音。上下短句的音节数可多可少,不求一律,并受重音约制,形成大致相等或长短有序的诗行;有时也用四个以上短句衔接、排比或交织,容纳复杂句式。短句之间,则在语义(同义反义引申等)、句式和重音节奏三个层面建立平行对应的关系,并辅之以一系列修辞手段,如词根谐音、头韵尾韵、双关、套喻和字母藏头(句首或阕首字母连缀),演化出丰富多彩的变体。现代译者确定诗体经文,将之分行划阕的主要依据,便是这短句的平行对应。希伯来诗律权威赫鲁肖夫斯基曾以上文提及的“摩西之歌”开头两节为例说明(《申命记》32:1-2,同一节内短句顺序以abcd表示,大写字母
= 重读元音):
原文(拉丁字母转写):
(1a) ha’azInu | hashshamAyim | we’adabbErah (三重音)
(1b) wethishmA` | ha’Arez | ‘imre-pI
(2a) ya`arOph | kammatAr | liqhI (三重音)
(2b) tizzAl | kattAl | ‘imrathI
(2c) kis`irIm | `ale-dEshe’ (二重音)
(2d) wekirbibIm | `ale-`Eseb
中文直译:
(1a) [请]侧耳 | 诸天(阳性复数) | [当]我要说
(1b) [让她]听 | 大地(阴性单数) | 我口[中]话(宾语)
(2a) [愿]降下 | 如雨 | 我的教导
(2b) [愿]滴落 | 如露 | 我的话(主语)
(2c) 如细雨 | 在嫩草上
(2d) 又如大雨 | 在青草上
参较英语钦定本:
(1a) Give ear, O ye heavens, and I will speak,
(1b) and hear, O earth, the words of my mouth.
(2a) My doctrine shall drop as the rain,
(2b) my speech shall distil as the dew,
(2c) as the small rain upon the tender herb,
(2d) and as the showers upon the grass. 作者: leon 时间: 2008-7-16 10:37
无独有偶,二十世纪的《圣经》汉译,也有一个探寻诗律或译文的文体形式的难题。我在别处谈过,旧译的误译漏译、病语病句、尴尬译名,根子在主持译经的十九世纪传教士身上(详见《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北京三联,2007)。但就文体风格与诗律而论,则旧译除开人才不济,还有“生不逢时”之叹。
旧译分文言(深浅文理)、白话两类。白话译本以和合本成就最高、对后来的思高本(1968)、吕振中本(1970)等皆有显著的影响,特别是语汇句式。但其诗体书如《诗篇》假使分行排印,读者恐怕也感觉不到多少短句节律和诗意。穿插在散文叙事部分如《摩西五经》里的诗歌,就更无风格可言。这是因为和合本是传教士生造的“洋泾浜”白话,既未吸取口语的养分,又不幸被“五四”开始的新诗和欧化文体抛离——后者的成熟,要等到上世纪下半叶西方文学与哲学翻译大大丰富了中文词汇和句法表现力之后。文言译本现在少有人读了,虽然传教士译经在西方学界算是个热点。清末民初,文言传统已走到末路。旧体诗固然不乏咏怀明志之作,但多数是书斋里的风雅玩物;若想用它来承载荒野先知、西洋宗教的思想智慧和博大感情,未免捉襟见肘。所以文言译经即便请到吴经熊博士那样有修养有热忱的才子,也只有昙花一现,难以为继了。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诗篇》以“福”(’ashrey)字起头,然后一连五个短句对应转折,引出“耶和华之法”这一义人安身立命的根基。兹以和合本、吴经熊《圣咏译义》(1946)分别代表白话同文言旧译,参较钦定本和拙译(按照原文句式与短句顺序),如下:
和合本:
(1a) 不从恶人的计谋,(1b) 不站罪人的道路,(1c) 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2a) 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2b) 昼夜思想,(1a) 这人便为有福。
吴译:
(1a) 长乐唯君子,为善百祥集。不偕无道行,(1b) 耻与群小立。
(1c) 避彼轻慢徒,不屑与同席。(2a) 优游圣道中,(2b) 涵咏彻朝夕。
钦定本(原文无括号内的系词):
(1a) Blessed (is) the man that walketh not in the counsel of the ungodly,
(1b) nor standeth in the way of sinners,
(1c) nor sitteth in the seat of the scornful;
(2a) But his delight (is) in the law of the Lord,
(2b) and in his law doth he meditate day and night.
拙译:
福哉!人若不依从恶人诡计,
不踏足罪人的路,
不和讥诮中伤的同席,
而把欢愉交给耶和华之法——
那法啊,他日夜诵习!
和合本除了病语“站罪人的道路”(1b,动宾搭配不当)和误译漏译,“诵习/沉吟”误作“思想”(钦定本“meditate”不确),脱宾语“法”(2b),还颠倒了原文句式,将用来开篇而别具深意的“福”字移至长句(第二节)末尾,以致文气中断,五个短句变得拖沓、笨拙。
吴译温雅华丽,却囿于五言诗的传统句法,无力表现其底本(英语和法语天主教译本)的复杂句式,只能大意译之。为了凑韵,又不得不填入赘语。于是一个“福”字变出两句不相干的中国老话,“长乐唯君子,为善百祥集”(1a),反而比和合本的白话还冗长。原文短句递进转折的张力也不见了。“恶人”“罪人”脱去宗教意味,化为“无道”与“群小”(1ab);“讥诮中伤”误作“轻慢”(1c);而希伯来经文的核心概念之一“耶和华之法”则成了含混不清的“圣道”(2a)。
《诗篇》第一首是全篇的序,或“锡安之歌”的门(用希伯来语的说法)。才进门,已是这番窘相,旧译的失误和教训就很值得我们记取了。千头万绪,往大处着眼,我想可以这么总结:虽然表达始于理解,但满足于生造的病语病句或束缚于旧诗格律而跟充满活力的口语脱节,表达不善,也可能导致误读、障蔽知识。解经、译经因此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是语言能力的挑战与思想境界的攀登。语言是思想的外壳;语言能力即领会、分析、想象并描摹人的思想感情的能力。如此,诗律的真正的渊源乃是思想感情的自然节律。倘若诗律不再同思想隔绝,短句的对应不单是技巧,修辞不复是纯粹的意象音韵与词藻句式的选择,诗,也就成为必须准确表达了才能完整理解的历史和永生的智慧之启示。
在此意义上,译经,乃是把历史交还真理,信仰立于苦难,记忆存于哀痛。惟有这样,我们才能真切而同情地领会古人的思想,领悟圣书的教导;才能去到圣者中间,分享他们的喜悦,分担他们的悲伤——圣殿焚毁,子民为奴,掳去异邦,耶路撒冷听凭仇敌践踏洗劫——才能像他们一样,在我们自己的巴比伦河畔坐下,抚慰一颗颗眷恋锡安的心,唱出“耶和华的歌”(《诗篇》之百三十七):
在巴比伦河畔
我们坐下,想起她
想起她,就止不住泪,啊锡安!
岸畔的杨柳
挂起我们的琴,
因为监工想听个曲儿,
那些掳掠我们的人要取乐:
来,给我们唱一支锡安的歌!
啊,沦落于异国,
叫我们如何唱耶和华的歌?
若是我忘了你,耶路撒冷,
愿我的右手萎缩!
愿我的舌头黏在上腭,
若是我没有思念你,
没有眷恋着耶路撒冷,
胜似我最大的欢愉!
耶和华啊,求你记住红族的子裔,
耶路撒冷蒙难的那天,
他们吼叫:把她剥光,剥光,
剥到她的地基!
啊,巴比伦的女儿,你在劫难逃!
幸福,属于那一报还一报
替我们复仇的人;
愿他蒙福,抓起你的婴孩
往岩石上狠狠地摔! 作者: leon 时间: 2008-7-1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