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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辩论赛高一、1班对高一、10班发言记录 [打印本页]

作者: woodz    时间: 2006-4-16 13:17     标题: 辩论赛高一、1班对高一、10班发言记录

开篇立论后:

第一轮:正方二辩提问反方二辩

问:美国法律规定五年之内的非刑事犯罪可以从档案中删除,对方做何感想?

答:档案中删除了,历史中删除了吗?没有。这正是我们的观点,功不可以补过。你无论后来做了多少功,历史上的过依然存在。你无法篡改历史。

问:对方辩友,那么如果说功不可以补过的话,那么是不是任何人犯了错误我们就要把他一棒子打倒?

答:我们从来没有说打倒任何人。我们只是说我们要把他的过记住,而我们也并没有说这种过在历史上就可以用功来弥补它。在历史上,过依然存在着,难道对方辩友已经忘了你在十年前犯的过失吗?没有。这正是功不能补过的体现。

问:我方并没有承认功可以完全代替、删除过在历史上,但是是否功的影响可以和过的影响互相抵消,功是对社会造成积极影响,过是对社会造成消极影响,是否可以……(时间到)

答:对方辩友刚才已经提到了,功不能把过在历史上抵消,对方辩友已经证明了至少在时间意义上功不是可以补过的。我再来回答第二个问题,既然对方辩友说过可以互补,那么请问,我方一辩刚才举的离子,我们对玻璃杯的过,对水的过如何来弥补?

问:对方辩友,对方如何可以如此自信的确定过的影响不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呢?

答:正式因为过失越滚越大,我们才要注意一定不要犯错。(时间到)


作者: woodz    时间: 2006-4-16 13:17

第二轮:反方二辩提问正方二辩

问:请问对方二辩,你从出生到现在,你认为你是过大于功还是功大于过?

答:功大于过

问:那么我再请问对方二辩,你有过吗,有过犯过的历史吗?

答:有

问:既然对方承认有过犯过的历史,而对方又说功大于过,而对方的观点是功可以补过,那么你的过弥补了吗?

答:当然没有弥补,尽管过去我历史上是犯过过错,难道你能因此惩罚我吗?当然不能。因为我做了能补偿这个过的消极影响的功了。

问:那么我感谢对方辩友已经证明了功在时间意义上不可以补过。那么我仍然请问,对方辩友已经证明了功在时间意义上不能补过,你之前的过已经用功完全弥补了吗?

答:当然已经完全弥补了,要不然我也不可能坐在这儿,如此自由的坐在这里,我应该去蹲监狱。

问:那么请问,对方辩友说完全弥补了,为什么它仍留在你的记忆中呢?完全弥补是让它的影响在世界上彻底消失

答:我方一辩在开篇理论是就指出,功不能完全消除过的影响。

问:既然功不能完全消除过的影响,那么我先把这部分抛开,剩余的部分是否还有过呢?

答:没有

问:那么对方辩友已经说除了车一部分以为没有过,那么对方是不是已经证明了功不可以补过了呢?

答:当然没有证明。我对对方的观点非常不明确。请对方重申

问:好我重申一下……(时间到)


作者: woodz    时间: 2006-4-16 13:18

第三轮:正方三辩提问反方三辩

问:如果说功不可以补过对,对方辩友如果在此次辩论中有一句话说错了,你们的精彩言论就不会弥补你们的过失。对方辩友,那你们刚刚已经犯了很多错误,那你们还在这里做什么无用功呢?

答:可是对方辩友凭什么说我们刚刚犯了许多错误呢?你们平时怎么会(? )

问:对不起。第二个问题,如果我们怀着功可以补过的态度来教导一个人,那么他就会更加辛勤的去创造,为社会做出贡献,就像对方说的那样,功不可以补过,那这个人思想就会消极。难道(时间到)

答:首先我要解释第一点,你们这是在拿结论在推条件,这是在功可以补过的前提下推出的结论。另外,你所谓的这种方法,明明就是封建人治的体现,更何况对方辩友一直在谈到古代的一些例子,这根本是在用人治而评价现在的法制社会。我们已经步入了法制社会而非人治,请对方辩友注意。

问:对方辩友一直在说时间这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有没有想过,过有时候也会产生一种功呢?比如说,它可以使人们有前车之鉴,这是伴随着过的发生而发生的一种功,不存在时间先后问题,难道这种功不是一种过吗?

答: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么我直接回答对方辩友的问题。你刚才的所说的这个问题只不过是在拿结论推条件,你刚刚是在功可以补过的前提下来说功过。而它们二者他们根本就是互相独立的两个方面。因此它们根本就不可能会相补。(时间到)


作者: woodz    时间: 2006-4-16 13:18

第四轮:反方三辩提问正方三辩

问:(? )

答:功当然可以补过,首先请对方辩友明确,功和过是在影响上的相互抵消,我们并没有说功可以将过完全抵消,也就是说不是功存在过就完全不存在。

问:对方辩友刚刚已经承认了功一定能够补过,那么请对方辩友证明功为什么能够一定补过?

答:请对方辩友注意我们的辩题是功可以补过并不是功一定能够补过。

问:可是我刚才的问题是功是否一定可以补过,你的回答是“是”,那么我请你证明这一点。

答:我为什么要证明这一点,因为这一点和我们的辩题不相符,我们说的是功可以补过。那你可以把我刚才的话当作一种口误,但是我现在用我的功来弥补我刚开始的错误。(掌声)

问:实际上对方辩友刚才已经承认了你(我)们的观点。在一个辩论会上你的过是不允许存在的,那么好我们现在说可以补过。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是不是能够证明功在大部分情况下功都是可以补过呢?

答:功刚当然可以补过,不论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上还是时间的顺序上来说,我们以人性的积极角度来看待一件事情。你只要创造了一个功,就不会因为你的过而完全抹杀,依然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成为一个,做一个真正有价值的人。

问;那么我们知道德国每年在第三世界国家捐助许多的捐款,那么他作为法西斯侵略许多国家的事实是否被磨灭了呢?是否我们就可以忘记它了呢?

答:唉!对方辩友,我们说的是功可以补过并不是……我再强调一下,我们说的功不是可以将过完全抹去,并不是说功存在过就不存在。我们只是说它捐助可以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许多援助的资金,这难道不是一种功吗?这种功在历史发展的洪流的发展角度上来讲,依然是一种值得……(时间到)


作者: woodz    时间: 2006-4-16 13:18

攻辩:

正:下面我将指出对方在防守过程中犯的三个错误。第一,对方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过,如果对方辩友认为过不能消除,那么也就是说过的影响仍然存在。那么我们不应该原谅错误。而,但是对方辩友在回答我们的问题时强调了我们应该具有过,那么过应该是应该原谅的,这不是自相矛盾的吗。第二,对方辩友犯了偷换概念的问题。补是改正这个过失本身吗?不是,补是通过改变过失的影响范围来遏制他的发展势头,而不是把它改过来。第三,你们论据不能证明你们的论点。违法犯罪我们不一定要用违法者的功来补偿。制裁违法犯罪,是国家的一种功劳,它抑制了违法犯罪事件本身的社会危害性。难道这不是以功在补过吗?如果我们的功不能补过,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去制裁违法犯罪人员呢?……(时间到)

反:首先我要指出对方辩论过程中的一个逻辑错误,非常严重的逻辑错误,对方在刚才的公辩阶段中出现了结论推条件,而且不仅出现了一次。出现了许多次。首先这在辩论过程中就是非常严重的逻辑错误。第二,我要指出对方把原谅和铭记这两个概念混在一起了。我们可以原谅某件事,但是我们一定要记住他。比方说我们作为被侵略过国家我们可以原谅一个国家侵略我们国家的事实,但是我们一定要铭记这个事实,我们要记住我们曾经遭受过这个耻辱,才能发展自身,这个概念是不能被搞混的。然后第三点,我要指出对方提到的功可以补过的这个概念,这个观点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在人治的社会中固然是适用的。然而在现在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中,这种概念已经失去了它的时代意义,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第四,我要指出,影响上的抵消要分出事件轴和时间轴这两个方面。在时间轴上的影响我们是完全不能用功来抵消原来的过的。然而在事件轴上也许是可以覆盖,但那只是覆盖,并不是抵消。第五,我要指出补的定义……(鼓掌)


作者: woodz    时间: 2006-4-16 13:19

自由辩论

正方:我重申我方观点,补的意思是补救的意思,并不是改正过失本身的意思。我们没有能力证明时间可以倒流,但是,补跟时间的关系,没有非常必然的联系。我们要问你们的是两个问题:过你们要记住,你们记住过是为了什么?第二,过的影响是不是由于功的存在而改变。谢谢

反方:我首先要声明一个问题,对方在时间轴上已经无法证明功是可以补过的,是吗?然后,我要回答对方提出的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可以原谅过去过失,但是我们要记住这个过失的目的是为了,正是因为过失的存在,我们记住了它,我们才会为后来的一些发展来做出贡献。但是我们不可以忘记过失,一旦忘记过失,那是对自己对历史的极端不负责任。

正方:对方辩友说我们没有在时间轴上证明这个问题,这是因为时间跟功可补过这个(问题)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我们没有必要来证明。而且对方辩友,我们刚才已经说过功和过的执行者不一定是同一个人,也就是说一个人犯的过可以让别人,或者是后人,也可以让后人,后代后来的人来替他弥补,过虽然发生在之前,但时间是在流动的,这一点你们也该承认吧,时间流动的过程中,我们依然是可以创造功,而这个功和过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绝对是可以互相抵消的。

反方:既然对方辩友在谈效果,那好我就和你谈效果。又回到玻璃杯的问题上,请问你要用一个怎样的功来弥补把玻璃杯打碎的这个事实,来把这些水捡起来。来把这个玻璃杯复原呢?

正方:对方辩友,你打碎了玻璃杯,这不是玻璃杯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在人的问题,人打碎了玻璃杯,他完全可以承认,认错,我对不起,我犯了这个错误,这是对良心上的一种弥补,难道他所创造的这种功在良心上就不能弥补他所犯过的这种过呢?请你们不要狭隘的理解为功和过的这种狭窄的含义。

反方:既然我们来说玻璃杯的问题,那我就要请问对方辩友了,他把这个玻璃杯重新粘起来,那这算是一种功还是仅仅是一种过呢?

正芳:当然是一种功,这种功的同时补了一种过。

反方:功和过的定义我们已经明确过了,功是直接对社会有利,对人类有利,对我们大家的利益都有利的一种事情,而补过只是它的另一个方面,补过是一种过的范畴,立功是一种功的范畴,请对方辩友不要把功过的定义弄得太混了。

正方:对方辩友刚才也说了。功在不知不觉中,尽管你做功的时候不想去补过,但是不知不觉中已经补了过了。谢谢对方辩友赞同我们的观点。

反方:你在做功的过程中你抹杀了过吗?没有,在做功的过程中过就能够抵消吗?也不可能。在时间上,过存在着,在人类精神中,过存在着,有些过死了,它还活着啊!(掌声)

正方:对方辩友对补的概念混淆补情,怪不得谈起功和过的关系来总是不紧不慢的。我们说,玻璃杯杂碎了,我们补起来,玻璃杯还可以继续再用,我们是改变了过的影响而达到补过的作用。我们无法改变玻璃杯被杂碎的事实,但是我们即使改变了玻璃杯被杂碎的事实,但是,我们即使改变了玻璃杯被杂碎的事实,这也不是一种补的概念,这不属于补的范畴,请对方辩友不要曲解补的感念。(掌声)

反方:补,既是弥补。在字典上有两种解释,第一中解释既是把一件事情缺了的部分补上,比方说我把这个东西弄坏了,然后我再把他粘在一起。这是一种补。第二钟补就是在效果上,就是对方辩友说的那样谈效果。但是如果我把这个东西弄坏了,肯定会有人为此伤心,然后我把它粘起来了。但是那个人还会为此伤心,因为他会永远记得我把这个东西弄坏了。人的意识不是你可控的,只有事件是可控的。对与意识上的弥补,你可以做得到吗?(掌声)

正方:对方辩友,你意识上的弥补是主观上的弥补。但是弥补不一定仅存在于主观也存在于客观,你自己()但对于这个事件来说可它确实已经被补起来了,对方辩友不要再重复混淆这两种概念。

反方:对方辩友已经在自相矛盾了。是刚刚你们在谈主观,你们在说人心理上进行反悔。现在你已经在自相矛盾。那是不是在支持我们的观点。也就是说你们的两种观点都是自相矛盾,两种都不成立呢?谢谢支持我们的观点

正方:当然不是,我们说功补过可以存在于主观也可以存在于客观。我们两方面同时论证,这并不自相矛盾。

反方:但是这两方面对方都没有证明好。在客观上你对它做了过,但是你能够把这个过的影响消除吗?你能够把碎了的玻璃杯中的每一个分子恢复到它原来的位置吗?这不可能。然后我把这个玻璃杯打碎了,这个玻璃杯的主人会因此而伤心。如果这是一个无价的玻璃杯的话会更加如此。但如果,我即使把这个玻璃杯粘起来的话,我得到的仍然是一个破碎的玻璃杯。破碎的玻璃杯可以重新摆在架子上,破碎的心怎么办?

正方:我重申我方观点,功可以补过不是把过的本身的一些具体的事项抹杀,这不是补的范畴。我犯第四次重申这不是补的范畴。我方现在第五次问对方辩友过的影响是否由于功的存在而改变?

反方:过的影响没有因为功的任何影响而改变,过的影响是一个历史范畴。历史范畴在历史,在时间轴上有开始也有结束。在开始和结束这个过程当中过的影响已经结束了,你怎么在时间上改变这个历史范畴。

正方:对方辩友既然说过的影响不会因为功的存在而消失,那么是不是任何人犯了错误,那么他的过失就会越滚越大,到最后这个人会因为偷了一个香蕉判处死刑呢?

反方:对方辩友,我要再重申一遍,过是一个历史范畴,功也是一个一个历史范畴。按对方的说法看讲,我们的历史书就会成为功德簿了。如果只看功,如果所有的功都能把过抵消的话,历史书只是功德簿,没有两方面的内容,何谈历史书?(掌声)

正方:你们要把功和过分开来看,如果说功和过真的是就此独立的话,那么怎么会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生呢?

反方:如果功和过是一个概念的话,那么还需要用中国字的两个字来表示吗?

正方:功和过当然不是一个概念,但是 是两个有联系的概念啊!

反方:这样对方辩友就犯了一个矛盾了。对方辩友刚才说功和过是独立的,后来又说功和过有联系的。

正方:对方好像是你方说的功和过是互相独立的,而且是在开篇理论中。

反方:我们一直的观点都是功和过都互相独立,互不影响,这是两个互不相干的历史物理量。

正方:但是功和过一个反映(? )一个反映(? )证明他们之间存在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矛盾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既无功既无过,无过既无功。它们俩怎么可能分开看呢?

反方:正因为它们相互依存。所以我们才要把他们分开看,如果我们只谈功那么就没有过了,如果我们只谈过那么就没有功了。那么我们双方的观点岂不是都不成立了吗?因此我们依然要把它们分开来看,这两个概念依然是独立存在,不可互相替换和弥补的。

正方:那好,我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国家为何不把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判死刑呢?

反方:这正是因为国家记住了这些过,他们在这些人的档案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这些人是有过的,之所以我们没有把他们判死刑,是因为过已经结束了,它的影响不会再增加了,而且我们可以通过对他的教育把他变成一个好人,这难道不比单纯的功过相抵更有意义吗?

正方:对方辩友,你刚才说过是一个历史物理量,那它的影响怎么可能影响影响到一个什么地方就没了呢?

反方:影响没有结束,我刚才已经说了,过已经死了,它还活着,活在人们心中。观念中的过是在历史的长河中是依然存在着的,但事实上的过已经结束了。

正方:你们说过的影响不会因为功而改变,我们说世界上没有绝对不变的事物,你们凭什么如何自信的判断过的影响不会因为功而改变呢?我想对方辩友一定是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那么我想请问对方,你们对功的影响是如何认识的。

反方:功的影响我们当然不能把它漠视,我们当然不能只看过的影响不看功的影响。但是,你要注意,看不看功的影响和它能不能补过这是两个完全不同概念。记得麦哲伦吗?记得赫鲁晓夫吗?记得他们的墓碑吗?麦哲伦的墓碑为什么有两面,为什么他的过没有被他发现新航路的功所抵消。为什么赫鲁晓夫的墓碑会是黑白两面而不是灰的呢?那么按对方的观点,黑色和白色,功和过如果可以互补,互相抵消的话,那么赫鲁晓夫的墓碑应该是一块灰色的石头,而不是非常别致的黑白两面(掌声)

正方:对方辩友说功和过并不可以完全抵消,谢谢你同意我们的观点。我只是说的功和过可以互相弥补。我们说的功和过并不是你们理解的那种狭义的相互弥补,请对方辩友不要再混淆这个概念了,我们已经无数次重复这个问题了。(掌声)

反方:弥补的定义是什么。弥补是让一件事情的影响从事实上,从历史上,从人们的心中完全消失,这才是弥补的真正定义。

正方:谁说过弥补就是让它完全消失啊!我方从一开始就说,功不可能完全消除过的影响。

反方:那为什么现代汉语词典上对弥补的定义是消泯呢?消泯的意思是消失并且弥补,这两个词是必须同时存在,互相依存而不能单一而谈。

正方:对方辩友要知道我们中华民族的语言是多么的博大精深,我们平时是在说话而不是在背字典啊。

反方:这正是对方辩友所犯的一个致命的失误,你们没有从字典上,没有从事实上把这个定义弄清楚,为什么要和我们来辩论呢?

正方:我们查过字典,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有查过字典呢,我们查过字典了,而且对这个字有了它引申的意义,而并不是想对方你们这样只拘泥于它字典上纯粹的意义。

反方:那么对方辩友为什么要一开始的时候强调可以与不可以呢?如果这样子的话岂不是我们现在的辩论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我们不就字典来将的话我们刚才所说的就都没有意义了

正方:对方辩友刚才说消失,那么消失的是过的影响而不是过本身。如果是消失的是过本身那么又何谈补呢?那么我到想听听对方辩友对过的影响是如何认识的?过的影响是什么范畴。

反方:过的影响他消泯在历史长河中,刚刚我方二辩已经谈到过这个问题。所以说过是不可用功来弥补的。这也正是这个原因,它所留下的所有的影响,她们整个过在整个社会上存在。它们是无法用功弥补的……

正方:不要回避问题,我问的是过的影响是什么?

反方:过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事实上的和观念上的,这就是过的定义

正方: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功是不是不是在观念上就是在事实上抵消了过的一部分影响?

反方:从微观上来看,我们具体到每一个人,这是不会抵消的。为什么我们古代写墓碑和现代写墓志铭的时候都要把这个人的功过都列上呢?如果那样某个人的功和过的效果是相当的,就像对方辩友认为,可以互相弥补的话……(反方时间到)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血腥暴力,但从历史的角度来讲,资本主义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难道能因为以上的原因我们就能将资本主义一棒子打倒吗?难道资本主义对人类做的功绩可以忽略吗?我们在学历史的时候学过不要一味的批判,而要将一个问题分开看。为什么要这么做,就是让我们像对方所说的要了解功,要了解过,但是同时也要对一个任务有具体的评价。这功有多少,对他做一个好还是坏的评价,不是吗?而且我们要重申……(正方时间到)


作者: mana    时间: 2006-4-16 14:44

嗯,谢谢。

我以一个参与本次辩论的辩手的身份说,记录得非常真实。


作者: 永烙之殇    时间: 2006-4-17 11:31

这一场没看~

我们班和5班的可是很精彩啊~!


作者: 恋之风景    时间: 2006-4-17 11:34

居然能这么详细的记录~楼主辛苦了!
作者: Fallen    时间: 2006-4-21 11:39

这一贴是为了说明我们班输得有多不公平的。。
作者: 砖头    时间: 2006-4-21 11:40

谢谢woodz[em01]
作者: mana    时间: 2006-4-21 11:50

嗯,是的。同一楼上两位。0
作者: woodz    时间: 2006-4-21 20:07

请各位朋友们针对辩论内容分析一下双方的精彩之处,以作学习之用
作者: 冰多多的季节    时间: 2006-4-21 21:00

好像不太感冒
作者: Fallen    时间: 2006-4-22 17:25

估计是因为太长了

没几个人有耐心看完


作者: 祭の舞步    时间: 2006-4-22 20:47

真得很感动woodz。。。麻烦你了。。真希望我的每一个同学都这样就好了。。。


作者: 阿仇    时间: 2006-4-22 21:11

谁正谁反?谁输谁赢?麻烦告诉一下~~

个人觉得这辩论题目起得非常没水平~~这不违背历史唯物主义么


作者: 祭の舞步    时间: 2006-4-22 23:35

正方:10班

反方:1班

正方胜


作者: mana    时间: 2006-4-23 15:33

恩我也覺這辯題超沒水準...


作者: Tabris    时间: 2006-4-23 18:15

MANA也上了……

我作为五班辩手也认为和11班的很精彩。呵呵。


作者: Tabris    时间: 2006-4-23 18:17

呵呵~~辩论赛这个东西比较有趣。

我们会不会在败者组遇到一班呢。

Fallen上了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3 18:28:06编辑过]


作者: KIROV    时间: 2006-4-23 18:57

楼上五班辩手啊

在下11班辩手,幸会


作者: Fallen    时间: 2006-4-23 20:40

我没上吖

我们班强手一片。。。


作者: Tabris    时间: 2006-4-23 20:53

行贿行贿。


作者: 祭の舞步    时间: 2006-5-4 10:56

还有败者组么?应该没有了吧。淘汰赛形式吧?
作者: Q游    时间: 2006-5-4 19:36

有必要吗?
作者: 踩高跷的女孩    时间: 2006-7-24 12:02

我怎么没在辩论会上听到这些话.....

搂主能把这么多话这么详细的记录下来,确实很不容易!但请搂主再反述别人话的时候不要加上自己的感情色彩!~似乎搂主记录下来的话我在我录的音中很多没有找到....

这好像也不能证明什么~~

噢...对!可以证明1班的人真的很心胸狭窄~~输了以后只会这样....


作者: 冰多多的季节    时间: 2006-8-1 22:52

楼上的楼上顺便带着楼上的——

R U sound in mind?

我保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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